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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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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股权与股权继承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出资行为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总称.  相似文献   

2.
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注册资本时向公司缴纳和增加出资,让渡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的对公司的各种权利.也称股东的权利或者股东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出资转让权、召集或召开股东会议的请求权、出席股东会议权和表决权等主要权利。  相似文献   

3.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可能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公司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另外规定,但必须兼顾转让股东的利益,确保转让股东以公正合理的价格转让其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股权内部转让还须受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设立规定的限制.股权外部转让制度的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都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但由于同意权没有起到实质上的作用,可以考虑取消股东同意权完善股东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现状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规定最直接的阐述体现在第4条和第33条.<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33条规定: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具体的股东权利在<公司法>第34条、35条等条文中均有规定.对于股权的性质,我国学者有许多不同观点.  相似文献   

5.
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或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途径.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赋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规则作出自由规定.本文对公司章程设计股权转让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作了初步的探索.  相似文献   

6.
正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为维护公司结构的稳定,公司章程往往对公司股权的转让作出一定限制,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与《公司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如何界定章程相关规定的效力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确定,股权的权利属性的明确以及对《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性规定的规范效力的合理界定,对于此问题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退出公司时,可以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让渡给他人,收回自己先前投入公司的资本,该行为也被称作股权转让。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购请求权适用条件不一致;适用情形不适合中小股东在其利益受公司股权及其他重大变动影响时以公允的股权价格退出公司;回购业务主体单一,也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构建法定化保证小股东以公允的股权价值退出公司的现金选择权制度来取代现行公司法上的股东回购请求权,有利于中小股东公允价值现金退出和监管利益冲突行为双重功能实现,从"一补一阻"两个方面实现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保护。现金选择权制度的权利主体是对公司普通股或者优先股享有法律上或者实质上商业利益的人,义务主体为公司。合并、股权互换、公司所有的资产的实质销售、对任何股东的权利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章程的修改等是现金选择权产生的条件。如果不存在经营者或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交易,则不产生现金选择权。应明确规定以"第三方价格"定价方法来指导定价。  相似文献   

8.
由于对公司章程和公司法性质的认识不同,人们在公司股东签定的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对股东签定的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简单地一概认定为无效或有效,应区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则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一般是自由的,但受公司章程的限制。股东向公司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关系到其他股东权利的保护,情况比较复杂。新公司法第72条主要对此问题作了规定,较之旧公司法有许多进步之处,但仍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本文将针对新公司法第72条的优劣作具体的评析。  相似文献   

10.
股权继承是非协议股权转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具有人格性,所以,实践中关于股权继承的处理上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我国公司法76条对股权继承方面做了相关规定,虽然对我国的公司法制构建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弊端,难免在时间操作中出现很多问题。在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时,应该对继承人的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但又不得阻碍其继承人对财产份额的继承,即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中,继承人只能基于继承取得原股东股权的财产性权利,而对于股东身份的继受,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原股东在生前已与其他股东就其股权继承达成一致,或者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  相似文献   

11.
一、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应当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未经依法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而是由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的,即使该股东实际享有公司绝大多数的股份及相应的表决权,其个人决策亦不能代替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申请确认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规定,是针对实际召开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作出的会议决议作出的规定.即在此情况下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逾期则不予支持。而对于上述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决议,只要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股东权利被侵犯后,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即应依法受理,不受修订后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六十日期限的规定限制。  相似文献   

12.
股权转让,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公司法对股东权利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之间不得作出禁止股权转让的约定。公司与一般的合伙或联营不同,在合伙或联营中,投资人可以随时提出退出合伙或联营,而在公司制度中,投资人除依据公司清算程序或减资程序外,不得撤回投资。公司清算或减资是股东会议的权利,不是股东个人的权利,股东自己不能操作。在公司运行中,股东要放弃公司收回投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因此,在公司制度中,股权转让原则对投资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公司制度受到投资者青睐的重要因素之一。设定股权转让原则,使股东…  相似文献   

1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在股权转让中,很多公司在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权规定一些不同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使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股权转让发生冲突,而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过于简单,对实际生活中的冲突问题还不能完全解决,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股权一般泛指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而狭义的股权则专指股东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对股权的性质,法学界历来颇有争议,有人认为股权是物权,有人认为股权为债权,也有学者认为是社员权,另外还有股东地位说,集合体说等等,本文对此将不作讨论。本文主要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及到的公证问题展开分析,主要包括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股权转让合同公证、股权继承公证,下面先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简单阐述,再分别予以讨论。一、股权概论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与一般的财产权还有所不同,其还带有一定的人身性质,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  相似文献   

1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理基础在于期待权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论。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法定权利 ,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请求权 ,其行使须依法定程序。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效力及法律保护须考虑公司资本利益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衡平以及如何防止股权转让自由的滥用。  相似文献   

16.
武俐 《山东审判》2001,(4):39-41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财产性权利。股权的性质决定了它同其他财产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二样,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当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除股权之外,无其他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部分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对被执行人的股权  相似文献   

17.
葛伟军 《法学》2023,(2):90-103
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相互影响。如具备股东资格,可以推定其享有股东权利,但权利的实际行使也可导致资格的确认。股权在三种层次上被混用:出资份额或股份、依附于出资份额或股份的广义上的类别权利、股东权利。对股权享有利益的人包括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以及股权利益分享人。名义股东为法律上的股东,享有法定利益。实际股东享有股权的受益性或物权性利益,而股权利益分享人的利益主要是契约性或身份性利益。根据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或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是信义关系,实际股东又可以分为受益股东和非受益股东两大类。应当在厘清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以及股权等概念的基础上识别实际股东,平衡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公司组织形式,由于其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规制问题是法律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股权性质决定股权自由转让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合同应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与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应受到股东同意和公司章程约定等限制,同时面对存在的问题,应完善立法找到平衡公司股权流通性的方法,使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9.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尽管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但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因而股权可以自由交易。股权转让不仅是股东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而且是他人投资的一种便捷渠道,还是公司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有效保障。因此公司章程只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股权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但绝不是完全禁止股权转让。  相似文献   

2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效力除受股权转让合同影响之外,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以及工商变更登记都可能成为股权转让出现瑕疵的因素。对于不符合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应当区分受让人的善意和恶意;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这种股权仅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主张,不能对抗第三人;工商变更登记使股权转让产生了对抗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效力,但对股权转让的实质效力并无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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