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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7 毫秒
1.
诊所法律教育与相关法律教育关系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诊所法律教育是现代法律教育的一种形式。推行诊所法律教育,首先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传统法律教育、法律教学实践、律师实务等相关法律教育模式的关系,以促进诊所法律教育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法律教育。  相似文献   

2.
诊所法律教育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39,自引:0,他引:39  
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在引进美国经验的同时,必须重视美国背景与中国环境之间的基本差异,兼顾技能培训与人文教育,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的反差,解决成本难题,并协调好与其他实践教学法之间的关系,方能完成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  相似文献   

3.
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监狱法等法律和司法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根据其与监狱教育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罪犯受教育的义务——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权利”,“罪犯受教育的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义务”和“罪犯受教育的义务、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教育的权利、义务”等三种类型。在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数量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多于受教育权利,价值意义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为主要的、主导的方面,因此,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为“罪犯受教育义务重心论”。  相似文献   

4.
刘珊珊 《行政与法》2012,(8):127-129
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的侵权责任,迫切需要法律予以规范。《侵权责任法》依据未成年学生的年龄把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责任区分为三种情况,在责任的构成和分配上更趋于精细化,强调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是一种教育、管理职责。本文对未成年学生与教育机构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论证了未成年学生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过错认定标准,列举出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的范围,以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各项权利。  相似文献   

5.
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教育考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人们对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法律地位的认识并不明确。从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起源来看,它的设立与运行具有正当性的权利与权力基础,它的法律地位应定位为管理者、被监督者、服务者和契约主体。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在实现行政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同时,注重考试管理权与实施权的适当分离。  相似文献   

6.
教育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教育合同理念的提出,是践行教育公平和依法治教的要求。教育合同急需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典型化。  相似文献   

7.
张文静 《中国司法》2008,(2):106-107
为推动法律实践教学和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等机构于2007年12月8日共同召开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主题研讨会。  相似文献   

8.
李玉福 《政法论丛》2007,(3):F0003-F0003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从总体上看,教育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要求;教育法律的配套性法规、规章尚不完善;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尚未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自我行为;高校在处理涉法事务方面上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随着高校与学生、与家长、与社会各方面法律关系的立体化和纠纷的复杂化,要求高校各级管理者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善于守法决策、善于依法办事、善于处理法律纠…  相似文献   

9.
为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大学法学教学必须确立其明确的目标,大学法学教师必须清楚卓越法律人才需要什么样的法学教学,我们现在教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然后有针对性地处理好法学教育与理念教育的关系、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法学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法学教育与现实教育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随着教育由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如何以法律介入教育是当今世界普遍关心的共同问题。本文从教育法律关系入手,阐述了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产生、变更、及终止,分析了从现今存在的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典型国家对教育权利的保障程序和救济的途径及我国教育权利救济的弊端及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教育权利救济的措施,从中对更好地规范我国的教育权利及实现教育权的救济,对我国更好的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司法鉴定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是法学与相关自然学科、经济学科等结合的产物。司法鉴定的实践和理论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他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在法学教育的舞台上,却是近些年的事情。这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法学、自然科学以及其他学科发展的共同结晶。司法鉴定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还需要面临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正确定位司法鉴定学与法学教育的关系,深刻研究司法鉴定培养的内容和层次、课程设置,以及教育的实施方式等,以促进司法鉴定教育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Scholarship on law and social movements has focused attention primarily 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econdarily on countries that share the Anglo‐American legal tradition. The politics of law and social movements in other national legal contexts remains underexamined. The analysis in this article contrasts legal mobilizations for immigrant rights in France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explores the relations between national fields of power and legal practices. I trace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immigrant rights legal organizations in each country and argue that the divergent organizational forms and litigation strategies adopted by professionalized movement organizations reflect the dynamics of the nationally distinct fields of power relations within which law reform has been conducted. My analysis links the material and symbolic resources available to law reformers to the relative authority of private and public juridical actors in each state.  相似文献   

