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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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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洁 《北方法学》2013,(6):147-157
我国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对于刑事辩护来说意义重大。从证据法的角度看来,专家辅助人意见具有言词证据、意见证据、弹劾证据的多重属性,因此意见的内容应围绕鉴定意见中的专门性问题,并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规则来提出;而法庭对于鉴定意见的审查也应从准入资格与可靠性两方面进行,以免专家辅助人意见替代鉴定意见来主导审判。  相似文献   

2.
高洁 《证据科学》2013,(4):474-485
我国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对于刑事辩护来说意义重大。从证据法的角度看来,专家辅助人意见具有言词证据、意见证据、弹劾证据的多重属性,因此意见的内容应围绕鉴定意见中的专门性问题,并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规则来提出;而法庭对于鉴定意见的审查也应从准入资格与可靠性两方面进行,以免专家辅助人意见替代鉴定意见来主导审判。  相似文献   

3.
我国司法鉴定质证程序自《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后并没有显著改变,鉴定人不出庭和对鉴定意见质证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从宏观上看是诉讼制度的问题,从微观上看是鉴定意见质证本身的缺陷。解决这一问题,在宏观上应当在诉讼程序中建立和完善证据开示制度、交叉询问制度;在微观上应建立异议和关键鉴定意见强制出庭制度,明确不出庭的后果,规范质证规则和内容,并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实务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相关部门实施"两法"以及制定"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鉴定意见质证实施细则"提供参考资料,需要对"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质证等六个亟待解决的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律上不具有唯一性且未反映其身份和职责特点,宜更名为"专家辅助人";对"专家辅助人"的条件和资格确认提出主张;探讨"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四个主要问题;对"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向鉴定人提问的内容与方式和参加鉴定意见辩论应掌握的要点提出若干规范性建议;对"专家辅助人"法庭质证意见的性质与作用发表评论性意见,并认为专家辅助人应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管理为辅的两结合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5.
正为改变鉴定结果质证实效不高的现状,新《刑事诉讼法》以"鉴定意见"取代"鉴定结论"的表述,并确立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新的质证规则,发现并解决可能面临的问题,值得研究。一、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意见质证规则的修订(一)强调鉴定意见言辞证据属性司法鉴定结果是鉴定人的个人认识和判断,有一  相似文献   

6.
为相关部门实施“两法”以及制定“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鉴定意见质证实施细则”提供参考资料,需要对“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质证等六个亟待解决的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律上不具有唯一性且未反映其身份和职责特点,宜更名为“专家辅助人”;对“专家辅助人”的条件和资格确认提出主张;探讨“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四个主要问题;对“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向鉴定人提问的内容与方式和参加鉴定意见辩论应掌握的要点提出若干规范性建议;对“专家辅助人”法庭质证意见的性质与作用发表评论性意见,并认为专家辅助人应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管理为辅的两结合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7.
辩护人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是辩护人有效行使辩护权的前提和基础。而我国当前刑事鉴定意见的质证制度存在很多问题,给辩护人对鉴定意见质证造成较大障碍,其有效辩护也无从实现。因此,应该建立辩护人鉴定参与制度、鉴定信息庭前公开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及专家辅助人制度来保障辩护人的有效质证,从而实现辩护人的有效辩护权。  相似文献   

8.
司法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因鉴定意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法庭质证中普通人很难对其进行实质审查,虽然当事人可以聘请专家辅助人参与质证,但由于对专家辅助人的适用缺乏可操作规定,以至于严重影响这一制度的执行。如何发挥专家辅助人在鉴定意见质证中的作用,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程序来保障。  相似文献   

9.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司法审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各种科学问题、技术证据、鉴定意见呈现于法庭,法官在审判案件中由于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而难以判断,在此背景下专家辅助人制度应运而生。英美法系有专家证人制度,存在完善的以交叉询问为主的专家证人出庭质证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有诉讼辅助人制度,虽然立法中没有明确的出庭质证规则,但是有完善的鉴定人出庭质证规则。我国当前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准用证人出庭质证规则。不过目前缺乏进一步的理论阐述,且简单直接适用也存在问题,同时缺乏系统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证规则。对此笔者提出构建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由专家辅助人针对鉴定意见提出合理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参加质证,有利于增强鉴定意见的质证效果,据此,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专家辅助人制度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对提高鉴定意见的质量,改革庭审方式和证据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因为法律仅对其作出了笼统的规定而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通过对法律工作者的问卷调查发现,在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性等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要完善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就要明确专家辅助人的独立诉讼地位,确保专家辅助人真正地参与到庭审的质证中来,才能达到这一制度设计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12.
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模式是当今诉讼改革的主要方向,案件庭审实质化是诉讼改革的主要目标,在此背景下,法医鉴定人出庭质证将会实质化、常态化。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台了保障鉴定人出庭的相关规定、规则。法医鉴定意见质证实质化要求法医鉴定人在出庭时履行相关义务:尊重法庭、如实回答提问、释明鉴定意见。当前法医参加庭审质证中存在法医鉴定人出庭率低、鉴定意见的法律性质不明确、鉴定人出庭的具体要求不明确、与包括专家辅助人在内的其他专家证据形式的冲突等问题。为此,笔者向法医鉴定人提出三点建议: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加强修炼,提高法律知识;注重实践,强化表达能力。  相似文献   

