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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清末礼法之争中,就修律与收回领事裁判权关系问题的辩论表明,法理派清醒地认识到单纯修律本身并不能收回领事裁判权,但在礼教文化占主流地位而法理派本身又不敢正面否定礼教文化的价值的情况下,只好拿“危机论”(即领事裁判权问题)作为推进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手段。这本身表明以沈家本为首的法理派是认同和接受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精神和原则的,他们希望用西方法律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此,清末修律中收回领事裁判权问题不过是手段,法律的近代化才是目的。手段和目的的不相协调,是导致晚清刑事法律改革出现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赫善心是德国在青岛建立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俗称德华大学)法政科的法律讲师,除了他的中文名字和他所撰写的《中国新刑律论》,中国学者长期以来对他所知甚少。他在清末修律的过程中对保守派持支持的立场,被有的学者批判为是违背了良心。近年新发现的赫善心的档案资料和他的著述证实了中国学者对这位法律史上失踪者的批判有失偏颇。事实上,他与作为改革派顾问的日本学者冈田朝太郎同为德国刑法巨擘李斯特的弟子,而他本人还是20世纪初期德国法学界在研究法律技术方面的重要学者。在当时德国立法法学兴起的大背景下,他对于中国清末修律方向和原则发表的看似保守的观点,完全源自于他的学术自信。他的思想实质上与19世纪后期德国自然主义法学的立场有关,并且建立在对德意志数百年来引入外国法历史经验的总结基础上,因此是有理有据,严肃真诚的。  相似文献   

3.
王涛 《现代法学》2003,25(1):123-127
对如何评价中国晚清修律中保守性价值问题进行讨论。对晚清时期中国社会的法律价值重新评价,与西方国家法律现代化进行比较,考虑近代中国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功利性,考虑民族心理,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学术水准以及东方国家现代化的共同规律,认为中国早期法律现代化中包含某些保守性价值是具有历史合理性的存在。  相似文献   

4.
晚清礼法之争时期,礼教派和法理派在驳斥对方或为自己辩护时,“认真对待风俗习惯”成为支撑各方观点的重要言说和本土资源。然而,此前历代政法实践长期存在移风易俗的传统,习惯在王朝固有治理模式中常被视作改造或排斥的对象。习惯在晚清礼法之争中凸显其重要性,主要原因是礼教派以新法不合风俗习惯作为反对法理派的重要“武器”。在具体言说中,礼教派以纲常伦理置换了风俗习惯的内涵。法理派则参照西方重视习惯的立法与法制传统,试图以地方习惯作为立法资源和对礼教派的回应,并主持推动了大规模的习惯调查。不过,争论的双方都认同自上而下的国家主义立法模式,因此,习惯在近代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影响有限。  相似文献   

5.
近代中国立法基本上抄自西方,这在法学界是“不争的事实”。①然而,近代西方经济法制的历史总体上是一部成功的发展史,而以西方法律为蓝本的晚清时期经济法制的移植总体上却不是成功的移植史。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前的时代是历史永恒中的一个瞬间,对这一时期中西经济法制历史进行比较研究是富有价值的。在西方,近代法律文化取得的成就为后世研究者所景仰,其不足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也昭示出某种历史的规律。在中国,晚清修律留下了很大一笔法律文化财富让民国时期的立法者继承,同时它所取得的成绩证明了其成功的经验,其失败之处提供的…  相似文献   

6.
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台湾的亲属法分别受到世界两大主要法系的影响,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亲属法律制度.香港基本上承继英国法律,台湾则在吸收日本、德国、瑞士等大陆法系国家有关亲属法规定的同时,极力维护和保留固有的伦理观念,并将二者相混合.  相似文献   

7.
最近,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张晋藩教授新著《清律研究》,全书30万字。这是一本以清律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书中所论述的《清开国时期法律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清代的法律体系及其内涵》、《清代民族立法的卓越成就》、《清代私家法律的解析》、《晚清修律》、《晚清的宪政运动与宪法》、《清代的司法制度》、《清代反封建专制主义的法律思想》,均为清律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对于清开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前人和今人,研究者甚少。1981年,张晋藩教授在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第一卷,第一次以较多的篇幅,论述了清入关前的法制概  相似文献   

