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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回应型法主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这必然会影响到程序正义,所以,回应型法并未能够解决完整性和开放性两难抉择的问题。究竟怎样可以让法律在保证完整性的前提下具有开放性,是回应型法提出却未明确的问题。中国法学总体上符合时代和国情的需要,然而在建构过程中,也应借鉴一下回应型法的长处,这样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尽可能地能回应社会的需要,逐步实现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统一。  相似文献   

2.
受“半统制半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传统金融刑法立法表现出了压制型法的典型特征,其强调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维护,却相对忽视了对投资者利益的平等保护和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回应。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金融刑法立法应该从压制型法的范式转换成回应型法的范式。在立法层面,“回应型”金融刑法的具体实现,有赖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立场转变、秩序维护到个人利益保护的目的重塑、“冒进”到“理性”的技术矫正以及过度依赖到消极介入的功能修正。  相似文献   

3.
詹建红 《法学杂志》2020,(4):109-119
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困境反映出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改革在目的观念、价值选择、组织结构和裁判理念上面临着一系列冲突。作为一种法治发展范式,回应型法理论主张以契约关系作为回应的逻辑前提,以开放和参与作为权威的构成要素,以目的作为规则和制度的评价标准,以司法审查作为公共政策形成的重要途径,其所蕴含的价值取向为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回应型刑事司法模式在目的、主体、角色分化及其对应的实现方式上呈现出显著的发展优势。长远来看,增强司法的回应性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但短期内回应型刑事司法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却较为有限,在模式改造过程中还存在压制性增强的风险。  相似文献   

4.
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的经济已经日益融入世界,外贸和外资的依存度迅速提高。与此相适应,中国法制一直在朝着贸易自由化和放松管制的方向发展。为了适应加入WTO的挑战,中国法制必须尽快作出进一步的回应。中国法制的回应包括开放性回应、防范性回应和保护性回应三种。  相似文献   

5.
黄新伟  刘欢生 《政法学刊》2009,26(6):95-100
政府回应是新公共管理学派提出的重要理论。在我国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面对民众“参政议政”需求的空前高涨、社会矛盾的频繁激化,迫切要求政府直面现实问题,提高其回应能力。而时下,政府的回应力依然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其还存在着有如回应理念单薄、法律保障不足、手段老化、渠道不畅等问题,对此迫切需要政府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其回应力。应以维护民众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政府回应力”,通过健全法律制度,提高回应意识,创新回应方式,畅通沟通渠道等措施来提高政府的回应力,使政府更好地代表民意,从而达到快速回应民众需求、及时缓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修改TRIPS协定议定书》曲折的签署过程显示出对知识产权私权保护规则的抑制,对公共政策目标、社会福利的关注与逐步回应。在知识产权法走向回应型法的过程中,应解决目的的普遍性问题,警惕对形式合理性的随意僭越。同时知识产权法的回应并非全能,通过知识产权法制与社会组织的实践活动、其他社会政策的协作,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  相似文献   

7.
政府回应的理论产生于西方。政府回应既是西方公共管理的实践过程,也是系统的政府管理理论和行政理念的逻辑延伸。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政府改革中提出了增进政府的责任性、回应性和效率的目标,政府回应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就目前来看,西方的政府回应主要停留在价值理念层面。中国学者对政府回应的理解是在价值与过程之间,即一方面对西方人理解的政府回应的价值内涵给予了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又将政府回应理解为一种过程,并试图用政府回应理念来指导中国政府回应的实践过程。  相似文献   

