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它曾在防止以赌博为目的订立保险合同以及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随着保险实务的不断发展,对保险利益原则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立法上对实务要求作出及时的回音。本文将从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时间和对人的效力对保险合同的影响这两方面提出观点。  相似文献   

2.
刘蔚文 《河北法学》2011,29(12):120-125
在医疗保险费用类保险存在重复保险或第三方先行给付的情况下,不应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可能获得额外利益并诱发道德风险,可以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特定情形下的免责条款并作明确说明。第三者侵权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免责条款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论人身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保险合同的双方都可能面临利益失衡的风险,但相形之下,投保人一方因利益失衡而导致心态失衡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加之巨额保险金的强烈诱惑,投保人和保险关系人就可能抛开道义和良知的约束,在主观上产生一种故意或恶意,最终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促就保险事故的发生,这样就引发了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因为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处于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首先,保险利益是确定保险法律关系当事人资格的基准;其次,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其法律效力得以确定的重要条件。通过对保险利益作出科学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的发生,限制保险人赔付责任的最高限额,以使保险的功用得以充分体现和发挥。  相似文献   

5.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中重要的一项原则,它能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限制合同的主体、内容和效力,在保险业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与其他先进立法相比,我国保险立法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因其标的的特殊性,为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成为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关键,本文从人身保险利益的原则和范围着手,结合我国的立法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中重要的一项原则,它能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限制合同的主体、内容和效力,在保险业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与其他先进立法相比,我国保险立法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邹芳 《河北法学》2000,(4):138-140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或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已有效成立的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其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这种提前终止又势必影响当事人通过合同已获或将获的利益保障。因此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解除的区别,正确把握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严格区分不同情况下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9.
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认定,其目的在于界定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范围,其背景是保险合同已对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都做出了规定。事实上,在保险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因果关系时,往往已融入了对保险合同条款的价值判断。在意外死亡保险中,有关因果关系认定的司法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当代社会,法院在认定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时,应遵循保护被保险人的合理期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乃至整个保险业的基石,它同个体的社会心理密切相关。个体间的相互依赖和社会交换要求保险合同的当事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同时这一原则也关系到个体的社会信任心理。  相似文献   

11.
陈瑜 《政法学刊》2007,24(5):79-82
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因法定原因使已成立的保险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及法律后果应同时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赵志钢 《政法论丛》2013,(1):103-110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射幸合同。由此所决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并不实际负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事故的发生使这种义务变为确定,但并不必然导致保险权利人保险合同上的利益受损。只有在保险人违反合同全部或部分拒赔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利益才受到损害,方才构成诉讼时效的起算。  相似文献   

13.
论海上重复保险——兼论对我国《海商法》第225条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海上重复保险制度能有效地防止因被保险人重复投保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 ,对维护保险赔偿原则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海商法》的规定仍有疏漏之处。本文对重复保险的含义、重复保险合同的效力以及被保险人的索赔权作了分析 ,并对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不足的地方给予了补充  相似文献   

14.
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承保前死亡,受益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就主险100万元、附加险200万元一并赔付,而保险公司却认为附加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承保前死亡,受益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就主险100万元、附加险200万元一并赔付,而保险公司却认为附加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拒绝赔付。  相似文献   

15.
赵亚军  白恒晶 《法学杂志》2006,27(1):142-144
保险利益是财产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没有保险利益也就意味着保险合同无效。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保险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第三人时,保险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保险合同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于保险合同有效部分,双方当事人应按其约定继续履行。免责条款中存在违反等价平衡理念,违反强行法或具有强行性的任意法规范而部分无效。非寿险与寿险中均存在部分无效之可能。保险条款中符合保险合同部分无效规则者,则有权裁判机关应宣告此条款部分无效,保险合同其他部分仍有效。在保险合同部分无效场合,应视当事人之过错及其过错对导致保险合同部分无效的原因力来分配法律上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17.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源自赔偿合同原则。财产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赔偿合同,如果被保险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已通过保险合同得到补偿,那么,被保险人因该损失而在法律上可获得的减轻或弥补损失的救济和利益便应归保险人,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获得过量补偿而诱发道德风险。中国保险法在借鉴英国海上保险法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基础上,将保险代位求偿权定性为法定债权转让,并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保险代位求偿权作出了延伸保护。  相似文献   

18.
钱军 《中国审判》2013,(8):88-89
<正>某保险公司在车损险保险条款中记载: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条款隐藏于保险合同冗长的篇幅之中,看似不起眼,却实质上免除了保险公司部分先行垫付的法定义务,成了保险公司逃避责任的"帮凶"。前不久,有一个"愣头青"不信邪,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4月27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保险合同纠纷落下帷幕。法院认为,该保险条款有违法律规定,存在巨大道德风险,应认定无效,判决被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保险公司)败诉。  相似文献   

19.
论保险合同解释中的合理期待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定义与产生背景 合理期待原则(reasonable expectation),是指当保险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的解释发生争议之时,应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合同缔约目的的合理的期待为出发点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 合理期待原则的产生背后存在着丰厚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积淀。上个世纪60年代,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加速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充分运用,民商法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演进也渐趋成熟。  相似文献   

20.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产生的重要媒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险人从展业到理赔,实际上就是与投保人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所谓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除了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还有自身的独特性。目前的一些保险学和保险法学论著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无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先谈保险合同的一般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