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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7 毫秒
1.
杨田甜 《知识产权》2006,16(4):47-49
网络博客的载体具有特殊性,本文将围绕网络博客是否享有著作权以及发表网络博客过程中相关环节的法律问题,如网络环境下转载、摘编的定性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又称博客服务商,BSP)责任认定等进行探讨,从而探及网民言论表达自由与著作权人利益保护的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2.
河南省巩义市的曹晓丽,是新浪网的签约博主,她的博客点击量达到2500多万。2010年1月初,她根据一位女网友的倾诉写成的一篇博文,被一家减肥公司改成广告软文拿到杂志发表。于是,曹晓丽将减肥公司和杂志告上法庭,2011年12月1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护了她的著作权,这是河南省博客维权第一案。  相似文献   

3.
高校社科学报编辑部及其人员依法享有自己的著作权.学报编辑部汇编有关作品而出版,应当享有学报的整体著作权及专有使用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学报编辑以作者身份从事创作,对自己的作品理所当然地享有著作权;在对作者稿件进行了大幅度编辑加工,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也能形成编辑个人的著作权.这些权利都应当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4.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体和交流方式在促进信息传播和共享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著作权法律问题的讨论.虽然,涉微博著作权问题与其他网络著作权问题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应当适用著作权法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定,但是微博的碎片化、分享性、极速传播的特点亦给著作权法的适用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微博内容构成作品的前提下,在微博范围内,一方面,原文转发的行为并不侵权,但是抄袭发布行为则侵犯了原博主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微博用户使用微博以外作品的行为亦有可能导致侵权.侵权博主应当就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微博服务商应承担通知-删除义务.此外,将微博原创作品使用于微博范围外是目前最为严重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探讨涉微博侵犯著作权民事救济的困难及对策,以此提出细化注册协议、预设版权表情等加强涉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大在我国入世前夕修改了著作权法,本文主要论述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 保护问题,一方面新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网络传播权,这符合国际立法趋势更有利于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新著作权法未对网络服务商的侵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作者论证了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问题,认为有必要将其纳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是自然人和法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方面享有的身份权和财产方面享有的所有权。目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国家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方式和对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保  相似文献   

7.
论网络环境下期刊著作权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立风 《法学论坛》2007,22(3):78-83
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期刊著作权常常被忽视,网络环境下期刊著作权的侵犯问题与此不无关系.期刊著作权人以期刊整体为客体享有人身性与财产性著作权.期刊著作权不是双重主体,期刊社或期刊的主办单位是期刊著作权主体.当前互联网的发展使侵犯期刊著作权更加容易,给期刊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挑战.在网络环境下保护期刊著作权,要解决好取证问题与诉讼的地域管辖问题,并确定包括网络服务商在内的责任人以及赔偿数额的计算问题.  相似文献   

8.
全国人大在我国入世前夕修改了著作权法,本文主要论述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问题,一方面新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网络传播权,这符合国际立法趋势更有利于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新著作权法未对网络服务商的侵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作者论证了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问题,认为有必要将其纳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9.
信息网络的出现,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年来,网络博客逐渐进入了普通人的视野,草根博客替代明星博客,成为人们的新宠,表现出平民化,大众化的发展方向。但网络博客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而来,也对传统的法律秩序提出了重大挑战。网络博客享有著作权的条件、具体内容、合理使用、侵犯博客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等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目前搜索引擎服务商普遍提供一种称为"网页快照"的服务,该服务是网络服务商在服务器硬盘中有选择地保存他人的网页以供用户使用.而在网页快照服务中容易产生对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的侵犯,这也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著作权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的体现.主要结合美国的司法实践,对网页快照中的著作权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编辑侵权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连举 《政法学刊》2008,25(2):90-98
编辑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利用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就构成侵权。编辑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编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发表其作品,编辑未经合作作者许可而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编辑违背作者意愿未在作者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编辑擅自改变作品的署名及署名方式,编辑利用职务之便违背作者意愿在没有参加创作劳动的作品上署了己名;编辑非法阻止作者修改作品,编辑未经作者许可修改作品;编辑在加工过程中歪曲作品原意,编辑在改编过程中篡改作品内容;编辑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编辑侵犯著作权人获得报酬权的行为等等。编辑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严重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且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构成犯罪后果的还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欲避免编辑侵权行为发生,就要进一步提升编辑的法制意识和水平,强化编辑的道德素养和责任,加大刊社的规范管理和建设,完善出版的法律制度和政策。  相似文献   

12.
为适应新技术发展和国际著作权法发展的要求,德国《著作权法》对包括报酬请求权在内的许多内容进行了修订。报酬请求权是德国《著作权法》中一项重要而又颇具特色的内容,对当前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比较其与我国著作权法上获得报酬权的不同,可以总结其对我国著作权法改革的借鉴意义。即增加关于基于提供复制机会的法定报酬请求权的规定,并辅之以版权补偿金制度和完善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  相似文献   

