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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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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但目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机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完善的对策在于: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的听证主持人制度;完善案卷排他性原则,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建立行政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
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宽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听证程序的可能性。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制定法模式,而英美法系国家更多的采用判例法模式来确定听证的适用范围,此外,还有部分国家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从听证适用范围的标准来看,大陆法系国家一般根据行为性质和种类,而英美法系国家更多的是从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利益或权利的范围出发来划定。当然,各国不是所有行政行为都适用听证,往往都规定了免予听证的范围。就我国而言,目前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较之《行政处罚法》颁布之时已有所扩大,但仍显狭窄,有必要进一步拓展。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比起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主要体现在对警察执法的规范和对人权的保护上。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建立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程序,新法以专章规定了处罚程序,极大丰富和改善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新法规定了听证程序,但是它并未将行政拘留这一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纳入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值得检讨的。需要通过将行政拘留纳入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来完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相似文献   

4.
毕胜 《法制与社会》2010,(17):159-160
目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和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很难保证听证的客观、公正,甚至可能导致听证程序流于形式等。本文建议通过扩大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建立听证主持人制度、创立简易程序等办法来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5.
廖秀健 《行政与法》2004,(1):109-111
行政听证是一项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辩权利最重要、最关键的程序制度,在我国八年的尝试阶段,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如听证的适用范围过窄、行政立法听证流于形式、听证主持人员素质不高、举证责任不明确、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不足、听证笔录的效力未作规定等问题。就其原因除立法本身不完善外,还有程序法治观念淡薄,听证程序适用的法制环境过差、公民的法律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薄弱的法制现状等原因。  相似文献   

6.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听证程序的实际操作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正确运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意义(一)可以使行政机关在做行政处罚时,注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收集证据、严格依法行政;(二)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促进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员提高执法水平;(三)有利于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四)有利于卫生部门在制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过程中,更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法理要求,也更适合于卫生工作的实际执法需要。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节听证程序第三十条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由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或主管法制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7.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引入和运用行政听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具体实践中,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重大决策的形成以及对学生的奖惩等事项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检验,同时要注意听证主持人和参加人的选定以及听证结果的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听证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司法鉴定中虽已有开展鉴定听证的情况,但在听证启动、程序规范、参与人员组织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重新鉴定等案件中组织鉴定听证会。司法鉴定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司法机关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鉴定听证会规范。在构建司法鉴定听证制度时,应重点关注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听证参与人的确定、听证主持人的选任、具体的听证规则及听证程序设计等。  相似文献   

9.
行政听证制度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自1996年在相关法律中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其价值已初步显现。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在听证制度的设定上有了一定的进一步,主要体现在听证参与人、听证笔录的效力以及保障听证权利的实现等几个方面,但在某些听证程序方面,如听证的启动、听证主持人的资格、质证、听证与复议的衔接等方面还没有规定,本文主要从这些方面对健全我国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0.
王瑾 《法制与经济》2008,(12):120-122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引入和运用行政听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具体实践中,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重大决策的形成以及对学生的奖惩等事项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检验,同时要注意听证主持人和参加人的选定以及听证结果的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浅析行政听证——兼论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史峰 《行政与法》2004,(8):89-92
行政听证是二十世纪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产物,其涵义是“听取对方的意见”。我国已逐步确立了行政听证制度。英国行政听证的理论基础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而正当程序原则构成美国行政听证的基石;在中国,行政听证理论上源自依法行政原则。在听证蕴涵的所有价值中,保障公民权利是其首要价值;但是人们往往忽视听证制度更深层次的价值即:节省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存在诸多立法上的缺陷,实践中也产生许多条文理解上的争议,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彭诚信 《法学研究》2014,36(4):92-113
司法中针对某具体个案适用法律原则的通常情形是,没有既有规则可以适用(即"穷尽规则"),或者尽管有规则,但因其与原则相冲突而被排除适用。这两种情形的规范表现在实质上均可理解为原则之间的冲突。在相冲突的原则中确定何者最终适用于该具体个案,恰是阿列克西原则理论(尤其是其"竞争法则")所要解决的问题。适用"竞争法则"的核心在于找寻与确立优先条件或变量,相较于阿列克西的比重公式,参照生活常情或"事物本质"能为其找寻与确立提供更为具体的实践操作路径,因为优先条件或变量的确立由此转变为找寻连接基本案件事实与优先原则的中点(此即"裁判案件要确定的核心要素")。以"竞争法则"为理论根基,再辅之以确立优先条件或变量的具体路径,原则的规则化便水到渠成:即通过具体的优先条件或变量确立相冲突原则中优先适用的原则(即优先原则),适用优先原则的结果便是创设一个规则(即个案规范),优先条件或变量进而成为该个案规范的构成要件。个案规范才是裁判该具体个案的直接依据。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听证程序的控权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振良 《行政与法》2004,(10):68-70
法律的主要价值在于规范和控制权利或权力的行使。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方面亦有所长,尤其行政听证程序作为行政程序法体系中的核心制度,代表着一国行政法治化的程度。我国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一次规定了正式行政听证程序制度,但尚存在众多难题。本文立足于法律程序的一般法律价值,从控制行政权的角度分析行政听证程序在控制自由裁量权上所体现的优势,最后总结出行政听证制度控权的实质,即以行政相对人程序抗辩权对抗行政主体权力,达到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控权目的。  相似文献   

