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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9 毫秒
1.
佘晓君 《法制与社会》2012,(12):115-116
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虽然在广泛地运用监听措施,但长期以来监听一直缺乏立法上的程序限制,尤其是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中实施监听更是没有明确的授权,一直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状态,这显然与我国宪法所强调的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不相适宜,今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刑诉修正案》),其中虽然对检察机关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有了授权的规定,但规定的相当抽象,没有对监听的提请、监听令状的签发以及执行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将尝试对我国职务犯罪监听的程序进行初步设计。  相似文献   

2.
诱惑侦察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相当程度的使用,但在立法上却是空白,理论界也存在较大争议。借鉴各国和地区关于诱惑侦查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有必要对诱惑侦查进行立法构建。对诱惑侦查法制化,应包括基本原则、法律规制和所获证据材料的证据效力三部分。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监听等特殊技术侦查措施的制度建构,而监听制度更是重中之重。作为一种与公民宪法权利和个人隐私密切相关的诉讼制度,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配置的平衡、能否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从世界各国立法及实践来看,对监听进行明确立法和规范,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家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同时还有助于明确刑事诉讼中国家公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界限、防止对公民宪法权利和个人隐私的  相似文献   

4.
国外的秘密监听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秘密监听是采用秘密手段获取与犯罪有关的言词信息的一种技术侦查手段。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和1996年刑事诉讼法均未对秘密监听作出规定。但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均规定 ,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可以采用技术侦查措施。无论是我国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 ,均认为秘密监听属技术侦查措施的一种。那么 ,到底哪些案件可以采用秘密监听措施 ?适用秘密监听有哪些程序上的条件和要求 ?通过秘密监听手段获取的证据在使用时有哪些限制 ?在秘密监听程序中应如何实现追诉犯罪与保护犯罪…  相似文献   

5.
曾赟 《法学研究》2015,(3):158-175
20世纪50年代,我国侦查机关就开始采用耳目监听等秘密方式收集违法犯罪证据。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监听侦查行为相继得到合法化。在这一合法化过程中,我国监听侦查法治实践主要从构建“附需要理由的严格批准程序”和满足“侦查犯罪的需要”的实体性程序这两个方面展开,公民宪法上的隐私权并未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体现。为保护公民宪法上的隐私权免受监听侦查权的任意侵害,我国监听侦查法治实践应沿着程序性正当程序与实体性正当程序的构建渐次推进。首先,发展宪法上隐私权对监听侦查的防御功能;其次,通过不同层级法院许可令的构建,创设程序性正当程序的控权机制;再次,通过廓清犯罪调查的一般需要与超越法律执行一般需要的特别需要之间的界线,建立隐私期待的适当性和“特别需要”原则这两个实体性正当程序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6.
郭华 《法律科学》2014,(3):175-183
英国作为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却在通讯截收制度上丢弃了欧美普遍实行的司法令状主义,在秉承传统侦查秘密观念下实行"行政令状"制度。该制度在受到欧洲人权法院败诉后逐渐构建了相对完备的通讯截收监督制度体系。我国技术侦查的内控模式与英国的行政令状制度极为相似,尽管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其法定化,但因未合理、清晰地指明侦查机关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及适用的种类而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样态"。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下,完善技术侦查制度不仅需要吸收英国法的教训,还要借鉴有益经验进一步构建技术侦查"必要性和最后性"的动态监督制度、获取证据材料作为定案根据的辩护制度以及向人大报告制度,在制度约束和程序控制上体现规制的严格性。  相似文献   