13.
尤佳 《法律科学》2012,(5):131-137
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决议能否对业主专有权进行限制在实践中素有争议。专有权限制条款的存在源于实践的需要,承认其效力有正当性基础。与传统所有权相比,业主专有权具有特殊性,对其施加更多限制并不违背保护业主物权的理念,而业主自治协议则是限制专有权的合理方式。同时,专有权限制条款具有其弊端,有可能损害少数业主的利益,应当借助一定方法对之加以防范。我国应当借鉴美国做法中合理的成分,允许业主自治协议对专有权进行限制,同时确立效力规则对不当的限制条款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4.
梁志文 《法律科学》2013,(6):119-129
使用者利益是版权生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版权法中的地位却日趋边缘化。它常常被其他议题所淹没,也尚未得到版权理论的系统梳理与阐释。版权法上的作品使用者具有不同的面孔,它们是作品载体的所有者,是消费者,也是重要的创作者。作为不同身份的使用者,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这些使用者利益分别得到了默示许可、首次销售和合理使用原则的庇护。但是,这些规则均有适用范围上的局限性。适用范围广于首次销售的权利穷竭原则为成文法和司法判例所共同确认,它通过三要素来确定使用者利益是否应得到保护。因而,权利穷竭原则也属于保护使用者利益的重要制度之一,它与其他规则一起促进了版权生态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在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如果被控侵权行为人虽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使用甚至抄袭了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但若情节轻微,未对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产生任何实质不利的影响,亦未对权利人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则应适用不计琐细原则,免除行为人的责任,以寻求在权利人利益与著作权法所体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杜明强 《行政与法》2013,(8):120-124
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信息沟通平台,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亦产生了法律上不可避免的问题:即微博的著作权问题.微博是否受保护虽有争议,但依据《著作权法》,只要其内容符合作品条件,就应予以保护.囿于微博自身特点所限,法律救济渠道不畅,导致微博著作权侵权案件频频发生.为净化微博使用环境,建议确立微博著作权侵权之认定标准、实行微博实名注册使用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争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等制度采保护微博著作权,维护微博著作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7.
File-sharing sites such as the Pirate Bay which provide an index of searchable bit torrent files or some type of list or catalogue of links to massively copyright infringing content (whether for streaming or downloading) have raised the question whether the providers of these links are infringing the “communication to the public” right. In these cases there are two potential infringers 1) the person who has uploaded the work without the authorisation of the copyright owner (and the uploading is likely to infringe the reproduction right) and 2) the person who sets the link to the uploaded work. This article is concerned with the liability of the person setting the link.  相似文献   

18.
李承亮 《法学研究》2014,36(1):114-131
在合法利用他人作品的情形,著作权人只能要求发行链第一个环节的发行人支付报酬,而在非法利用他人作品的情形,著作权人却可以同时要求发行链所有环节的侵权人赔偿各自的侵权所得。判断赔偿是否超额不应当以权利人在合法发行链上能够收取的报酬为准,而应当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害为准,只有超出损害的赔偿,才构成超额赔偿。被侵权人以与侵权人同样的方式利用作品所能够获得的利润就是以特殊方法计算出来的损害。允许权利人获得非法发行链各环节的全部侵权所得并不构成超额赔偿。在计算上游侵权人应当赔偿的侵权所得时,不应当扣除下游侵权人已经支付的赔偿金。利用发行权一次用尽或者连带责任的原理将赔偿义务人的范围限定在非法发行链某一个环节的做法不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9.
美国版权法第512条首创的是针对网络接入、系统缓存、信息存储空间、信息定位工具等四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仅不完整地移植和借鉴了美国版权法第512条首创的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中的通知与删除规则,从而导致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之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与著作权人利益的失衡。《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恢复了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的本来面目,纠正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缺陷,并且创造性地将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扩大适用于所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涉及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除了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以及有关通知和反通知的法定要件,应当优先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外,其他种类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应当优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应当体现意思自治的民法基本原则、稳定交易秩序的司法导向、平衡相关方利益的价值取向。对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应当通过行为外观探求其内心真意。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性质应综合合同条款文义、著作权人之行为、代理人之权限、出版合同及其履约过程进行判断。对于代理人在著作权人授权范围之内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其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作为被代理人的著作权人,而不应认定为转委托。著作权人死亡后,在对其作品著作财产权归属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被许可人暂缓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不存在拒不支付之主观过错,因此不应认定其构成侵权。对于权利人通过合同关系行使处分权已经构建的稳定交易结构及交易秩序,应予以尊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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