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二重性”与“三不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公证制度高度发达的大陆法系国家,公证人的身份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公务员;另一方面又是自由职业者。这种“公”“私”兼具的“二重性”,肇端于拿破仑1803年颁布的“风月法令”。1845年法国政府颁布《公证机关条例》进一步规定,“公证人是从事辅助性司法活动的公务员,不领国家薪金,实行个人或合伙开业”。之后,大陆法系的传统国家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奥地利等以及大陆法的移植国日本、韩国、中美洲、南美洲和非洲的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确立了公证人的“二重性”身份。到今天,公证人身份实行“二重性… 相似文献
2.
在公证制度高度发达的大陆法系国家,公证人的身份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公务员;另一方面又是自由职业者。这种“公”“私”兼具的“二重性”,肇端于拿破仓1803年颁布的“风月法令”。1845年法国政府颁布《公证机关条例》进一步规定,“公证人是从事辅助性司法活动的公务员,不领国家薪金.实行个人或合伙开业”。之后, 相似文献
3.
德国的公证制度来源于古罗马帝国法、日耳曼法和法国的公证制度.由于这三种公证制度的影响,就历史性地形成了现代德国公证人职业结构的三种表现形态,第一种是专职公证人,这种身份的公证人在德国占三分之二;第二种是律师兼公证人或者公证人兼律师,这种身份的公证人主要存在于柏林州和德国西北部受普鲁士王朝公证制度影响的地区;第三种是带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公证人,这种身份的公证人主要存在于巴登伏德堡州. 相似文献
4.
一、公证人的身份与职能
1.公证人的身份
对于公证人的身份,阿尔巴尼亚公证法的第1条有点含糊不清:"为自然人和法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第4条上升到一个明确无误的高度:公证人"履行国家授权的公共职能".虽然是履行公共职能,公证人"独立"执业③;其执业损害责任由自身而不是国家承担.
2.公证人的职能
阿尔巴尼亚公证人的业务包括:制作公证文书,证明当事人的签名,起草汇票的拒付书,证明支票的拒付;证明文件的提交日期;证明自然人的存在及住所;代客户保管文件;就公证事务所存放的文书发放抄本或摘要;证明抄本或摘要忠实当事人提供的原本;认证文书的译本;经当事人或法院要求,制作物品清单,描述物理状态;起草当事人所要求的声明和文书;法律要求由公证人完成的文书或行为. 相似文献
5.
大陆法系国家的公证行业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职能,呈现出一派朝气蓬勃的景象.以法国为例,法国法定公证业务占到全部公证业务的65%左右,全国8000多名公证人一年业务收费总额超过60亿欧元,相当于人均75万欧元,法国公证人的地位很高,被尊称为"书写历史的人".法国公证有今天的成就,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法国公证人精湛的专业素养和渊博的知识结构也是维系公证行业社会地位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6.
德国的公证体制有三种,有的州是律师兼公证人,有的州是专职公证人,这两种人都属于准公务员,是国家授权履行公务的自由职业者,还有的州公证人在法院,是国家的公务员. 相似文献
7.
公证人在法国是个历史悠久的职业。最早可以追溯到七百年前法国国王在巴黎任命的十四个公证人。七百年后的今天,法国有8500名公证人,公证人的作用在这七百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拿破仑法典》的颁布,明确了现代公证人的作用。该法典中提到,公证人要制作法律认可的公证文件;公证人是具有公共官员和自由执业双重性质的职业。既要担当自由执业的风险。又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应的权利,遵守严格的执业准则,即公证人是为从事辅助性司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务员,但公证人不拿国家工资,按自由职业者方式独立执业.自主决定公证事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9.
10.
公证制度历史悠久,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其以低成本、高效率、预防纠纷的特点在发展之中赢得了肯定。由于各国对于公证人的定性不同,其公证人民事责任赔偿制度的设置亦不相同。我国的公证制度目前正处于转型阶段,对于民事责任赔偿制度的建立方面存在疏漏之处。本文力图以大陆法系国家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赔偿制度为借鉴,虽对推进我国目前公证人民事责任赔偿方面作用有限,亦可起抛砖引玉之用。 相似文献
11.
12.
在实行拉丁公证制度的国家,公司法律事务是公证人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民商法对公证人介入公司事务都设有专门的法律条款.中国公证人及公证人主管部门深知介入公司法律事务对公证制度发展…… 相似文献
13.
公证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家庭关系是公证服务的一个传统领域,从各国立法及其实践看,公证制度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适用范围极其广泛. 在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公证人在这一领域都发挥着多种功能.这在这些国家民法典中都有所体现,如<法国民法典>第1394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夫妻财产制契约,须在公证人面前,以文书作成. 相似文献
14.
15.
一、公证的性质 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制度和理念上奉行私权自治原则,其公证制度的功能设置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在美国和英国,公证人都是个体营业者,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不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因此,在英美法系国家,公证权不具有公权性质.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民事审判实行"职权进行主义(Verhandlungsmaxime)".在其诉讼程序中,以自己专业知识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案外人被称为"鉴定人",其口头或书面陈述被称为"鉴定意见".就鉴定人的诉讼地位识别而言,大陆法系的通说为"折衷论",即侧重于将鉴定人视为一种"法官的专业辅助人",仅在有限的程度上才会兼顾其另一属性—"证据方法".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一贯强调"鉴定人不偏不倚的中立性",极力排斥其"党派性".在鉴定人制度方面,大陆法系主要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在案件事实判断方面,法官过于依赖其指定的鉴定人,存在后者非法篡夺前者事实认定权的问题和现象;二是由于交叉询问制度(the cross-examination)的缺乏,再加上私人鉴定人过于弱小的诉讼地位,使大陆法系的法律系统无法有效地控制和评估鉴定人的意见.这两大缺陷都与识别鉴定人地位的"折衷论"有关. 相似文献
17.
18.
19.
我国自1993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公务员制度以来,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一系列单项法规的颁布,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正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几年来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正在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要求正常进行,各地方、各部门按照人事部提出的“高起点、快启动、先人轨、再完善”的要求,逐步搞好考核工作.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既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又是公务员管理的有效手段.对公务员素质的提高、能力的培养、行为的约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