7.
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大都规定了司法令状规则。该规则的确立是在刑事诉讼中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符合程序正当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司法最终裁决"、"控、审分离"、司法审查原则等现代法制原则的精神。然而我国侦查程序的封闭式设计使得侦查权的行使几乎不受司法权的控制,在立法中吸收司法令状规则的合理内容,以此作为我国侦查程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8.
耿宁 《法制与社会》2011,(27):286-287
监听监录、密搜密取、邮件检查等技术侦查措施,相比常规侦查手段,处于秘密状态,并一般构成对相对人隐私权的干预,隐含着脱离规范的危险。因此,检察机关应获得采取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的法律许可,做到监听窃听行为法律化;另一方面,程序正义原则不仅是为了规范司法行为,更应当适用于某些政府的行为,宪法上的正当程序要求被限制在政府或国家行为之上;现代法治应当以人权为本位,以人权保障为目的,以实现国际人权共同标准为主要任务,并让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与社会公正在不同的法制进程中交错实现,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诉法修改后,技术侦查措施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均引起广泛的关注.监听是技术侦查的基本措施之一,在如何协调监听与排除规则的问题上,美国有着丰富的经验,也许可作为他山之石.在将排除规则运用于监听证据中的发展历程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卡茨案判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由此确立了合理隐私期待的主客观双重判断标准.2012年最新的Jones案基本指明了排除规则在监听证据中运用的未来方向,对监听证据谨慎适用排除规则将继续成为大法官们的基本态度.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侦查权过于强大,侦查活动缺乏有效的司法控制,而司法令状制度正是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司法控制的有效机制。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这一制度,为保障公民个人自由,抑制侦查权被滥用的倾向,在我国确立令状制度对强制侦查行为进行司法控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技术侦查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技术侦查概念的界定可以从其内涵和外延两个维度去考量,在特定类型案件侦查中,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时间起点应提前到立案之前的“初查”阶段.技术侦查的适用对象应遵循特定案件中特定人员的“双特”原则.在保持现有审批制度的基础上,技术侦查审批应加强技术监督、司法监督以及对技侦证据的审查.技侦证据的使用应遵循最后使用原则和有条件转化原则.技侦证据的审查应仅限于对证据内容的审查,审查的模式有常规模式、限制模式、庭外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一、监听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与整合电子监听作为一种秘密性的技术侦查手段指的是法定侦查机关依法为搜集证据,发现犯罪嫌疑人,经由电讯机关配合,通过电讯技术手段,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电话或其他形式的电信往来进行探听和记录。电子监听根据其监听所采用的方式可以分为有线监听和无线监听。虽说目前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承认了这一手段的合法性,但是使用这种侦查手段直接影响到公民秘密通信自由权,所以在理论上存在很大的争议。通讯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传达感情与信息的一种途径,属于人身自我支配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秘密通讯自由(li…  相似文献   

13.
德国司法判例认为不容许的侦查陷阱构成对被唆使者的刑罚减轻事由,德国学界则主要存在着不容许的侦查陷阱导致证据使用禁止、形成程序障碍或者构成刑罚排除事由等见解之间的争议.本文在归纳总结了各方观点后指出,在德国法体系中,不容许的侦查陷阱之所以不被容许,根本原因在于其侵犯了<德国宪法>第1条第1款所规定的人性尊严和<德国宪法>第2条第1款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对各种见解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司法机关为破获案件往往需要会采用一些秘密侦查措施,其中,电话监听即是一种常用的手段,这通常会与受法律保护的另一种权利——公民通讯秘密权产生冲突。但就目前我国状况而言,尚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制,这种缺少正当程序规定的侦查手段对于公民隐私权的威胁是巨大的。本文从监听的概念入手,对我国监听立法及现状进行详细论述,最后对其进行必要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令状主义产生于英国普通法,旨在通过令状的方式实施法律上的强制处分,并对个人权利给予适当的救济,本质上是一种权利救济原则。目前许多国家对强制性侦查采取令状主义原则。广义上的令状主义,是指侦查机关在强制性侦查过程中,获得许可,可以通过法律允许的手段进行,并不限定颁发许可令状的机关一定是排除侦查机关本身的其他机关。狭义的令状主义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一定范围内的犯罪时,原则上可以根据法官签发的令状进行监听。我国没有实行狭义的令状主义。令状主义是追求实体真实和正当程序结合的中和产物,在诉讼的过程中要保障实体真实,同时又要注重程序的正当性,以保护人权。  相似文献   

16.
邓立军 《证据科学》2011,19(6):686-701
如何理解特殊侦查措施,学界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将特殊侦查措施视为秘密侦查的等同物,是符合《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5条立法精神与宗旨的理解。特殊侦查措施所获证据材料长期以来在我国不具备证据能力.必须经“转化”以后才能使用,由此导致诸多执法困境。《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5条虽然力图突破这一长期困扰审判实务的难题.但...  相似文献   

17.
技术侦查虽然在实践中大量存在,但中国现行法律无力制约技术侦查,其合法性一直颇受争议。因此,通过这些手段获得的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就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个退退两难的问题。追严重妨碍了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制约了办案效率、影响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只有通过刑事诉讼立法明确技术侦查的合法性,进而解决其所获材料的证据能力问题,才是摆脱实践困难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8.
监听是世界各国为应付犯罪形势的新变化而发辰起来的一种高技术化、高隐密性的强制侦查措施,监听的出现对于侦查机关打击和惩罚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监听的采用又严重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因此,各国都对监听的采用规定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以防止侦查机关滥用监听,过度侵害公民权利。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上对监听缺乏明确规定,这不利于保障公民人权,应当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9.
周平 《中国检察官》2010,(17):63-65
“监听”作为侦查的必要手段或侦查行为.已被世界各国广泛确认:“监听”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未作设定.无疑导致了对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的缺憾和弱化。借鉴国外专项立法技术。积极探索侦查监听的立法框架.对完善刑事立法、打击职务犯罪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20.
目前,网络通缉制度作为一项强制性侦查措施,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适用网络通缉措施的权力缺乏制约机制,甚至任意扩大网络通缉措施的适用范围,严重侵犯了无辜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网络通缉措施的概念入手,分析现行网络通缉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应当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对该项措施进行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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