13.
杜鸣晓 《证据科学》2017,(5):558-568
鉴定意见的质证包括对鉴定意见合法性的形式质证和鉴定意见内容可靠性的实质质证.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标志着我国刑事鉴定意见从原先重视形式质证向兼顾形式质证与实质质证转化.目前,我国依然存在实质质证规范较为笼统、形式质证的部分内容与鉴定意见可靠性无关,以及在实质质证时法庭难以判断双方专家的意见的可靠性三个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刑事鉴定意见质证可以进一步细化形式质证的审查内容、以案件性质为依据判断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选择适用的标准是否合理,并审查专家辅助人资格、确保具备质证能力的专家辅助人进入法庭审判.  相似文献   

14.
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创设了专家辅助人制度,这是鉴定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但该条规定过于粗疏,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需要对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条件、中立客观义务、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质证范畴以及申请出庭决定程序等基本问题进行研究,并细化完善该项初生制度。同时,应基于系统观念,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当下尤其是应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加快鉴定人及专家辅助人信息库建设以及制定规范化的刑事鉴定意见质证规则,惟此方能实现该制度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5.
张保生  董帅 《法学研究》2020,(3):160-175
中国的刑事专家辅助人具有既类似于律师又类似于鉴定人、证人的多重属性;围绕专家辅助人意见的性质,也形成了质证方式说、鉴定意见说、证人证言说等多种观点。角色定位上的混乱,不仅造成了独具特色的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的双轨制,而且常常使专家辅助人意见的法庭采信陷入困境。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家辅助人的新近规定看,专家辅助人的角色呈现出向专家证人转变的趋势。这种转变的核心要求,一是实现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专家辅助人意见和鉴定意见在专家证言意义上的证据效力平等;二是使专家辅助人回归专家证人本色,将强加给专家辅助人的不合理的质证职责交还给律师、检察官;三是提高律师、检察官熟练运用交叉询问规则、对科学证据进行质证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官的科学证据“守门人”作用,以适应事实认定科学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为强化鉴定意见质证,刑诉法规定了鉴定人出庭的情形,加大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明确拒不出庭的后果,并通过专家辅助人出庭以加强鉴定意见质证。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实施的效果值得研究。鉴定人出庭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有必要出庭”情形的模糊表述造成实践做法不一。鉴定人出庭时控辩质证水平有所提高,但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无法对话影响质证效果。鉴定人出庭的成本较大,出庭费用无保障,影响其积极性。应克服专家证人制度移植的张力,重视鉴定人出庭的实质效果,完善鉴定人出庭保障机制以保护当事人的对质权,以庭审中心变革为契机推动鉴定制度完善,降低鉴定人出庭负担,提高其出庭积极性。  相似文献   

17.
鉴定质量是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的生命线。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事关鉴定制度和诉讼程序两个方面,要提升、保障鉴定质量必须双管齐下,多措并举。首先,要从鉴定机构的设置和鉴定人的准入上把好潜在鉴定主体的关。其次,要在鉴定的启动和鉴定人的选任上,充分尊重并尽力协调诉讼各方的意愿特别是当事人的意愿,把好现实鉴定主体的关。最后,应当理性看待鉴定意见的证据地位,打破其“科学证据”的光环,回归“意见证据”的原本地位,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各方的质证权,特别是针对鉴定意见的专家辅助质证权,确保定案的鉴定意见质量不出问题,有效防止由其导致的冤错案件。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指专家辅助人帮助委托方参与刑事诉讼鉴定意见的质证、提出专家意见所体现的一种职业上的偏向。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不利于其属性的完整。因此,应当比较外国为平衡专家制度属性所进行的相关制度设计,定位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相对二元化倾向性"及其法律界限、科学界限、道德界限,以及这些界限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9.
随着2013年《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我国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领域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虽然在民事诉讼领域已推行了13年,但实践经验乏善可陈,刑事诉讼领域的立法又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拟对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回应,以期对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借鉴.首先讨论的是对鉴定意见审查质证的本质问题,其次是专家辅助人的功能及其遴选问题,第三是专家辅助人意见的属性及其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指专家辅助人帮助委托方参与刑事诉讼鉴定意见的质证、提出专家意见所体现的一种职业上的偏向.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不利于其属性的完整.因此,应当比较外国为平衡专家制度属性所进行的相关制度设计,定位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相对二元化倾向性”及其法律界限、科学界限、道德界限,以及这些界限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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