8.
法哲学中分配旨在实现形式正义,构成法律正义的理念。现代社会回应型法的出现使指向实质正义的再分配得以确立,当这种以变革的国家哲学为支撑的回应型法律规范逐渐增多并自成系统时,标志着对应于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理念中的经济法生成。它通过维护市场的形式平等以促进经济的效率与发展为工具性价值目标,要求政府积极作为确保应得权利的创造与之结合,旨在实现整体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9.
余军 《法治研究》2007,(4):28-35
20世纪末,作为私法纠纷解决机制的ADR在西方行政法上广泛适用,逐渐成为西方社会解决行政纠纷的有效方式。ADR的理论原型是法社会学理论中的“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模式”,它是西方后工业化社会的背景下,为了回应法院系统在解纷过程中显露的种种弊端而采用的替代性方案。作为以平等、意思自治为前提的私法纠纷解决机制,其在行政法上适用之妥当性在于——其与正式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关系、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等。ADR不仅适用于个案行政争议,而且也适用于行政规则、公共政策、管制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它具备多样化的“技术装置”。ADR实践的发展使得西方现代行政法产生了向“回应型法”发展的趋势,并发展出两种新的行政法的运作形态。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建国以来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的研究,梳理司法解释与国家政策关系演进的三个阶段,将司法解释回应政策的模式总结为:政策作为解释法律的重要参考、政策决定司法解释的立与废、司法解释成为协调政策与已有法律规定冲突的中介。司法解释回应政策可能导致一系列的不利后果,应对司法解释回应政策保持必要的谨慎,并通过区分政策类型进行不同方式回应、发布回应政策的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对政策回应型司法解释予以引导和规范。  相似文献   

11.
段哲哲 《公共行政评论》2021,(2):85-110,230,231
【问题】“选调生”是我国20世纪60年代建立的党政领导后备人选培养制度,作为基层干部的“选调生”承担双重回应性责任:服从权威与直接回应民众。政治化是提升公务员回应性的方法之一,但经过选拔与培养的“选调生”会如何处理回应性伦理冲突?【方法】论文选取11个城市的基层公务员进行问卷调查,采用分层抽样获取有效样本1004份,使用Logit、PSM与SEM中介效应模型等多重方法检验中国特色“选调生”政治化机制的效应。【发现】面临回应性伦理困境,“选调生”较“应届生”更偏好垂直回应性,这种偏好差异部分源于官僚政治化机制。四种政治化机制存在异质性:招聘环节直接政治化的筛选机制让“选调生”更偏好垂直回应性,锻炼环节的社会政治化的职位安排机制让“选调生”更偏好水平回应性;三重领导机制与快速职业通道机制施加的政治压力对“选调生”的回应性偏好没有显著影响。【贡献】论文从实然层面打破了西方对我国干部政治化的刻板印象,挑战了传统“压力-回应”的解释框架,并将中国特色干部政治化的研究向前推进。应精准理解“选调生”有效培养的障碍,完善政治化机制。  相似文献   

12.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3.
谢仁章 《法制与社会》2011,(29):75+77-75,77
“醉驾”行为的法律适用成为社会公众舆论的热点,司法面对日益强烈的公众期待和民意压力,司法执法人员需要秉持对法律的理解,对社会舆论要保持理性中立的价值判断。保持司法独立,是维系司法体系正当地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前提,独立司法符合民意的目的。理性回应民意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司法的使命,可以弥补专业化理解与现实的距离,较好地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回应公众舆论,必须保持司法理性,公众舆论与司法者要设置一道“防火墙”。完善公众的参与机制、诉讼公开机制,畅通民意的正常表达通道,让民意以合法规范的渠道传递到司法者的面前,为司法者实现司法公正提供正义的土壤。  相似文献   

