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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波 《天津律师》2001,(1):40-43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而在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显然没有规定听证程序或类似听证的程序,只是在第四十条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从这些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我国行政拘留并不适用听证程序,笔者则认为行政拘留也应适用听证程序,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来稿摘编     
江苏省常熟市公安局李明在《浅谈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中较大数额罚款适用听证程序的困惑》一文中对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中较大数额罚款适用听证程序提出了质疑。认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中较大数额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否适用听证程序,有各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3.
行政拘留是我国违法行为制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程序保障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并衍生出一定意义上的与刑罚轻重失衡问题,不利于加强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也不利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顺畅衔接。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中,行政拘留程序的建构原则应当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具体程序保障机制也应当参考国际人权法的相关要求。行政拘留程序改革不应是简单的刑罚化,也不应仅增加听证程序,而应当选择“中间方案”,建立行政处罚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独立行政拘留程序,核心是提供可选择、可放弃的事前司法审查机制,其实质是把行政诉讼救济机制前移至处罚决定执行之前。  相似文献   

4.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对一些醉酒驾车人处以行政拘留并立即送行政拘留所执行。对醉酒驾车人立即拘留,撇开社会原因的层面.与行政拘留制度的缺陷密不可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致实践中行政拘留存在很多问题。而未规定陈述申辩的期限、缺少听证程序、交保暂缓执行拘留规定不完善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故应当规定陈述申辩的期限、将行政拘留纳入可以要求听证的范围并完善交保暂缓执行拘留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对一些醉酒驾车人处以行政拘留并立即送行政拘留所执行.对醉酒驾车人立即拘留,撇开社会原目的层面,与行政拘留制度的缺陷密不可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致实践中行政拘留存在很多问题.而来规定陈述申辩的期限、缺少听证程序、交保暂墟执行拘留规定不完善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故应当规定陈述申辩的期限、将行政拘留纳入可以要求听证的范围并完善交保暂缓执行拘留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政法要闻     
(2004.10.21-2004.11.20)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 次提请审议 在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基础上修 改完善形成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由 国务院提请10月22日开始举行的十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草案 对条例的主要修改有:增加了应当受到 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增加了对单 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增加了处罚的 种类,提高了罚款处罚的幅度,减小了对 行政拘留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增加了 治安管理强制措施的规定;完善了处罚 程序等。  相似文献   

7.
桂旺  赫捷 《公民与法治》2005,(11):42-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从其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看,这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宗旨在于,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同时,又对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监督,以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与1986年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法体现了“程序严格、处罚规范、宽严适度、保障人权”等特点。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根据违法行为、违法性质、违法目的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拘留办法,即对违法行为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具体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的规定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一、我国法律规定几种拘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不同性质的拘留,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这三种拘留单从形式上看,似乎差不多,即都是对被拘留人的临时羁押,但是它们的法律性质和适用对象、法律后果都是极不相同的,必须明确这三种拘留的区别,决不能混淆它们的性质。1.刑…  相似文献   

9.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对话的平台,对行政拘留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革有助于该公约在我国的批准实施。行政拘留制度作为治安管理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社会治安防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暂不宜直接废除,但必须对其进行司法化改革。实体层面应防止行政拘留对刑罚的僭越,将行政拘留期限缩短至3日以下,数行为并罚合并执行时,不超过5日。程序层面应引入诉讼化的构造,克服行政拘留处罚的随意性、监督的内部性以及救济的单一性弊端。在二元法律制裁体系中,行政拘留的司法化改革还应注重其与刑法的衔接,处理好其与刑事强制措施、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之间的折抵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现行行政处罚法一方面将听证的适用范围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将听证程序的启动权仅仅赋予受处罚人,这些限制严重地影响到听证制度功能的发挥,故有必要对之作进一步的完善。建议将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赋予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同时在无受害人或受害人不明的情况下,将听证程序规定为强制性程序,以祈在保护受处罚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受其违法行为侵害的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1.
继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后,《价格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也规定了听证制度。由于不同法律所规定的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同,程序及内容也有较大差异。本文根据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听证时的实际情况,简要分析了需要注意的方面,并就基层工商部门在行政处罚中所涉及的听证提出了观点。  相似文献   

12.
<正>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是通过公安机关依法裁决和执行来实现的。裁决和执行处罚,是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关键。正确裁决和执行处罚,我认为必须紧紧把好以下几个关:  相似文献   

13.
与其它行政处罚不同,立法没有为行政拘留设置听证程序,而是设计了担保人和保证金制度。由于缺乏对保证人责任追究措施的明确规定,加上拘留所为了追求非法经济利益,以及警察法治观念等方面的原因,这些规定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新规定做了改进,强化了担保人责任,提高了保证金额度。为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建议还应该建立罚款与拘留期之间的转换制度。  相似文献   

14.
2004年10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以下简称"治安处罚法")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被修改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消息,在媒体上引起了热烈的议论。比较普遍的意见是,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既然增加了受罚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为防止公权力与私权利间关系失衡,必须更加注重完善处罚程序,有效约束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权力。  相似文献   

15.
论罚款     
一、罚款的性质与必要性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按处罚内容和性质可分为: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停止营业、吊销执照或许可证、劳动教养等种类。罚款是由行政管理法规规定的,由特定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钱款的经济性质的行政处罚,它在各类行政管理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中广泛使用,包括治安管理处罚、财政金融管理处罚、工商行政管理处罚、农林水利管理处罚、环境保护管理的处罚以及违反文教卫生行政管理的处罚都有罚款的规定。最近颁布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198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都对罚款的程序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将罚款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改革和开放的有力手段。  相似文献   

16.
2006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生效。新法在旧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改进,却不仅仅是从条例到法的名称上的简单改变。新法在保障人权,反映民意,规制警察权利等方面都都有所突破,它的出台,必将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将对治安行政产生深刻的影响。本文着重以新法对警察权利之规制方面为视角,探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今治安行政工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程序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治安案件的管辖、立案、查证、讯问、裁决执行,以及被裁决人不服裁决的申诉、起诉等规定。这些规定是公安机  相似文献   

18.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事实表达意见的机会,通以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的程序,应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要在所有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执行复杂的听证程序,造成许多负担会影响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及法规均对行政听证作了规定,行政听证在现代法律制度中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而占有重要地位.完善我国行政听证程序应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行政听证的法律程序,进而更好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的健康合理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许娟  谢汉林 《中国司法》2007,(9):98-100
200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97条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些地方执法机关将其解释为,从  相似文献   

20.
张淑芳 《法律科学》2010,28(3):66-73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4条确定了规章制定中的听证程序,但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依据、法理内涵等都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从而导致规章制定中听证程序极其不完善。基于此种现实我们对该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认为目前我国规章制定中听证程序在程序适用范围上的瑕疵是规章规制事项的有限适用、程序主体上的瑕疵是行政系统起主导作用、程序效力上的瑕疵是软约束力。因此,我国规章制定中听证程序必须符合下列要件:听证程序典则的法形式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的普遍性、听证程序定位的正当程序性、听证程序效力的法强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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