8.
德国法律,基于严谨科学的理性思维和博大精深的历史沉淀,为各国法律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而其成熟健全的现代知识产权法,则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德国的知识产权立法,除1896年首创世界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外,其商标法(1874年)、外观设计法(1876年)、专利法(1877年)和实用新型法(1892年)等工业产权法的起步均晚于英、法、美等国.  相似文献   

9.
作为对外部挑战与内部情势的司法回应,晚清修律和司法改革运动首先意味着司法理念与司法原则的历史性转变,进而标志着一种区别于传统司法文明价值系统的近代型司法文明价值系统的应运而生,展示了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司法文明进步成长的历史图景。这场司法变革运动的启动性举措,乃是删除最重之法,推行恤刑庶狱,彰显了司法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从而为编订《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奠定了重要基础,在近代中国法律与司法发展进程中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0.
从《大明律》对东亚的影响看其历史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重要王朝,就中华法制文明而言,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阶段,集中体现明朝立法成就的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简称《大明律》。《大明律》的制定过程,始于吴元年( 1 3 67年) ,经过洪武六年( 1 3 73年)、洪武二十二年( 1 3 89年)和洪武三十年( 1 3 97年)的四次修订,最终完成了《大明律》的制订。这是一部无论体例还是内容都较之唐宋律有所突破和发展的封建法典。《大明律》继承了唐律的立法精神和儒家化的传统,同时也体现了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法与时宜,法贵简当,礼法并用等观念。朱元璋虽然出身布衣,但他在参加农民起义…  相似文献   

11.
论判例法在我国古代法律渊源中的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世界历史上的几大著名法系之间,从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研究其区别和特点,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大陆法之称为“法典法”,普通法之称为“判例法”,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国家历史的、民族的和广泛意义上文化的差异。中华法系作为世界著名法系之一,其法律渊源的结构模式也有自己固有的特色,既不同于大陆法,也区别于普通法。古人所谓“狱重事也。稽者有律,当者有比”,概括地说明了中国古代法典法与判例法相互补充和渗透的特点。对判例法的研究,是对我国古代法律渊源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研究所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华法系的传统特色,具有学术性和功能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杨度从宪政的高度看待大清新刑律,使得晚清刑法典论争从法理与礼教的问题之争转向国家与家族的主义之争。在时代的语境中,“个人”通过“国民”这一概念而被国家所吸纳,国家主义乃是看不见独立人格的国民主义。杨度以进化论的观点,将家族视为国家之敌,但对破坏家族是否就能培养出合格的新国民,缺乏充分的论证。他的主义之争加剧了新旧两派的裂痕,使得共识难以达成。  相似文献   

