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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赵春华案件一审判决引发的司法信任危机,表面上看来是由于机械司法造成的,但其根源确是由于执法机关没有严格执法,进而导致公众对于枪支管理的认知标准和国家立法标准之间产生了严重偏差造成的.执法不严,进而导致公众未能够严格守法,甚至因此悄然改变国家法律的操作标准,并借实际操作标准指责国家立法有误、司法判决不公,是当下很多司法案件折射出来的中国法律运行的系统性危机.化解类似危机引发的司法难题最为关键的环节还在于严格执法,而不是简单地诉诸于修改法律、指责司法不公.  相似文献   

2.
靳万森 《中国律师》2002,(10):63-64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有理但得不到司法裁判给予救济和保障的案例。其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当事人的证据不足,有的是因为司法不公正,而有的则是因当事人不懂法律且又没有请律师或其所采取的救济方式选择不当而致败诉。因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为证据不足被判决败诉,是程序公正的应有之义;因司法不公正而导致错误的裁判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救济。但是,当事人选择程序救济的方式不当,和司法机关没有给予必要的司法阐明等因素,则是当事人权利得不到救济的一个重要原因。下面就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作为分析对象…  相似文献   

3.
冀宗儒  孟亮 《证据科学》2013,(3):314-324
民事案件的裁判,法官首先应当以证据作为工具,确认案件事实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资料;而在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则需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作出裁判。这是法官做出判决时可供使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前者是法官在认知了案件事实后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后者是法官无法认知事实时,运用法律技术作出裁判。证明责任裁判是司法的一种无奈选择,因此,法官作出证明责任裁判时应慎之又慎。为了改变现实中对于真伪不明、证明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认识上的众多误解,在判决的表述方面,应突出证明责任裁判的特性要求。  相似文献   

4.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法官着力消解当事人的心理症结.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与消解法律纠纷同样重要。判决被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接受是和谐的基础.而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个案判决形成公正感.则是接受的前提。考察表明。对判决过程的感知与情感的认同影响人们对判决结果的感知与接受。心理学研究中的公正感理论为司法公正的评价标准提供了更清晰的理解图式及诠释依据.也为公正的求得提供了恰当的指引。在裁判活动中,应做到法律标准与心理标准的兼顾.通过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特征、强化司法调解、严格执行司法程序、努力追求实体公正、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吸收恢复性司法的有益思想等途径.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5.
一、当前罚金刑执行的现状刑事裁判是审判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涉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作出的具有拘束力的评价性决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即应交付执行。因此,公正的生效判决必须执行,这是由司法活动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司法活动权威性的体现。如果公正的生效判决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就成为“法律白条”,司法公正就成为一句空话,也无司法权威可言,更会大大削弱社会成员对司法活动以及司法机关的崇尚、信赖和遵从。如果任凭这类情况长期存在,无法着力解决,就会影响司法的公信度和满意度,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执行难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民众以及司…  相似文献   

6.
荣学磊  余艺 《法学》2012,(2):148-154
关于司法的诸多抱怨似乎都在暗示法官权力恣意与裁判不公的莫大关联。法官群体的公正意愿并不缺乏,司法权力行使不当并非导致裁判不公的主要原因。当事人主义的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在实践中也未得到有效落实,制度设计与司法国情的背离也仅是裁判偏离公正的表面原因。我国民事司法面临的最大问题乃是资源与公正的关系过度紧张。就民事诉讼改革而言,坚持"当事人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避免"职权主义"回潮,减少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反复,应当成为改革的基本理性和方向。  相似文献   

7.
法律学说是连接立法与实践的知识储备和理论桥梁,也是推动司法与社会互动的知识引擎和理论动力。学者的学术观点是法律学说的直接体现。在我国,存在司法判决引证法学学者观点的现象。实证研究表明,268份样本裁判文书中,有60位法学学者的观点被引证307次。法律学说在裁判文书中发挥着解释法律、论证说理及补充法律漏洞等作用,从而增强法官对法律事实性质或裁判结果判断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从应然层面来看,法律学说要为司法裁判提供可能的参考答案,为司法裁判提供有效的法律方法以及通过司法裁判总结科学的司法规律。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表明,虽然司法判决可以成为法律学说的“试验田”,但是从主题任务和实践立场两分的角度看,法学与司法的适当分离是法治持续进步的阶梯。  相似文献   

8.
论判决理由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活动的一大特征在于书面性,全部审判活动最终必须体现为确定的裁判文书。因此,判决仅仅公正是不够的。因为“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说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作出的、好的判决,并说服整个社会,使公众满意。法院说的以及它怎样说的同法院的判决结果一样重要”①。在当代,判决理由不仅被认为是判决书的核心和灵魂,也是判决结果正当化、司法合理化和法的妥当性的最重要指标②。由此,判决理由成为我国当前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也就不足为奇。当前裁判文书中判决理由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来看,当前裁判文书中判决理由过简,法官的…  相似文献   

9.
韩强 《法学研究》2010,(4):57-69
情势变更原则具有内涵抽象、标准不明、极易被滥用的弊端,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极大争议。为正确把握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妥当设置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法律后果,除参考各国立法例和理论研究成果之外,还应以总结裁判经验为最有效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判决材料的基础上,认知司法者对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解程度和行动取向,可以为我国司法实践正确处理情势变更问题提供稳妥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理指引。  相似文献   

10.
在现代文明的社会,司法公正被公认为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在我国司法腐败时有发生,司法担当正义防线的职能则遭到怀疑。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法的行为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法的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破坏了。实际上,不公正的司法裁判对民众的消极影响不止于特定的个案不公,它更是摧残公民对法律的信仰,破坏了司法权威,严重打击了人民对社会正义的期待。正如贺卫方教授所说:"法院一旦腐败,人民可以诉求的最后一道纠错机制便失灵了。对腐败的司法官员不断曝光、不断惩罚的浪声可以淹没腐败者,也足以把人民对法治、对国家的信心催跨。"  相似文献   

