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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执行法官是法院从业人员之一,他们并不如审判法官那样为人们所熟悉,与审判法官不同的是,执行法官需要直面法院的判决,直面被执行人,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也正因为如此,被执行人通常将执行法官视作“洪水猛兽”,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甚至采用暴力手段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可想而知,执行法官的工作犹如行走在钢丝上,时刻都有危险。  相似文献   

2.
李华斌 《中国审判》2010,(11):35-37
“网评法院”栏目组的法官们: 你们好! 我叫孙福清,新乡市人。在今年的8月23日、9月9日我两次向同评法院栏目反映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不作为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老大难。但对执行法官的苦衷,很少有人理解。就连一些在法院其他部门工作的法官,有时也会有几句怨言:“难什么难,还是不想办。人一逮不就拿钱了吗?”其中甘苦,也许只有执行法官才能体味: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无财产又找不到人的、抗拒执行的……让你无从下手,无计可施呀!而江苏省赣榆县法院执行法官程德春却以特殊的执行方式、惊人的数字,赢得了大家称赞。执行就要顶住干扰程德春认定,在执行中顶住执法的行政化和地方化意识干扰,才能让当事人真正体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宗旨。无锡锡山市一家企业申请执行赣…  相似文献   

4.
谷升  付雪 《法庭内外》2012,(7):57-58
"做梦都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拿回了救命钱!"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张老汉,紧紧握住送来案款的执行法官的手激动万分:"常听人说在法院打官司难,执行更难,没想到在房山却不是这样。"当"执行难"成为困扰各地法院的普遍现象,以致一些学者称之为"社会顽疾"的时候,类似案件圆满执结的场景在地处北京西南郊的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却时常可见。执行工作被视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11,(9):62-63
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王淑霞,15年来,在平凡的执行岗位上做出了许多不平凡的感人事迹,群众纷纷称赞她“巾帼不让须眉,为民执行好法官”。  相似文献   

6.
多年来,民商事案件中“执行难”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给法院造成很大的压力。现实工作中,相当数量的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实际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甚至得不偿失,这种“执行难”情况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动摇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如何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已是摆在法院和法官面前的重大课题,身为执法为民的法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思考。本文是笔者从实践工作中遇到民商事案件“执行难”的二个案例,对“执行难”问题发生的原因,傲粗浅的分析,以求执行理念之提高。执行制度之完善,执行措施之改进。  相似文献   

7.
李亮 《中国审判》2014,(2):94-95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在法官已成为法院、法律缩影的时代,如何让百姓相信法院、信仰法律,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认同与尊重。法官不被认同和尊重的多重因素就直观因素来讲,表现为:一是"执行难"问题。不少群众认为法院执行不力,法官暗箱操作,或想吃拿卡要,将判决书贬称"法律白条",甚至"打折出让判决书",认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司法不如不要。二是人为放大冤假错案。  相似文献   

8.
陈洁 《中国审判》2013,(3):98-98
正本刊讯2月4日,廉江某公司退休职工陈超平阿姨把一幅印有"高效为民执行"的锦旗,送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并激动地说:"没想到,拖欠我23年的借款,霞山法院法官只用53天就执结到了!感谢霞山区法院法官为外地老百姓的高效执行!"据陈超平介绍,1989年公司为发展业务向员工借款,承诺一年内还清。陈阿姨即向亲友借了两万多元,加上自己多年省吃俭用的几千元共两万八千元借给了公  相似文献   

9.
编读     
◎编者:回首物业费强制执行2005年10月29日晚上接到同事电话,明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物业费。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立即开始做准备,给录音笔充好电,上好闹钟。第二天早上5点半,我从家里出发赶赴法院,7点一刻到达法院时,门口已聚集了不少人,媒体有十多家,还有法警和执行法官,共有上百人。7点半,警车准时从法院出发,兵分六路前往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方式对57户长年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首先到达的是芍药居,执行法官和法警走进社区的时候,惊动了很多居民,纷纷出来看看法院究竟是怎样强制执行。11点,记…  相似文献   