14.
屈茂辉  张彪 《河北法学》2007,25(11):31-37
由于在类推适用的定位、适用前提、援引对象等方面的认识存在差异,学者们对类推适用的概念界定不一.其原因在于未能认识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类推适用的地位、适用范围、援引对象上的差异.对类推适用的认识及其概念的准确界定必须建立在对两大法系类推适用的比较分析之上,并区分对两大法系共同适用之类推适用的一般概念与仅适用于具体法律背景之特殊概念.  相似文献   

15.
The ongoing UN negotiations for a 2015 climate agreement have yet to resolve two fundamental legal issues on which its effectiveness will hinge. The first is the precise legal form this agreement will take. Parties had agreed to work towards a ‘protocol, another legal instrument or an agreed outcome with legal force under the Convention applicable to all Parties’. This leaves scope for a range of possible legal forms, only some of which are legally binding. Second, they have yet to determine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submitted by Parties. This article addresses these two critical issues: on ‘legal form’, it identifies the instruments that could form part of the Paris package, focussing on their legal status, significance and influence; and on the ‘legal nature’ of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it considers their nature and scope, the range of options for ‘housing’ these contributions as well as their relationship to the core 2015 agreement.  相似文献   

16.
刘艳红 《法学研究》2010,(4):133-148
交通过失犯的本质应是结果回避义务,判断该义务之有无应以预见因果关系为内容的结果预见可能性为前提;注意规范保护目的是判断此种因果关系成立与否的理论,只有当行为人违反了注意规范保护目的而致损害法益结果发生时才能成立交通过失犯。注意规范保护目的是以作为刑法规范下位规则的交通法规为基础的可普遍适用于交通过失犯的判断标准,它属于交通过失犯中的违法要素,使用它无须通过客观归责理论。注意规范保护目的理论能合理限定交通过失犯的成立范围,有效克服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交通事故责任书直接作为刑法上交通过失犯成立依据的不妥做法。  相似文献   

17.
王方玉 《北方法学》2020,(2):118-128
亲情正义与规则正义的立论基础不同,导致涉亲情案件中依法律规则的裁判结果与社会的情感评价可能冲突。亲情正义强调亲情伦理,思考问题充满感性和区别对待,更注重亲情带来的义务要求。而规则正义强调法律至上、理性思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注重平等对待。为弥合二者冲突,借鉴不同地方的法治经验实属必要。立法和司法也应更积极回应亲情正义的要求,清晰界定涉亲情案件中对事、对人的适用范围,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如此方能实现法律与情理的合理互动。  相似文献   

18.
完善行政听政程序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听政的基本原则、听政的适用范围、听政的参加人、听政的程序、听政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孙永军 《行政与法》2014,(10):102-107
诉讼事件的对立性、裁量性、公益性、迅速性、展望性等均可作为诉讼程序中适用非讼法理所考虑的标准.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适用的个别化、具体适用标准的流动化,实际上就承认了民事诉讼中程序保障的个别化和多样化.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保障就是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适用的限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应建立重大公共支出决策听证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为保障纳税人对公共资金动用的参与权 ,防止腐败 ,应建立重大公共支出决策听证制度。这一制度应定位于非正式听证 ,主要发挥咨询性功能 ,应具有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具体构架包括适用范围、听证的主持人及主持机构、参加听证的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非代表纳税人的权利、听证记录的约束力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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