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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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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已公布并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涉外经济合同法。它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经济合同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对于保护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正常经济交往和技术交流,加速我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涉外经济合同的两个法律问题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2.
涉外经济合同的特征是具有涉外因素,它与国内经济合同不同,不能硬性地一律适用本国的法律。因此,各国法律都有涉外合同怎样适用外国法律的规定。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已经公布施行,关于法律适用问题也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参照各国立法通例,作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很好地领会法律规定的精神,以便在执行中做到恰当地解决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无疑是重要的。  相似文献   

3.
<正> 涉外经济合同的主体,是指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在涉外经济合同中确定的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它是构成涉外经济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之一,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和能否顺利履行的问题,因而有加以明确和重视的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下称《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这就是说涉外经济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一方是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即中方主体;而另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即外方主体。这是法律对涉外经济合同主体的特殊要求。在有三方以上当事人签订的合同  相似文献   

4.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经济合同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现就其主要条款作一些探讨。第7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成立合同,要有书面形式。关于书面形式,英、美法律是有规定的,但欧洲法没有规定。在国际交易时,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采用书面形式是妥当的。  相似文献   

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它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货物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该合同在我国外贸实务中还称为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是我国最重要的涉外经济合同.(“国际”性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说就是“涉外性”)一直由《涉外经济合同法》调整,今年10月1日我国新《合同法》生效,将取代《涉外经济合同法》等三种合同法规,而新合同法只对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第一百二十六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对涉外合同其余各方面未作特殊规定,意味着涉外合同将参照普通经济合同的相关规定适用统一的《合同法》.现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有关问题,结合新合同法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6.
涉外经济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地、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这是各国法律和国际惯例的一项基本原则。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合同法和国际惯例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合同法律后果的追究可概括为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要求损害赔偿。解除合同是一种比要求损害赔偿更为严厉的措施和办法,在何种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各国合同法和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对行使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采取严格控制态度,对受损害方的解约权予以一定的限制。为了说明问题,有必要把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与各国合同法就有关这方面的规定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7.
<正>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经济合同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由于涉外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在不同的国家,因而这种“涉外”因素必然带来一系列其他的特点。如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其合同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权利义务应由哪一国家的法律来确定,这就是所谓法律适用问题。又如涉外  相似文献   

8.
《经济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可见,当事人双方表示自己真实意思需要有一个过程,即经过一定的步骤、阶段,这个过程就是订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由于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决定着合同是否成立,因此,许多国家在合同法律规范中,对订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都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通过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也较为详细地对要约与承诺的程序和法律效力作了规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已在该公约上签字并承担公约的义务,从1988年1月1日起,这部公约正式生效。在涉外经济合同关系中,我国已经确认要约与承诺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涉外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于会堂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构成违约,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由于涉外经济合同具有特殊性,其违约责任的原则、范围及承担方式,与国内经济合同...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基本上是把技术引进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同对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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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谈一下制定合同法的背景、立法指导思想以及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国目前为止有三部合同法,一部是1981年颁布、1993年修改,主要解决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经济合同法》;第二部是主要调整涉外经济合同纠纷、1985年制定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三部是1987年制定的《技术合同法》,这是为了确认科学技术也是商品,促进发明创造而制定的。三部合同法是否包括了我国所有关于合同的法律呢,不是。合同的涉及面非常广,我国还有一些法律对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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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把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必将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对外经济交往和合作,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是调整我国法人同外国法人、自然人之间经济法律关系的规范。它参照了《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涉外经济活动的特点,把我国参加涉外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规定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即只有我国的法人才有资格成为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而我国的公民和个体户则不能直接与外国企业或商人签订涉外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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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卫红  王广兴 《中外法学》1994,(2):39-42,46
<正> 一、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在理论上给经济合同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定义:经济合同是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民事主体之间,在生产流通领域内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如同无形的锁链,把合同双方当事人联系在一起。除非经过当事人之间协议解除合同,或经合同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经济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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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已经颁布,并定于198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对发展我国的对外经济关系具有重大的意义。一、制定涉外经济合同法的必要性涉外经济合同法同其它法律一样,它是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合同是一种基本的法律形式,双方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通常都要通过订立合同来确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近年来,在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关系有了很大的发展,对外订立的经济贸易合同的数量日益增多,合同的种类也大大增加。这些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交易的金额往往也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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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用决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法律适用问团的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规定:“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基本上是把技术引进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与其他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同等对待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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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的概念及其意义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对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做了专章规定。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是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以及直接责任者个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基于法律规定而必须承受的法律制裁。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个人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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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经济合同如涉及到不同法域之间彼此歧异的法律效力,在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等方面出现争议时,适用不同的法律将会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这样就产生了经济合同关系的法律冲突以及适用哪一个法域的法律问题。例如,关于涉外经济合同主体的形式的法律冲突: 涉外经济合同中的当事人包括: 中国一方的——企业、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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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原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不断地被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合同制度.由于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因此,对一些合同履行的救济原则,亟待从法律上予以完善,本文拟就情势变更原则作以下探讨。我国法律对情势变更原则的规定。目前,规范合同行为的基本法律仍是经济合同法,1982年7月1日起实施的《经济合同法》第27条在经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中列举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按照司法界学者的解释,该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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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合同纪律,提高合同履约率,从而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我国在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中规定了经济合同的担保制度。经济合同的担保,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协议,以确保经济合同切实履行为目的的保证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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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总则部分的规定,反映了我国在涉外经济合同中可以适用外国法的原则立场,其主要精神是: 第一、肯定了可以适用外国法的原则。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涉外经济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法律,在法律适用上极易产生法律冲突。因此,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由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国际私法上称“意思自治原则。”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实行这条原则,既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交往,这是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客观需要,因为这一原则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在实行“意思自治原则”的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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