14.
雷磊 《中国法学》2023,(1):65-84
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为特征的新科技时代,不仅给法律领域带来技术问题和法教义层面的问题,也对法理学知识体系,尤其是法学基本范畴形成挑战。对于这种挑战,大体有三种回应方式:部分基本范畴的独立范畴地位将被完全放弃(如“法律关系客体”“法律部门”),部分基本范畴的既有理解将得到彻底或部分重构(如“法律行为”“法律权利”),但也有部分基本范畴在新条件下应该得到坚定辩护乃至更好捍卫(如“法律责任”“法律主体”)。至于“法律”这一根本范畴是否需要重构,则仍无定论,有待未来通过充分的价值论辩来形成重叠共识。新科技时代并没有“肇生”全新的法理学问题,只是提供了“激扰”法理学知识体系、促使对既有理解进行反思的新语境。唯有对上述挑战作出及时有效的法理学回应,才能抓住中国法学自主性发展的新机遇。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19,(3):10-17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法治"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那就是未能展现出地方法治发展的理想样态。囿于我国独特的压力型体制,地方法治发展出现了地方政府法治公信力缺失、立法保护地方利益、地方忽视程序法治、地方法治指标考核不良竞争等弊端。因此,亟须转变地方法治发展方式,逐步消除压力型体制的弊端,实现地方法治的回应型发展。应从凝聚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互动的共识、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培育回应型法治元素、构建回应型评估指标体系等多个层面,构建回应型地方法治。  相似文献   

16.
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及其法理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倪斐 《法学研究》2013,(5):63-74
近年来,江苏、广东、浙江等地提出了先行法治化目标。针对这一现象,学者们就我国单一制体制下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可行性、与法制统一原则的关系以及是否仅限于发达地区等问题产生了争议。在政府、法律职业阶层和民间力量等地方法治发展主要推动力的相互作用下,地方先行法治化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实践呈现出“体制内回应型”的基本路径。“体制内回应型”路径下的地方先行法治化在主体、内容和形式上存在偏离法治的情形。客观评判“地方先行法治化”命题的法理限度,重塑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回应型路径,是协调地方法治与国家法治关系,保证地方法治建设合乎法治理念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从压制型行政模式到回应型行政模式   总被引:38,自引:0,他引:38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必须转换模式 ,以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压制型行政模式立足强制 ,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唯一目标。否认相对方利益的正统性 ,只适用于维护“机械团结”的社会秩序。以“有机团结”为典型特征的现代社会 ,需要确立回应型行政模式 ,通过非强制行政行为 ,统合多元利益 ,培育社会自治 ,汲取社会智识资源 ,催生行政民主。以人文主义为精神核心的现代行政法 ,弘扬人的主体性 ,从不同层面推动现代社会迈向回应型行政模式。  相似文献   

18.
算法在提供诸多利好的同时,也产生了算法歧视和偏见、算法过度窥探个人隐私、算法推荐滥用、算法合谋实施垄断等算法失范现象。现阶段软法和硬法都通过相应路径对算法失范现象予以矫正,以期保障算法正义。算法正义的硬法保障路径虽对突出问题及时反应,但仍存在回应性不足、治理手段单一、规制成本较高等局限性。软法的开放性、灵活性、低成本等特点与算法正义高度契合,使算法正义的软法保障路径具有及时回应性、高度共治性、成本较低等优越性。鉴于现阶段软法保障路径较为原则化,建议从算法伦理审查中引入多方伦理审查机制、算法行业加强行业自律、软法文本增加权利激励内容等路径予以具化。同时提出,唯有软法和硬法相耦合的保障路径才能真正满足算法正义的实现需求。  相似文献   

19.
胡波  李竹 《广东法学》2005,(1):54-58
本文对目前司法实践中的量刑建议权进行了不囿于传统的思考,力图从法律应当对社会需求有所回应的角度来看待量刑建议权中带有的司法的协商性特质,并且指出,这种特质的出现,并非对程序正义的抛弃,而是一种有益的补充。  相似文献   

20.
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观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起源”是法学领域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问题,本文作者在认真精读、综合分析了马、恩等经典作家的经典著作的基础上,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法的起源观作了新的注释,提出了:“法产生于原始社会”,“法在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继续存在”,“法的普遍的和基本的属性是社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阶级性只是法律在阶级社会中的特有属性,决非法律的根本属性,随着阶级对立的消灭,法律的阶级性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等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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