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政府信息资源化是政府上网工程之后的政府信息化战略重点,信息经济论、知识管理论、政府信息法治理论是其最为重要的理论基础。根据信息经济论,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的关键是化解公开性与保密性、分散性与整体性、公益性与商业性之间的矛盾。从知识管理论看,政府信息资源化的主要障碍是以有形资源分配为目标的传统官僚科层制与以无形资本培植为目标的现代公共管理体制之间的落差错位。而信息权是信息法的核心概念,切实保障公民信息权是政府信息法治的核心目标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法律信息公开原则、法律信息出版、法律信息保存和服务、法律信息利用等方面讲述了美国法律信息事业实践与发展,对我国法律信息事业的建设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农民的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作了相对较多的规定,然而对农民的信息获得权基本没有涉及。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时代和国际竞争大环境中,行政主体为农民提供有益的信息实际上更有现实意义。笔者从农民信息帮助权的必要性、信息帮助权的立法保障等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相关立法应确定信息主体、及时信息义务、良性信息义务、信息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传播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政府信息公开及传播渠道的现状入手,借鉴国外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作法,论述了图书馆在政府传播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论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齐爱民  周伟萌 《法律科学》2010,28(3):118-126
计算机信息交易是指以计算机信息为客体的在线电子交易,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类型。计算机信息交易包括计算机信息在线销售与计算机信息在线服务。从法律性质上讲,计算机信息交易是一种信息产品交易,而不涉及知识产权许可与知识产权转让。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核心是信息产品上的信息财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6.
信息权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民事权利.从权利主体来看,信息权包括个人信息权和公共信息权;从权利属性来看,信息权还包括信息人格权和信息财产权.国外关于信息权保护已经有了司法判例和相关立法.从考察国外信息权判例及立法的基础上,求证信息权保护的理论正当性,并对目前国外信息权立法和理论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予以反思,继而构建比较完整的信息权理论体系.在理论指导和对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我国信息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四个方面:一信息;二信息与情报、消息、信号和数据的区别;三、法律信息和法律信息理论及实践;四、中国法律信息分类初探阐述了何为法律信息。  相似文献   

8.
信息产权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冯晓青 《法律科学》2005,23(4):103-110
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可以被看成是一种无形的信息。这种信息的生产对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信息产权的理论看,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应当解决新信息的足够生产、信息的消费者(用户)对信息的足够而合理的分享,以及信息专有与信息自由和分享矛盾的调适等问题。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安排特别是其中的利益平衡机制,妥善地解决了信息产权理论上信息垄断与信息分享之间的悖论,从而使其存在和运行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信息的财产化对于信息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作为对非物质性财产提供保护的主要制度形式——知识产权理论却因其客体理论本身的限制,难以实现从知识产权到信息产权的跨越。从作为权利客体的“信息”之限定、正当性证成、质疑与回应等几个角度具体展开论证,努力发展更加明确可行并更具说服力的信恩产权理论。基本观点为:能够作为财产权客体的信息应至少在形式上具有可描述、可再现的符号形态;在内容上能够表达某种可被理解的意义,并能够符合价值正当性衡量。界定信息产权客体还应考虑信息的经济价值与可交易性。信息的共享性、对信息垄断的担忧和可行性问题不能成为阻碍信息产权设置的实质障碍。信息产权能够被理解为知识产权的延伸和补充,能够给予知识产权法更加具有包容性的理论基础和更加广阔的制度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定义富含较大的解释空间。通过研究现有判决事例发现,法院在判断中着重从信息产生主体、信息产生性质、信息产生方式、信息存在方式四个要点进行了审查,继而可以归纳为判断“政府信息”的三大司法要件:行政职权的行使、行政机关的实际持有和信息的实际记载。这一标准为法条中的不确定概念提供了基本解释取向,但还需要经过嗣后同类或者类似案件的检验,才能成为符合现实需要、回应条文内涵的司法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法学文献信息工作为法学创新提供文献保障、法学文献信息工作为法学创新提供技能支持、法学文献信息工作为法学创新提供查新服务、法学文献信息工作为法学创新者进行信息素质教育等四个方面论述了法学文献信息工作在法学创新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反信息公开诉讼,从信息公开制度衍生而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信息公开诉讼.界定反信息公开诉讼,明确其制度依据,探析其举证责任、审理方式、判决方式等诉讼规则,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乃至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郝静 《河北法学》2012,(3):163-168
反信息公开诉讼,从信息公开制度衍生而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信息公开诉讼。界定反信息公开诉讼,明确其制度依据,探析其举证责任、审理方式、判决方式等诉讼规则,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乃至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超 《法制与社会》2011,(13):153-15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一个里程碑,填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空白,但其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公众对信息自由和知情的诉求,行政机关的职能保密和习惯保密,这二者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失序性社会纠纷中舆论冲突的主要矛盾。这类舆论矛盾的解决溢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性和技术化范畴。信息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最大限度公开是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开与保密界限确定的复杂性,立法者应当尽可能将公开的范围明确化,避免严肃的法律变成可以让政府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并选择“重点公开”内容的指导性意见。我国应当从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主体范围、信息公开手段、知情权救济机制等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16.
在民主法治国家,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是民主与法治发展的产物,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将是行政诉讼的前沿问题之一,本文试从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况、概念、公开内容和方式以及行政诉讼种类、可诉的法律依据、法院受理以及判决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引起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商红明 《河北法学》2011,29(7):38-45
农民工问题是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突出问题,信息化是时代的显著特征。从信息、信息化视角探讨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由于信息本身特性、当前传媒市场缺陷、相关主体行动不足等原因致使农民工被排斥在现今中国的信息结构之外,成为信息贫困者。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之下,其权益不仅受到损害而且往往缺乏救济。为此,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便是通过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配置、推动农民工信息服务产业化、构建农民工信息的自愿供给机制等保障农民工获取充分信息,增强其博弈能力。  相似文献   

18.
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是决定信息公开范围的关键。各国信息法律中对此都有规定。立法模式上可以区分为列举规定和概括规定形式,分别从信息的属性、信息公开造成的损害、信息公开的时间等角度判断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例外。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议会信息和司法信息、影响公共管理运行、法律实施或者政府履职的信息、政府内部事务信息、相关主体的诉讼信息、以保密为条件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造成对于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潜在危险的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商业秘密、基于法律等职业需要保密的信息、基于特定资源保护需要保密的信息、特别法规定不公开的信息等类型的信息属于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  相似文献   

19.
“信息不对称”概念最早起源于信息经济学领域,并被用来解释市场失灵的内在根源,但它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却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从信息学的角度来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本质上是相关利益主体(主要是政府、企业和社会民众)围绕环境保护问题而展开的以信息收集、分析、加工、传播及控制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社会博弈与互动过程,故而,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深刻影响。本文力图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出发,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其化解策略。  相似文献   

20.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长波 《政法学刊》2008,25(3):70-74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有效补充,上市公司基于寻求信息租金的逐利性考虑,存在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由于立法不够健全和上市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还存在着较多不规范性问题,因此,从立法、执法、司法等角度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鼓励、保护和监管是有效引导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有效运作的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