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一、刑事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证据补查程序的现状[1](一)无专门的证据补查程序刑事二审程序中各主体的证据补查,法律上仅有参照一审的原则性规定。检察机关行使证据补查权时,提出补查要求的载体无统一规定,有的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2.
正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以及相关法律解释的出台,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终于有了较高位阶的法律依据。一方面,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可以简化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程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执法程序的依据是行政法,而刑事诉讼程序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和程序的要求更高,证据转化制度将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有可能导致规避刑事诉讼法的风险。因此,将刑事证据的转化纳入法律的调控中,有利  相似文献   

3.
杨杰辉 《法治研究》2014,(9):123-131
二审程序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主要包括非法证据的排除对象、排除非法证据后如何处理原判决、如何进行重审以及受理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时机等问题。二审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原则上应该限于已经在一审程序中提出过排除请求的事项,但是对于明显错误以及当事人没有机会和能力及时提出异议的事项,也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排除;并非只要发现一审程序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决有错误,二审法院都要撤销原判,而是只需要对属于有害错误的裁决,才需要撤销,并且对于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实体问题错误,二审法院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自行改判,而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问题错误,二审法院则只能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原则上只能在一审程序终结后,才能受理并审查针对一审程序非法证据排除裁决的上诉。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刑事抗诉指导性案例中刘某某贩卖毒品二审抗诉案(检例第179号),李某抢劫、强奸、强制猥亵二审抗诉案(检例第180号)和宋某某危险驾驶二审、再审抗诉案(检例第182号)聚焦解析被告人“零口供”案件、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合理怀疑的理解和适用等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刑事证据问题,指导检察官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全面、客观地收集间接证据,运用间接证据构建科学、合理的证明体系;准确界定合理怀疑,明确刑事案件定罪标准的一元化,即证据确实、充分,并在界定合理怀疑内涵时去个人化,以提升指控质效。3个案例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有助于破除口供依赖痼疾、践行证据裁判理念,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相似文献   

5.
一、构建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 (一)刑事非法证据与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刑事非法证据的界定。关于刑事非法证据的含义,主要有三大学说:广义说认为,所谓刑事非法证据(为简便起见,以下所述非法证据皆为刑事非法证据)是指证据材料的主体、来源、形式、取得的程序和手段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证据。狭义说认为,所谓非法证据是指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和方式取得的证据,即广义说中的手段不合法的证据。中义说介于广义说和狭义说之间,该说认为,非法证据是指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方法而获得的证据。包括广义说中的程序不合法和手段不合法两种证据。  相似文献   

6.
刑事证明中,刑事证据根据其证明作用可分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证明取证程序的证据.前者主要证明案件事实是否成立,后者则主要证明证据的来源是否清楚、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从证据形式上判断与其他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无关联.证明取证程序的证据,是伴随着其他相关证据而产生的,可称为“伴生性证据”.  相似文献   

7.
刑事审判中新证据的崭新性,是相对于法庭而言的。基于新证据认定的时间节点和范围,有必要区分存在意义的新证据和发现意义上的新证据,新发现的新证据和已收集但新出示的新证据,新出现的新证据和改变原证据的新证据。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认定新证据的时间节点和新证据的范围存在一定差异。根据证明价值、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新证据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新证据对诉讼程序的影响存在差异,有必要基于已有法律规定和诉讼证明原理,梳理刑事审判中处理各类新证据的程序和方式,确保审判公正。  相似文献   

8.
数码相机在刑事证据中的应用已备受青睐。然而,对数字影像易更改性的任何警惕丧失,都将影响刑事数码照片作为证据的有效使用。因此,有必要做好理论、技术乃至法律(程序)上的准备。本文从刑事数码记录证据质疑的因果制约性为起点,继而分析了刑事数码记录证据保全的主要指向,最后提出了刑事数码记录证据保全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9.
由于立法语言的模糊和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不同理解,导致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仍存在若干疑难问题。实体方面的问题包括辩方证据能否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供述是否应当排除;程序方面的问题则包括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先行调查原则和证据能力优先于证明力原则是否应当强制适用以及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和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举示新证据是否存在证据失权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既要考虑一般的法理,又要考虑中国立法和司法的现实。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简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娜 《法制与社会》2011,(36):295-295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在刑事诉讼中切实保障人权、防止使用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非法行为获取证据的重要的保障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完整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没有一套程序作为保障,本文对刑事非法证据涉及的实体构成规则和程序规则作了概述,简单设计了我国现实情况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操作模式,希望通过操作性模式的建立真正减少侵犯人权获取非法证据的发生,推动保护人权和抑制违法行为的理想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高咏 《中国检察官》2013,(21):31-33
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过程中,上诉程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初审阶段,辩方申请启动审查证据合法性的程序、法庭拒绝启动,或者法庭审查后作出的处理结果不能为控辩双方所接受,此时应赋予当事人表达异议的救济性权利。另外,被告人在二审中首次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如何处理,值得探讨。一、现状与问题通畅的司法救济渠道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因而二审阶段如何审查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二审程序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保证这些作用得以实现,这是一个不可回避又十分紧迫的难题。2010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  相似文献   

