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引言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诸如传讯、拘传、拘留乃至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于羁控中非正常死亡,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被侦查人死亡,涉及其遗属的利益至为巨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加强,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前醒的今天,遗属除要求侦查机关说明死亡原因之外,还往往要求返还被扣押和冻结的财物,甚至要求赔偿因被侦查人死亡所导致的损失。对于侦查机关作出的死因解释,遗属常常持怀疑的态度,由此引发矛盾和纠纷,一旦处理失当,极易酿成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个问题,亟待研究解决。被侦查人在羁控中非正常死亡…  相似文献   

2.
犯罪嫌疑人被拘传、拘留、逮捕以后,在羁控期间内死亡或致伤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此类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性,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很容易造成嫌疑人家属上访,甚至聚众冲击政法机关、政府机关。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因此,探索此类案件正确的处理方法,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息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维护政法机关的形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案件比例呈下降趋势,有近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在没有律师提供帮助的情况下受到指控并接受审判的。这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的保护,不符合现代法治国家公民权利保障的要求。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诉讼的主要问题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问题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第75条及相关条款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负责案件侦查的机关采取  相似文献   

4.
新刑诉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该规定将律师介入刑案的时间提前到与侦查机关介入的时间很接近。律师的权利和地位有了提高,对律师的素质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更应当注意配合侦查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如何避免妨碍侦查,是每个律师必须注意的问题。律师处理好与侦查机关的关系,正确处理与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的关系,恰当有度地行使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就能避免有意或无意中发生妨碍侦查的情况,从而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和律师自身…  相似文献   

5.
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由此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到了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阶段。本文,仅就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谈谈意见和看法。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应当明确的两个问题(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其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  相似文献   

6.
刑诉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 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但律师介入侦查阶段后,唯一可以接触侦查活动的权利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而几乎所有的侦查行为对律师都是  相似文献   

7.
对于看守所内未决犯的死因鉴定,我国实行公安机关初次鉴定和检察机关重新鉴定的鉴定权配置方式。这种配置方式存在正当性不足的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可以有两套解决方案,一种是引进死者亲属的重新鉴定申请权;另一种是引入死者亲属的“反鉴定”权。比较两者的利与弊,本文赞同后者。  相似文献   

8.
新《刑诉法》中的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了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笔者就此…  相似文献   

9.
人体损伤鉴定在法医学领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应用损伤形成机制分析损伤形态,依据损伤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及凶器认定,为侦查破案、检察起诉、审判定罪量刑提供必不可少的关键证据。本文作者利用几何学、物理力学原理对薛某死亡案的致伤物及致伤方式进行科学分析,消除了死者亲属的质疑,避免了上访。现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10.
1案件简介 2002年9月13日上午,某村民马某到本村陈某家取走火药枪上山打猎,不慎走火击中自己身亡。死者亲属对其死因不服,怀疑是同行的陈某面对马某玩枪走火致马某受伤死亡,多次上访,为确定案件性质,笔者全程参加了开棺复查检验工作。  相似文献   

11.
庄春英  薛春喜 《中国律师》2005,(12):44-44,45-46
3、关于律师会见权。侦查、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权力几乎是无限的,而且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讯问(《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与之相对应,《刑事诉讼法》第96条虽然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1998年1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机关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也明确规定:“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但律师会见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实践中各执法机…  相似文献   

12.
魏莉 《天津律师》2004,(5):29-31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先天不足,控辩力量处于先天失衡状态。在我国,侦查权由国家的侦、控机关独占。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为了调查犯罪,有权采取专门的侦查工具和强制性措施。相比之下较而言,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调查取证权利方面,却与侦、控机关有着天壤之别。  相似文献   

13.
刑诉法修正案关于律师提前介入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相似文献   

14.
一、修正后的《律师法》存在一定立法缺陷 (一)《律师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易造成执法困惑《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这一规定,明显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6条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相似文献   

15.
这是一起江西省公安史上罕见的案例:该省萍乡市一农民嫖客,第一次嫖娼便被派出所巡逻队员违规抓住。经审后私自关在所办公楼临时留置室内上吊自缢身亡,法医鉴定却又发现死者颅骨有骨折外伤。于是,一起真假难辨的冤案发生了:一边是死者亲属四处上访、拦堵市领导哭喊呼冤;另一边是巡逻队员被列为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在拘禁中呼天喊地叫冤。 究竟谁是冤者,请看——  相似文献   

16.
案例某女,33岁。某年3月25日凌晨在家中突然死亡,死者丈夫于当晚12时匆忙准备安葬尸体。因死者亲属对吴的突然死亡感到意外,要求查明死因。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即进行了尸体检验,认定为自然死亡,未予立案。死者亲属对此结论不服,再次要求重新鉴定。2尸检第一次原承办人尸检情况:于3月27日(死后2天)尸检。死者身长154cm,尸僵形成,尸斑暗红色,双眼结膜有少许点状出血,右颧弓处有表皮剥脱,范围约5cm×4cm,未见皮下出血。额部有3cm×2cm表皮剥脱。下唇粘膜有0.6cm裂伤,下唇右下有2cm×1cm表皮剥脱伴皮下…  相似文献   

17.
对刑事案件作撤销案件处理,即预示着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但因立案带来的刑事法律后果,却不会因撤案而立即消失,尤其是侦查期间所采取的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侦查机关是否要负刑事赔偿责任,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不再受到刑事追究,都是撤案后侦查机关要面临的现实...  相似文献   

18.
形态之一:侦查机关接到检察机关的批准或决定逮捕的决定书后没有立即执行,而是拖延了几天或一段时间才执行,致使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变相羁押。 形态之二:侦查机关超过侦查羁押期限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超期羁押。  相似文献   

19.
李娟 《青海检察》2010,(1):28-30
一、《律师法》的修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的影响(一)律师会见权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1、强化犯罪嫌疑人对抗心理,增加取证难度。《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通过行使权利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稳固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强化拒供心理。  相似文献   

20.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检察机关起诉时不随案移送案件材料,控方证据当庭展示。这样刑事诉讼中律师的工作出现三大变化:1、辩护的准备工作由主要是阅卷变为自己做大量的调查。侦查机关只提供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检察机关只提供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资料;法院只有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可供查阅。面对这种情况,辩护律师若不亲自调查获取必要证据,以对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将无法履行辩护职责。2、工作重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