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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预期违约制度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渊源于英美判例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对许多国家的合同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 一、英美判例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在英美判例法中,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又称预期毁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他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以言语(words)或行为(con—  相似文献   

2.
合同解除三题郑臣镇,沈庆中,郭玉元一、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解除合同是债仅人对抗毁约行为的一种基本救济手段,因此.违约又是导致合同解除的基本原因。但是,违约的形态多种多样,违约的后果有轻有重,违约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有大有小,不分轻重大小,绝对地、无条件地不...  相似文献   

3.
关于违约形态,我国合同法引进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其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然而,我国合同法仅仅引入了预期违约制度的名称,而没有详尽引进其内容,尤其是对明示毁约中受害方选择权的限制,学界罕为论述,故作此文,以籍司法实践。 一、明示毁约的概念及其构成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构成明示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起毁约的表示。《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  相似文献   

4.
关于合同解除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合同解除既能引起合同关系的溯及、消灭,也是违约的一种救济方式。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权发生的原因。在我国的有关合同法的立法中应统一和明确法定解除权发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合同法中有关合同履行的抗辩制度.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中有关先期毁约的制度。我国合同法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融合.在建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预期违约制度中合理的因素。这样,一方面保存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大陆法传统,同时也借鉴了英美法中的先进经验。本文就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程序预期违约的认定、法律特征及二者的区别进行分析,以求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正确行使。 一、预期违约及法律特征 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6.
论根本违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根本违约"是现代合同法中一个重要概念。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1980年公约》)把根本违约作为合同解除的一个主要根据,使这一概念更具有了国际性。本文主要目的是探讨根本违约的历史渊源与沿革、根本违约的构成、后果以及对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合同解除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解除制度,在整个合同法体系中,是作为违约的补救而存在的。换言之,合同解除本身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均将违约作为法定解除权发生的原因(只是对违约形态的具体规定不一样)。由此可见,合同解除就是违约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合同的履行为时点,对违约的救济可以沿着两个相反的方向进行。一是继续向前,强制的达到如同合同正常履行的状态;一种则溯及既往,如同合同未曾发生。然而后者是以合同解除为前提的。这两种救济方式无疑是择一的。在履行利益难以用确定的证据加以证明…  相似文献   

8.
根本违约是衡量违约严重性的标准,并渗入各违约形态,以此作为合同解除的基础。继英国法之后,各英美法与大陆法国家的立法司法实践也都采纳了该制度,且国际立法也极大地促进和发展了这一制度。本文认为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关系的背后,隐藏着履行利益问题,并且导致当事人履行利益的根本性丧失,那么其一般性标准应当重点考察违约行为对当事人履行利益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合同解除关系合同存续,对当事人利益影响重大。是现代合同立法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以私权本位的回归为线索,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合同解除与预期违约制度的关系进行阐述,希望能为民法典制定的理论准备出己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0.
合同解除既是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也是违约救济的重要方式,是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制定过程中应当重点规定的法律制度。虽然《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除制度基本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应当进一步明确法定解除权的主体,完善法定解除的条件,细化合同解除的规则,明确合同解除的效力,以更好地适应市场交易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莫万友 《时代法学》2014,(2):103-108
CISG、UPICC和PECL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的重要成果,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违约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三者作出详尽的规定,统一化程度较高,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在实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具体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CISG、UPICC和PECL中有关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规定,对完善我国《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李祖华 《行政与法》2005,(12):116-119
期前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明确引入了期前违约制度,然而,对我国《合同法》移植期前违约制度,许多学者提出了质疑。笔者通过对英美法系的期前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的对比分析,论证了《合同法》移植期前违约制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解冲 《河北法学》2003,21(6):101-105
一般认为,对于履行期到来之前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的,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较为理想,但这一问题在大陆法上仍然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框架来解决,那就是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新合同法虽然借鉴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其规定的实质仍然是拒绝履行而不是预期违约,而对预期违约的借鉴对我国的合同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理论上至今仍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专门问题,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关系不大。尽管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责任竞合的有关规则,然而该规则并非万能,它无法解决仅仅因为违约但不侵权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持反对意见者所提出的种种理由虽然值得重视,但均不足以成为立法政策上拒绝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真正法理依据。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迫切期待打破违约责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理论神话,在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与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我们应当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The Lumley v Gye tort of inducing a breach of contract is the foundation of strike law, although it also has a wider commercial role. We should reject the view that Lumley liability follows automatically from general contractual liability. Contract law is optional. Imposing its obligations on unwilling parties requires special justification. We should also be sceptical about the claim that Lumley liability increases confidence that contracts will be enforced. Such scepticism should be enhanced by parallels between Lumley liability and restitutionary damag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Some Lumley cases illustrate the point that 'efficient breach of contract' has a moral core, not just an economic core. For example, it can sometimes be unreasonable and unjust for parties to insist on precise contractual performance when they know that circumstances have changed in ways that the contract did not anticipate. For all these reasons the justification defence to Lumley should be widened.  相似文献   

16.
根本违约制度的核心认定在于把握它的构成。在比较两大法系有代表性的国家立法、司法实践以及国际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如何借鉴根本违约制度进行了简要的评述。  相似文献   

17.
专用性投资、劳动者保护与劳动合同解除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劳动法要实现专用性投资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而不能仅仅强调劳动者保护绝对主义。目前主流观点将《劳动法》第31条理解为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其没有认真对待专用性投资保护以及劳动合同自身要求的对合同期限的合理规定。涉及专用性投资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否则法律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限制。同时,法律法规也应当确立补偿费的标准。  相似文献   

18.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其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有所差异,现行《保险法》对此的规定很不完善。其中,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间——时效和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溯及力这两项规则的适用极大地困扰着保险合同的违约救济,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利益攸关,因此,充分了解保险合同解除的类型,把握解除权的行使和时效,澄清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9.
伍治良 《法律科学》2002,(3):121-128
根本违约规则的形式价值在于限制合同解除权,实质意义在于平衡违约方与非违约方之间的利益及社会利益.我国合同法对根本违约的规定在具体形态上欠周全,部分内容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20.
论违约责任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合同与各种市场主体乃至寻常百姓的接触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密切。而违约责任约定则是一份合同的核心所在,一份完备的合同离不开具体、有效的违约责任条款。笔者拟从违约责任的要件、责任承担方式、几种违约方式的适用、损失赔偿范围等几个方面封《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追行分析,最后就如何在合同中合法、有效地约定违约责任提出一些建议,以最大限度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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