13.
百年前晚清修律官提出我国古代存在"固有民法",坚持把符合国情的某些民事法规编入新的民律草案中,实在难能可贵。由于修律时间紧迫等原因,他们对固有民法的论述远不全面。从西周至唐代,古代民事法律观念和民事立法都很明确很完善,宋代以后民事立法更是不断充实,这证明我国古代固有民事法律具有诸多特点:第一,制定法的分散性与民事法律渊源的多样性,包括流行于各地的民事习惯、乡规民约、家法族规、礼俗等。各种民法渊源在协调国、家、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中,各展所长,共同为用,弥补了民事制定法的缺失。第二,契约关系体现平等、自由、依法的原则。第三,婚姻继承受宗法支配。第四,民事案件有特定的诉讼程序,其诉讼程序简便,审判方式灵活,既严明州县官的司法责任,又赋予其审判上的权变。可见,外国学者所云"中国古代只有刑法,没有民法"的旧说,是违背历史真实的。中国古代法制文明发达很早,其形成过程有特殊的路径和本土化渊源,我们不可盲目仿效西方法律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4.
自汉魏之际到盛唐这四百余年的法制史上,出现了一个连绵不绝和逐浪高涨地强调制定法(法典)作用和地位,而后又迅速消退衰落的历史运动。本文以此为背景,围绕着"为什么制定法运动开启于魏晋时期"的问题,集中讨论了"法律儒家化"进程对于当时《律》、《令》形态进化、法典在司法过程中作用和地位强化的影响。重新审视了"法律儒家化"命题的内涵和背景;分析了魏晋时期把儒经所示礼法关系准则及相关理念贯穿于《律》、《令》,由此推动其体例较之秦汉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史实;讨论了法律儒家化进程所据古文经学的形态,及其甚有利于制定法理念和实践不断展开的性质;明确了当时修撰礼典与制订《律》、《令》相互关联,遂使制定法运动与法律儒家化进程得以相伴扩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在内忧外患之下,清末政府被迫实施改良新政。改良新政首在修缮刑律,修缮刑律首在改良监狱。邻国日本通过明治维新,修改法律、改良监狱、取消领事裁判权,迅速崛起。“中日两国,政教同、文字同、风俗习尚同”,日本自然成为清廷监狱改良取法的最佳选择,从而兴起了赴日考察监狱的高潮。清末监狱思想与创建新式监狱、制定《大清监狱律草案》、开设监狱学堂培养监狱官吏等改良成果都深受日本影响。  相似文献   

16.
西方市场法制的成因探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威廉·阿诺德指出,历史就是法律的本源,法律就是历史的本源。要认识、借鉴西方市场法制必须对其形成过程进行探源。本文所谓的“市场法制”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体系,具体是指民法、商法与经济法。所谓的西方,则是指中世纪时期的西方。一、10世纪以前西方经济与法制l·1古罗马的社会经济与法制。顾准先生曾戏称罗马人民是“法律呆子”①。确实,在西方法律文化史上,罗马人曾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私法文化产并且产生了具有世界意义的广泛影响,以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认为,在罗马人三次对世界的征服中,“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  相似文献   

17.
论张斐的法律思想——兼及魏晋律学与玄学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笃才 《法学研究》1996,(6):150-158
张斐是西晋初期的律学家,曾任明法掾,并为晋《泰始律》作注。《晋书·刑法志》所载其《注律表》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献。关于张斐的法律思想,法史界已有专文论述,并予以高度评价。笔者认为,对张斐提出的法学理论及其历史意义尚有深入探讨的必要。他在研究方法上深受魏晋玄学的影响,为我们认识魏晋律学与玄学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也值得我们注意。故撰此文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研究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迫在眉睫的课题,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认为以德国的保险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最为适宜。从法制史而言,我国的法律与德国同属大陆法系。从现实情况而言,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施行社会保险且全力维护这一制度的国家。该国的健康保险,不仅有效担负起维护该国绝大部分人民(约90%)健康保障任务,而且从未发生过所谓拖垮财政的问题。一、关于保险对象的法律制度德国自1883年施行健康保险制度,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险,该保险在开办之前仅限…  相似文献   

19.
一、引言 1861年是历史法学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年份。这一年,萨维尼“平静而满怀希望地”死去。[1]在他去世之前,德国历史法学派就已经分裂为日耳曼学派与罗马学派,前者专注于对传统的日耳曼法的整理,后者则专注于从罗马法中建构一个抽象的法律体系。某种程度上,这一分裂其实也象征着德国历史法学理论的失败。  相似文献   

20.
法律科学文献的悠久历史与法律丰富渊源形式的多样性是德国法律图书馆研究的根本。大陆法律体系是欧洲漫长历史发展的产物,法律图书馆作为特殊的行业在图书馆文化领域中逐渐独立而出为一个分枝部分是其宪政历史演变的结果。它最终产生的目地是将综合性科学图书馆与法律专业图书馆在不断积累重要的法律文献过程中通过合作手段被充分利用,使各类图书馆馆藏的专业文献在法律图书馆中体现出来,使它成为保障公共利益使用方面的支持整体。在德国查询法律文献通常利用其专门的法律图书馆和综合性图书馆两大类型的馆,本文重点介绍前者的分布体系并扼要的介绍后者的基本概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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