12.
在打击跨境犯罪及犯罪分子的跨国流动中,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在本国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意义。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之可采性判断遭遇的最大难题是各国刑事司法主权的隔阂,具体立法层面牵涉法律依据重叠、证据规则多元、权利保障差异等多重因素。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演进来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存在程序优先于实体、实体优先于程序、"程序—实体"二元分立、替代性解决方式四种立法思路。我国立法、司法中采取的真实性审查方式忽略了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为了促进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和跨境追逃工作高效、有序的展开,我国相关立法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13.
郑未媚 《证据科学》2010,18(5):537-540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2条规定了二审阶段非法言词证据的审查和排除,确立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救济程序。结合该条文,笔者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二审程序中的适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王敏远 《法学家》2012,(3):99-109,178
2012年《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诸多新规定,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据法具有积极意义。为了促进我国刑事证据法更加科学、规范、文明,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规定予以进一步完善,以继续推动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心从注重职权便利的需要向重视权利保障的转变、从注重证据形式向注重证据规则的转变、从着眼于细化证明标准向重视实现证明要求的程序规则的转变。  相似文献   

15.
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启动再审程序的事由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监解释》中对新证据作出了新的界定,根据新确立的标准,只要是原审中提出的能够推翻原裁判的证据,就可以进入新证据的行列,即便当事人在原审中因逾期举证且存在过错已被失权。新的标准实际上已悄悄地改变了《证据规定》确立的新证据的构成要件。鉴于再审是最后的审判,再审中新证据的标准会对法官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如何把握新证据产生重大的影响,实行这一标准将会使对新证据的解读回到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通知》对新证据做了不同的界定,相比之下,《审监解释》中的界定是一种更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类行政执法部门查办的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真正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却没有与之对称,导致在行政执法领域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我国现阶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机制不健全,证据转换问题成为其中的主要难题。本文试从审查行政证据材料转化为刑事证据的必要性、对行政证据材料转化为刑事证据的具体审查方式的考察出发,提出审查必须贯彻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对不同证据类别提出具体的审查方式、方法,以此确保作为刑事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相似文献   

17.
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是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命题,也是聚焦程序正义,实现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有效举措。刑事指控体系必须围绕证据展开,坚持完善与落实法律对刑事指控体系的明确规定,以法定性作为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根本出发点,同时重点推进证据审查模式的现代化。在刑事指控要素的配置上实现系统性,构建刑事指控的证据规则体系;落实证据“三性”审查机制,坚持全面审查证据原则,对每个证据以及法定证据种类中的每种证据均构建相应的审查判断体系;强化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形成全案证据链,以期满足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可靠性与稳定性要求,确保新时代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全面实现司法现代化。  相似文献   

18.
冯俊伟 《中国法学》2023,(1):263-282
如何理解刑事证据是刑事证据法的核心问题之一。传统研究认为刑事证据法主要作用于审判阶段的定罪问题,对刑事证据的理解也更多从结果角度、静态角度进行,忽视了对证据生成、收集、保存、提出等过程的整体关注。刑事证据的“生命流程”从整体刑事诉讼程序出发,关注证据生成、收集、保存、提出、运用等整个过程,展现证据流转的动态变化,强调证据的可追溯性。从过程视角审视刑事证据,强化了审前证据与审判证据的连接,将证据法置于一个更宽阔的发展平台,有助于促进我国证据法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变革。  相似文献   

19.
宋志军 《法律科学》2011,(2):183-194
刑事证据能力契约是控辩双方以合意的形式赋予证人庭前证言笔录以及某些非法取得的证据以证据能力的制度。作为传闻规则例外的合意笔录、合意书证以及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例外的"污点消除"是刑事证据能力契约的主要制度形态。某些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对刑事证据能力契约的成立和生效的实质要件、程序要件以及无效与撤回的条件及其后果等方面进行规制。刑事证据能力契约的法律性质、法律效果以及理论基础等问题,在理论上存在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20.
现代刑事证据审查体系是以"证据准入—证据评估相分离"为核心特征,由术语范畴、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与程序保障等多个维度构成的一个立体制度结构体系。多层次的立体制度结构体系有利于保障证据准入与证据评估的相对分离,从而确保刑事证据规则的有效实施。我国最新的刑事证据立法已经通过"材料—证据—定案根据"这三个基本范畴确立起证据准入的两道审查门槛。证据审查规范与相关审查范畴的对接彰显了在新形势下对刑事证据审查的进一步强化。我国证据审查制度还仅仅是一种相对扁平化的线性制度构建,审查范畴上的区分缺乏来自主体分离、程序设置和适用标准层面的支撑与保障。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我国刑事证据审查的制度体系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