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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刘建 《政法论坛》2023,(6):135-144
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重混创作提供了便捷的技术条件,却也带来了关于其著作权保护的难题。重混作品创作者与原作作者在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方面存在冲突,重混创作者亦可能对公众利益、社会秩序、自身声誉和信誉造成侵害。重混创作的关键问题在于明确其著作权属性,即明定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并明确其与原作的区分度。鉴于此,应明确界定重混创作的内涵及其客体地位,增定重混创作的著作权许可制度,丰富、扩展及完善合理使用制度,显明重混创作的侵权判定标准。对以营利为目的重混创作,在规制中注意保护原作作者权益;法律规范外,探索采用知识共享模式。  相似文献   

2.
接触加实质性近似是著作权侵权判断的核心规则,接触只要求可能性,实质性近似则要求独创性部分的相同.而在后独立创作作为著作权不侵权抗辩的合理理由,是需要综合考量创作手稿、在先创作的作品的独创性高低以及独创部分的多少、非独创部分的相似程度、被告在案件中提交独立创作证据的时间长短、被控侵权作品是孤立作品还是已经公开发表的系列作品之一、被控侵权作品的创作理念与作品之间的吻合程度以及在先创作的作品的公开发表方式、使用范围以及知名度等因素进行个案判断的.  相似文献   

3.
文化参与、文化分享与文化创新成果利益保护,是国际公约和我国宪法保护的应然文化权利.在文化权利从应然权利到实然权利的保障机制中,著作权法通过调整文化创新成果的创作、传播与利用关系,不仅使文化成果收益权经由著作权保护而得到切实保障,而且通过著作权保护条件、范围等制度设计,为公众文化参与、文化分享权利提供资源保障与行为指引,从而使宪法上应然的文化权利得到具体的部门法保障.著作权法对文化权利的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激励作品创作与传播的功能、机制,为个人文化参与和文化分享权利的实现提供内容保障;其作品市场化传播的利益实现机制,为公众文化知识的接触、分享和利用提供现实可能;其合理使用等著作权限制制度,为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文化空间提供保障;著作权法对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就其作品著作权充分而有效的保护,是公众文化收益权的直接保障机制,是著作权法促进文化权利实现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郑瑞琨 《法学杂志》2001,22(2):36-37
本文认为著作权是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文还着重阐明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民法原则。  相似文献   

5.
当今时代,续写作品已经日益盛行,而如何对这一行为进行定性和规范也已成为备受学界关注的话题。本文在深入分析续写作品的定义、特征后,认定了独创性是续写作品的本质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续写作品是对在先作品的合理使用,该行为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法的基本目标是促进社会文化发展,赋予作者著作权是一种制度工具,其条件是被激励创作的作品需有助于实现著作权法的基本目标。作品是著作权法的基石,其前提是由自然人作者创作,其特征包括多样性、价值性和稀缺性;它们与作品的可版权性密切相关,决定了著作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无论是从著作权法基本目标出发,还是藉由作品的前提与特征考察,人工智能作品都不能满足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要求,从而难以成为著作权客体。对人工智能作品可通过网络登记加开放许可等措施予以管理,其对于著作权制度的挑战可以得到化解。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挑战与重构规则初探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只需指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名称出处,无需得到版权人的许可,也无需付费即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的行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最核心的制度,也是著作权研究的结症所在。合理使用制度在传统的环境下尚且纷繁复杂,在网络环境下更是难以确定。网络化和国际化是导致现存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变革的两大决定性因素,除此之外,立法模式的选择也是现存合理使用制度变革的原因之一。合理使用制度是由理论基础、标准和规则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相应的,合理使用制度的重构则内含…  相似文献   

8.
于玉  纪晓昕 《法学论坛》2007,22(3):90-96
因素主义和规则主义是世界各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的两种基本模式,各有利弊.我国立法目前采用完全的规则主义模式,在实践中造成了判断标准的僵化,无法完全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以作品的使用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使用作品的程度以及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为要素并辅之以具体规则的"原则 要素 规则"的模式应当成为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的重构方向.  相似文献   

9.
算法时代,在机器学习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的驱动下,算法创作进一步促进了人工智能的自主性.坚守作者中心主义范式下的主客体一致性标准,将无法为算法创作物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事实上,读者中心主义对现代著作权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在作品独创性方面为科技作品、实用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读者中心主义所确立的主客体分离评价标准为算法创作物视为作品提供了独创性判断的理论路径.算法自由就是作品表达自由的技术表现,故而可使算法创作物具备独创性.在否定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委托作品的权属分配机制,一方面有限承认人工智能的机器作者身份;另一方面将著作权全部归属给人类开发设计者.  相似文献   