13.
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就其性质而言,法学本科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因此让法学本科教育回归职业教育之本位乃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所必须面对的问题。鉴于法律职业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结合当前中国法学本科教育体制,未来中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必要采行"一二一"原则,即在学制安排上,一年时间用于人文课程学习,两年时间用于专业课程学习,一年时间用于实践学习。为此,有必要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学大纲,增加人文必修课程,科学配置法学专业课程,并为实践学习设定刚性规范。  相似文献   

14.
政法教育形成于1950年代,基于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它为政法工作培养专门干部。与政法工作强调政治性一样,政法教育是强调政治性的法学教育,非常重视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纪律教育。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日趋强调专业化、职业化。20世纪80年代,仍继续强调政治性。这与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及“严打”刑事政策有一定关系。1990年代以后,政治性在政法教育中日渐淡出,法学教育趋向服务市场经济的专业化。新时代的治国理政,在法治领域创造了一系列新实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深入政治领域,国家和社会治理广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范畴,涉外法治深度关联国际政治、国际关系。这些实践造就了强调政治性的大法治工作格局,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催生了新政法教育。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学科应运而生,人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学科应需更新。新政法教育与专业化法学教育并行,扩展了法学教育的领地。  相似文献   

15.
The basic function of legal education is to cultivate and create talented legal professionals who will be employed,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 judicial practice sectors. Thus, there is, between the legal education system and the judicial profession, a supply-demand relationship—the basic economic principle between the relationship of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 driv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egal education system and qualified legal professionals. However, this supply-demand relationship in China, between the legal education system and the judicial profession is currently in disequilibrium and in contradiction itself.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observe and apply the principles of a supply-demand relationship to the reorganization of the legal education system in China in an attempt to find the most efficient balance between legal education and the judicial profession.  相似文献   

16.
略论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法学教育体制,特别是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正面临着急迫的问题与挑战,亟待解决。其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法学学位项目层次和种类过多;法学学位体系之间相互交叉,职责界限不清,管理混乱;缺乏法学主学位,过分重视高学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同质化严重;学位教育项目与法律职业准入相互脱节;法学教育规模急剧扩大与确保法学教育质量之间矛盾增大;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不合理,法学各专业教学特色不明显;法学人才的招录体制和分配去向存在着地区间严重不平衡;全球化法学教育的挑战与国内法律人才国际视野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7.
对于中国的刑事司法合作问题的研究 ,目前主要着眼于中国的对外刑事司法合作以及中国国内的区际刑事司法合作两个方面 ,而对于复合法域条件下的中国国家及其各个法域的对外刑事司法合作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却几乎无人问津。本文在分析了中国对外刑事司法合作的现状 ,以及“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局面的形成给中国的对外刑事司法合作带来的影响的基础上 ,就复合法域条件下 ,中国应当如何处理国家及其各个法域同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的关系、同外国的引渡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就中国国家及其各个法域在对外刑事司法合作中的身份定位、活动方式、行为准则以及相互关系等问题阐述了一些见解和主张。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及立法思路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民间组织的大规模兴起反映出我国公民社会建设过程中社会领域改革的功能性需求,但现行立法指导思想的偏差和法规体系的严重滞后,不仅制约了民间组织快速、健康发展,难以满足社会对公民结社自由权行使的迫切要求,也导致了民间组织出现严重的合法性困境。解决这一困境,既要明确立法指导思想,解决好立法原则的适时性、稳定性和连续性问题,更要兼顾民间组织培育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尊重民间组织成长的自身规律。  相似文献   

19.
陈秋云  翟晶 《行政与法》2012,(12):74-79
法律仪式作为仪式的一种特殊形式体现在法律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法律仪式有规则化的(制度化的)与未被规则化的之分。规则化了的法律仪式零散存在于我国法律法规之中,呈碎片化特征。法律仪式教育在我国法科教育中散见于部门法学的教学中,内容多为规则化了的法律仪式。法学教课书中并没有法律仪式这一概念,未被规则化的法律仪式在法科教育中是不存在的。法律仪式教育对法科学生的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养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构建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行政诉讼法》和《环境法》的修改中亟需确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制度。具体制度构建方面,可以考虑:赋予检察机关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同等的环境公益行政起诉权;设置更可行的诉讼管辖;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增加判决种类,并且允许原被告双方和解;把公益诉讼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注意平衡环境公益保护与行政权行使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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