11.
王欢 《政法论丛》2010,(3):86-91
近些年发生的以高校为被告的案件层出不穷,但司法机关应当以何种立场来解决涉高校的诉讼案件却缺乏统一标准,究其根本原因乃在于对高等学校性质是什么或者应当是什么没有足够的认识。事实上,无论是将公立高等学校定位于一般的事业单位,还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抑或第三部门,都难以自恰地解释高等学校在实践中存在的多重身份以及由此产生的多重法律关系和法律纠纷,但如果将其定位于公务法人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上述缺陷。  相似文献   

12.
本文着重考察"公案"这类特定案件的司法过程,从中观察和分析中国司法的政治力学现象。文章分析了民众、媒体、为政者和司法官四个主体及其相互间的角力关系,分析了民意对司法的影响,分析了司法与媒体的关系。认为司法与民意、媒体的角力,不能仅仅基于司法独立原则,而应当强调被告公平受审权。总之,司法的政治力学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司法的政治角力应当加以规制;通过制度设计,有的关系可以回归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仅会有更好的法律效果,还会有更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3.
维护社会正义是舆论、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舆论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舆论、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14.
人们关于社会正义的认识是多元的,这要求居间作出的司法判决应当经得起理性论证的检验,以防范法官选择正义立场时的任意。经得起理性检验的判决又必须借助修辞方法的使用,才能使其为判决不利方接受。在社会正义的司法实现过程中,修辞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作用,但它必须在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符合其秉承善意而加以应用的本质。  相似文献   

15.
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及准确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传统的范畴理论,法律表达应符合准确性这一基本要求,故追求准确为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的目标之一。但是,由于对事物的界定模糊不清以及人类的认知能力有限,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中常使用模糊词语,有助于增强语言表达的效率及保护当事人权利,但也会带来诸如过分扩大法官自由裁量权等不利后果。对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可借助内外部指导、司法判决以及相关语境而使之明确化,从而有效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分膨胀。  相似文献   

16.
It has been argued that battered women who kill their abusers represent a special class of defendants being unfairly treated in the legal system. As a result, commentators have argued for reforms to permit the judicial system to respond more fairly. Researchers have investigated the influences of these prescribed legal modifications and the possible influence of various demographic and psychological factors on legal reforms. However, social scientists have not yet asked some fundamental, psychological questions. Is the law consistent with what society believes is right and just? Is there a commonsense notion of justice in these cases? What factors constitute cognitive decision rules and influence judgments in cases of battered women who kill their abusers? This study uses a basic, psychological method to identify psychological factors that are important in judgments regarding battered women who kill and to better understand commonsense notions of justice in these cases.  相似文献   

17.
权利冲突是法治领域中的一个世界性问题,如何解决权利冲突也就成为世界各国所要竭力面对的问题。一般来讲,通过立法和司法是解决权利冲突问题的有效手段。本文以美国学者卡尔·威尔曼的《真正的权利》一书中所列举的典型案例为据,系统地介绍威尔曼和其他美国学者以及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决法律权利冲突问题”时,对这些典型案例的推理过程及其所阐发的精彩论证。这些推理过程及其论证和论点是笔者最感兴趣的部分,也是中国学术界和司法界在研究和解决权利冲突问题时较为缺乏的。通过这些推理,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通过司法来解决有关权利冲突问题的。  相似文献   

18.
Conducting case-commentary research on the style of civil litigation documents is a key method for judges to produce legal documents, develop professional writing and creative skills, and enhance legal thinking. Such a study is an important way to deepen the reform of the judicial power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to improve the trial management mode. Considering the background of the judicial responsibility system reform, the localization of the research paradigms and case-commentary methods of the style of litigation documents can help reach the consensus of the legal professional community. It also helps promote judgment rules and the spirit of the law. Legal commentaries convey the important functions of public legal services to the public. It is necessary to integrate the Style of Civil Litigation Documents, the “one-stop” litigation service with the reform practice of judicial committees in China, and conduct detailed research on the procedural ruling function and guiding function of the style of civil litigation documents. By studying the guiding function of civil litigation document style for judicial behavior, litigation procedure, and entity processing, it is good for judges to broaden their ideas and methods to write civil litigation documents, enabling an examina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path and method of the legal commentary research paradigm and demonstrating how to continue using the paradigm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judicial system. Moreover, the study emphasizes how to exert the function of public legal services integrated with the style of civil litigation documents.  相似文献   

19.
房旭 《行政与法》2014,(2):92-97
不确定法律概念往往成为行政诉讼争议的焦点.实践中,法院消极审查可能导致行政诉讼目的难以实现,积极审查又可能干涉行政权的行使.然而,国内学者的观点——不确定法律概念可分为经验概念和价值概念,对于经验概念,法院可以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价值概念,法院应给予高度的尊重——在司法权与行政权地位明显失衡的现状下以及在实现行政诉讼目的和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要求下,已经明显“站不住脚”了.本文通过对第103号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的分析,认为应确立对所有不确定法律概念都可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依据对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的重新分类再确定相应的司法审查程度和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释的困境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桑本谦 《法学研究》2004,26(5):3-13
由于法律解释元规则的缺位 ,法律解释学很难具有方法论的意义。疑难案件的判决结果并不来自于法律内部 ,对不同判决方案预测其社会效果并权衡其利弊得失是隐含于法律解释中的思维过程 ,正是这个隐含的思维过程决定了疑难案件应当如何判决、法律应当如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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