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改革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组织机构的改革是当下检察改革乃至司法改革发展的一个关键内容。作为一个系统概念,检察机关组织机构包含了组织体系、内设机构和检察官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内设业务机构作为检察权分解的组织体现和检察官办案的行政组合形态,对检察职能实现和检察改革的成效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其现实地位、功能和改革样态,对当今的司法改革有重要的说明意义。在对内设机构进行科学定位,建立科学的设置标准体系的前提下,规划、调整内设业务机构,进一步发展作为其二级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检察官办案组合,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着力点,也是有效地推动现阶段检察改革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2.
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运行体制、检察官履职方式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要确保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科学有效运行,须把握五个原则。  相似文献   

3.
主办检察官负责制是一种新型执法办案组织形式与管理模式。其制度框架遵循检察工作一体化规律与执法办案司法规律的有机统一,着眼于改革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组织体系及其管理模式,改革执法办案审批模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凸显主办检察官团队的主体地位,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其核心要素包括组织形式、选配和考评、职权设定、审批流程、责任划分、监督制约、履职保障等几个方面;其改革的预期收益在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促进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办理案件时形成的组织关系、工作机制、行为样态。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三级审批制"的办案方式,虽有利于保证检察权行使的集中性和统一性,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因此,需要推进适度司法化的改革,即推动司法性工作方式发展并以其取代行政性工作方式。检察机关是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却始终采用行政性办案方式而欠缺司法特征。因此,适度司法化的改革要求,  相似文献   

5.
向泽选 《人民检察》2013,(22):42-42
长期以来,检察权是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下面的处、科、组为基本单元运转的,“处、科、组”成了检察机关最基本的办案单位。这种以“处、科、组”为基本办案单元的行政化运作模式,会弱化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的主导作用,出现办案中事事请示报告服从上级意志的“非司法”现象。检察权曾一度被部分学者戈Ⅱ人行政权的范畴,与检察机关最基本的办案组织的行政化色彩不无关联。  相似文献   

6.
陈宝富 《检察风云》2013,(10):30-31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高检院在《"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研究制定办案组织建设规定,建立起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模式。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从探索基本办案组织建设的角度出发,积极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相似文献   

7.
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是继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改革失败后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又一改革尝试.这种办案模式符合检察机关的权力多元的性质,能够协调好检察官独立办案和一体办案之间的关系,因而是目前较为理想的办案模式,主任检察官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需要抓住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中的主要方面,组织好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内容和形式,协调主任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内外关系.  相似文献   

8.
正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研究制定办案组织建设规定,建立起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模式"。201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的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现检察官责权利相统一。此次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是一种促使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更加司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改革实践中 ,检察机关已普遍开始实行主诉 (办 )检察官制 ,原先的办案模式、办案质量考核、检察承办人员职责权利都有所改变 ,因而在主诉(办 )制条件下 ,构建案件质量的保障体系 ,对于消除原有模式体系中的缺陷 ,促进检察机关公正高效的执法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是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完善执法办案自身监督制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挑战.因此,如何构建完善我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建立自身监督制约体系,是检察改革的重中之重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1.
潘祖全 《人民检察》2013,(10):35-37
自2011年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在刑检业务部门试点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探索检察机关新的办案组织模式,努力构建检察长领导下的扁平化管理制度,弱化检察权运行中的行政色彩,明确主任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凸显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两年来,这项改革举措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明显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自侦案件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2009年9月1日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这个规定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公信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法学理论界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颇有争论,在人民检察院自侦工作实践中,对现行司法警察的职权、组织管理和工作机制等作进一步的调整和改革,积极探索“检警一体化”办案模式,将对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发展发挥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14.
龙宗智 《法学研究》2013,(1):169-191
检察机关"生于司法,却无往不在行政之中"。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与其"三级审批制"的行政性办案方式长期存在突出矛盾,因此需要推进适度司法化的改革。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从逮捕程序改革、司法救济权赋予,到简易程序出庭和法律监督任务的加重,使检察机关办案方式适度司法化成为更迫切的课题。目前虽然存在检察机关自身素质、体制逻辑、外部配合等内外障碍,但仍可能为其创造一定的运行空间和条件。适度司法化改革主要体现于组织性措施和程序性措施两个方面,包括确认骨干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性,塑造一线责任主体;由不同业务方向的办案组群,形成"多点式办案单元"和"扁平化"管理模式;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促进分类管理和检察官职务体系的合理构成;区别不同业务性质和需要,引进对审听证程序要素,建构审前程序的弹劾制构造。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内部实行的办案体制是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①属于典型的“上命下从”、“审定分离”.检察机关内部按照行政机构的人员结构进行检力资源配置,行政级别较高的人员,享有司法权行使上的领导权和控制权,从而使司法权最终体现为长官意志,上述问题被称为“司法行政化”.司法行政化的实质就是司法人治化、司法非规则化.②众所周知,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性的权力,而判断的本质特征就是自主性,司法官应当是独立判断的主体而非“传声筒”.③因此,“去行政化”一直是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改革议题之一.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更多的诉讼监督职能,进而也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检察官素质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去行政化”的要求更为迫切,因此,高检院顺势而为提出了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为核心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方案,试行主任检察官责任制改革,④该制度具有明显区别于行政管理职能而遵循检察职能规律的特点,有助于在办案过程中减少审批环节,凸显了检察官的独立性和主体地位,为新一轮检察改革、特别是有关检察组织的改革提出了新思路.  相似文献   

16.
万毅 《人民检察》2015,(5):59-63
我国当前的检察改革正走在走向深入,一些关键性的制度变革和设计,应当注意对检察制度原理的遵从和对世界检察制度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发展趋势和动向的关注。当前有三个突出的问题需要慎重考量:一是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和办案方式改革的问题上,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与检察官员额制的关系如何处理;二是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问题上,是坚持部门制,还是改采"大部制";三是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问题上,是设立检察官助理制度,还是采用检察事务官制度。  相似文献   

17.
当前,检察官办案组织在类别划分、组织运行、外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开放性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办案组织实践与理论基础没能进行有效对接,对非典型办案组织工作方式缺乏有效探索,办案组织建设与员额制、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衔接不畅,办案机制与管理机制的复合性、关联性探索不够深入,既有的责任机制模糊,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办案组织运行的制度保障较为欠缺等问题。对此,应强化"司法责任"因素对办案组织建设的价值导向,推进办案组织运作机制的精细化设置,做好与办案组织关联制度的衔接与过渡,增进办案组织职能与司法责任配置的制度刚性。  相似文献   

18.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将进行基本办案组织的深化改革,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这一制度其实早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试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集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在主任检察官制度设计和具体运行中,应吸取主诉制的经验教训,注意强调检察独立和检察一体的体用关系。如果检察一体最终淹没了检察独立,将无法实现司法化办案模式的转变,甚至又有走回老路的风险。同时,主任检察官制度要真正有效运行,必须进行精英化建设,独立而且能够有效驾驭证据的办案团队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保障。  相似文献   

19.
朱志山 《法制与社会》2012,(14):200-201
作为人民检察院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司法警察始终战斗在检察机关的一线岗位上,他们以检察机关的特殊武装组织形式,肩负着为检察官全程办案保驾护航的使命.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着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检察官人身安全的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20.
检察长办案制度作为检察机关改革进程中创新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其运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实践中,我们应当明确检察长首先是办案的检察官;检察长办案制度是检力资源短缺态势下的现实选择,也是提升检察官法律监督能力的务实举措,更是检察机关业务管理与时俱进之举;其有利于检察机关创建和谐的诉讼环境,更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检察官职业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