10.
出版业与著作权保护制度是同步产生、相互影响的,出版业又处于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分水岭,因此,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取向对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虽然为我国出版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它还存在着诸如界限比较模糊、实施成本不经济等等弊端,对出版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所以,我国应当吸收和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立法例,增设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方面的规定,并将现在封闭式的列举规定改为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开放式规定,以期为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  相似文献   

11.
吕丽娅 《法制与社会》2010,(24):295-295
著作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创作积极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秀作品,最终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但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不会是绝对无条件的,著作权作品所具有的发展性和延续性,不应为著作权人所独有,而应使全人类最终从中受益,从而有必要对著作权的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著作权法》不仅规定了视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的作品,还规定了著作权归作者享有的一般职务作品和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单位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把握摄影作品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准确认定争议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即首先判断摄影作品是一人自主创作还是数人合作创作,再审查是法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最后认定是一般职务作品还是特殊职务作品。  相似文献   

13.
陈绍玲 《河北法学》2011,29(6):99-104
从电影作品属于演绎作品的角度出发,在先作品著作权人只是授权电影制片人利用其作品摄制并传播电影作品,因此在先作品著作权人是能够单独使用在先作品的。从电影作品属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角度出发,各合作作者也仅授权制片者利用合作作品摄制并传播电影作品,各合作作者自然能够单独使用其作品。因此,电影制片者利用电影作品的方式是有限的,而"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人也仅能对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本身单独行使著作权。  相似文献   

14.
著作权登记制度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采取的是创作主义原则。一九九○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称:“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以创作主义原则对本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著作权提供保护,因此,我国的著作权法的规定是符合世界潮流的,有其合理的内核。但是,在实践中,这种创作主义的保护原则却未必是尽善尽美的。 近两年来,笔者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曾经接触过一些文人墨客,当与他们谈及著作权(版权)的保护问题时,竞不止一次地涉及到著作权的登记问题,他们认为应当建立著作权(或者作品)登记制度,以作者履行登记的行为作为著作权产生,存在和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特别是随着发行渠道多样化和出版物  相似文献   

15.
邓社民 《法学论坛》2006,21(6):99-104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视频短片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人们对著作权合理使用与侵权的争论。本文认为《馒头血案》是独立作品,并且是合理使用产生的作品,而不是戏仿作品。对于戏仿作品应当在著作权法中给予合法地位,以保障数字环境下新的作品创作形式,繁荣文学艺术。但《馒头血案》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第22条之(二)的规定,属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作品,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林秀芹 《法学研究》2021,43(6):170-185
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对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从结构主义整体观出发的研究表明,随着AI学习和创作的发展,传统版权法的"作者中心主义"和严格的"三步检验法"不能适应AI技术变革的需要.为了促进创新和AI技术的发展,合理使用应当扩张并进行制度重塑.首先应以"合理使用"这一术语替代"限制与例外".其次,随着AI创作的兴起、人类作者角色的淡出和作者的"袪魅",应当重构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将合理使用提升至与版权保护比肩的地位.再次,应当将为了AI学习、创作使用版权作品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如果AI"输出"的作品与原作品实质相似,则应当属于版权人的控制范围.最后,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采用灵活的、有弹性的合理使用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7.
同人小说是一种利用现有作品特定元素进行二次创作的文学创作形式.由于同人作品对原作品存在较强的依附性,且越来越多同人作品投入商业运作,同人小说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引起较大争议.笔者认为,从鼓励创作、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的立法目的出发,符合一定构成要件的同人小说构成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此间的少年》案即属于此种情形.基于此,笔者在下文中浅析同人小说构成“转换性”合理使用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8.
实用艺术品应当列入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美术作品类。实用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但艺术性必须同实用性相分离独立存在。独立完成和个性体现是判断独创性的一般标准,实用艺术品独创性的标准应适度低于纯美术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且有利于以著作权法鼓励产品创新和市场公平竞争。作品创作差异的必然性与作品表达近似的可能性存在辩证统一关系。接触之合理可能性、实质性相似以及独立创作抗辩是判断侵权是否成立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9.
多重著作权是随着知识经济的逐步发展,版权形式的日益丰富及著作权人之间联系日趋密切而产生的一个全新概念,它的产生缘于著作权固有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性质。多重著作权的行使遵循征得权利人同意和不得侵犯在先权利人规则,为了解决这两个规则所可能导致的阻碍作品流通的弊端,可以考虑通过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法律制度(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制度)加以弥补,而最佳的方式则是采取合同一次性买断。  相似文献   

20.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例外还是使用者的权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例外还是使用者的权利董炳和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解决了作品的使用者在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与作品作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合理使用的性质从理论上进行研究,以确定它是作者著作权的例外还是使用者的权利,对于作品的作者和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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