10.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东法院执行调研工作水平,促进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山东省法官协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山东审判》编辑部于2012年10月30日至31日在青岛联合举办了首届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论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关升英出席并讲话。来自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院校的学者应邀参加本次执行论坛,与执行法官们一起研讨执行理论与实践中的前沿问题,并给予点评指导。同时,邀请了来自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  相似文献   

11.
近日据媒体报道,从2012年5月17日起,辽宁省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将不再一个案件由一名法官一包到底,这种传统的办案模式将被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所代替。目前辽宁省已有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鞍山市中级法院等多家法院试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其实,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在法院执行系统并不算新鲜。所谓分段,就  相似文献   

12.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于目前公布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  相似文献   

13.
《中国审判》2013,(7):32-32
<正>荣誉档案:彭文忠,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他把"注重有效执行,追求程序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力争案结事了"作为执行工作追求的理念和目标,以"彭文忠法官执行工作室"为平台,深化执行便民利民举措,力求执行的有效到位,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曾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法官感言:"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为了老百姓的事儿,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彭文忠  相似文献   

14.
经济审判初任法官培训班《合同法》培训班[本刊讯]从3月8日起,四个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班陆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它们是全国法院行政法官培训班、执行法官培训班、经济审判初任法官培训班和《合同法》培训班。行政法官培训班是由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共同举办的,预备开办五期,每期约三周。其主要任务是有针对性地对各省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高级法官进行培训。培训期间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有关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审判实务等方面内容。执行法官培训班是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来自全国各高、中…  相似文献   

15.
在法院工作,我们经常会听到法官"司法为民"这句话。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成为每一名法官所应该坚持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我体会到司法为民,关键要看我们有没有这份心。记得2007年我曾参与协调处理的一起违章建筑非诉执行案至今仍印象深刻,因为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使得我对这句话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论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司法权威来源于判决公正和公正的判决得以执行,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病症,其直接原因是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根子却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防腐蚀和抗干扰能力太弱。为此,必须进行司法改革,在清除司法腐败和强化、完善外部监督的同时,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防腐蚀抗干扰能力强的新体制———司法独立体制。围绕法官独立这一核心,确立法官身份独立、法院集体外部独立和法官在法院内部独立,以多种措施保障此三项独立的实现。改革现行不科学的法院运行机制、法官任免方式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法院的“人权”“财权”统归中央行使, 以实现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重振法律权威的司法改革总目标  相似文献   

17.
身在法院,一说起和谐,我们自然会联想到涉诉信访;一谈到民生,我们一定会更多地关注民商、执行。那么,作为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在促进和谐司法中就无所作为了吗?我身边的同事们用刑事法官所独有的方式对此作出了圆满的诠释:和谐司法,我们也一直在努力。下面,我就讲讲他们的故事。这些故事曾经深深地感动过我,相信也必将会感动您。  相似文献   

18.
张绍忠 《中国司法》2010,(10):109-110
一、单设执行机构以强化执行权制约 “执行难”和“执行乱”存苏联时期普遍存在。俄罗斯联邦独立后对民事执行机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改革前,俄罗斯联邦长期实行民事执行权归属法院,法院内部执行法官与执行员分权制约,  相似文献   

19.
屈指数来,我从事法院工作20多年了。1999年初,命运在我面前突然拐了个弯。因为写报告文学《历城法官》,我走进济南一家基层法院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开始在司法这块土地上追逐文学之梦。—时间,法院、法庭、法官、判决等陌生的字眼,一下子涌进我的世界,让我有些目不暇接。  相似文献   

20.
吴玲 《中国司法》2004,(8):19-21
一、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世界各国法律对行使民事执行权的主体规定不同,但民事案件实行“审执分离”是共同的。从世界几个有代表性国家民事执行制度可以看出:执行主体为法院的一元制国家,如法国,执达员是设在法院的公务员,不是法官;执行机关与法院截然分离的二元制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民事执行由与法院毫不相干的行政长官实施;由法院和执行官共同行使执行权的混合制国家,如德国、日本,法院和执行官相互配合、相互协助,部分民事案件由非法官的执行官执行。民事执行权是司法权,还是行政权,或者兼有两种性质,各国对此的认识差异大,理论上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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