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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既有立法上的原因,又有理论上的原因.在我国现实条件下确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表现为继续进行审判方式改革与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保障人权与履行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以及促进审判程序公正.由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能够满足构建传闻证据规则所消耗的司法资源,人权保障的进步与程序正义的兴起以及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表明我国目前确立传闻证据规则也具有可行性.在我国应当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建立传闻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2.
刑事缺席判决制度引论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参与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础性原则 ,但为迅速终结诉讼、提高诉讼效益 ,各国均规定了缺席审判程序作为参与原则之例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缺席判决程序缺乏明文规定。在诉讼效益价值日益得到重视的今天 ,一味否定缺判决制度的存在价值是非常不明智的。为此 ,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的司法经验和具体国情 ,从协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的宏观角度出发 ,构建我国的刑事缺席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3.
缺席审判是与对席审判相对应的一种审判方式,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在有关这一制度的规定和设置上存在诸多缺陷。究其原因,是由于没有明确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取向所致。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不在于对缺席方的惩罚,而在于体现和维护诉讼公正、效率、自由和程序稳定。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应该根据这些价值取向来完善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4.
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视角审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独特的意义和价值。监察机关调查活动中的刑事调查部分,与刑事诉讼程序具有密切联系,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视角分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从以审判为中心在证据规则方面的要求考察监察机关调查活动中司法审判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调查活动的法律规制存在问题;以以审判为中心对诉讼职能的影响为工具,可以发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面临司法审查原则的贯彻、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配置、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辩护律师的参与等多方面的挑战;诉讼主体的权力配置,则体现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深层次问题。国家监察制度的未来完善之路,将面临一系列挑战和课题。  相似文献   

5.
刘秀明 《河北法学》2011,29(8):161-168
缺席审判制度有其存在的程序正当性,英美法系缺席审判的特点在于规定了审前的不应诉判决。这与对抗主义的诉讼模式、二元制的诉讼构造和程序时效制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无论从诉讼价值、诉讼程序的纵向构造,还是从比较法等视角来看,我国不宜建立审前的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6.
缺席审判是当事人一方未到庭法庭依法继续进行审理的制度。公正与效率是司法改革的基础,实现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也是是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两大法理基础。缺席审判制度体现了诉讼公正价值对诉讼制度设置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法律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对公正价值的追求和遵守。本文指出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还同时体现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追求诉讼时间的经济性。  相似文献   

7.
大陆法系民事缺席审判的立法模式经历了从单方审查到双方审查的历史转变。单方审查模式的诉讼理念在于严格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强调当事人的完全陈述义务以及诉讼促进义务,侧重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率。双方审查模式的诉讼理念在于追求实体真实和程序安定,庭审样式强调口头审和书面审的合理组合。我国民事缺席审判的立法模式属于双方审查模式,但缺席审判的诉讼理念存在一定的缺憾。因而,有必要根据程序正义、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建构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的缺席审判制度,特别是建立附条件的异议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缺席审判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缺席审判制度采用两种基本模式——一方辩论判决主义与缺席判决主义。传统意义上的缺席判决主义在实现正义和诉讼经济方面有严重的缺陷,但经过适当的改造,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方辩论判决主义能较好地弥补缺席判决主义的缺陷,但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我国缺席审判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并存在缺陷:违背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错误理解缺席的性质和缺席判决的制度功能;立法过粗,存在法律盲区。作者就此提出了完善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具体构想:(1)兼采两种基本模式,发挥综合制度的优势。以一方辩论判决主义为基本原则,在特定情形下适用缺席判决主义和异议制度。(2)改造辩论原则为辩论主义,作为一方辩论判决主义的基础。(3)对缺席判决主义与异议制度适当分离,限制适用异议制度。(4)规范缺席审判程序,规定适用两种不同处理方式的范围和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9.
赵恒 《北方法学》2020,(2):92-107
最高立法机关将缺席审判程序引入《刑事诉讼法》,既应遵守国际共识,又须彰显中国特色。改革者宜遵循"凸显权利属性、淡化义务属性"的思路,尊重被追诉人明示或者暗示放弃出庭受审权利的意愿,进而采取二元化的方案。其一,针对简单轻微犯罪案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为契机,允许被追诉人以签署具结书的形式放弃审判在场权,实现书面审理与缺席审判的"合二为一"。其二,针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慎重地权衡国家公共利益与被追诉人利益的关系,采取"四步走"的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制度反腐的法治化。同时,完善缺席审判程序立法规则还要明确"五个区别",涉及弃权自愿性审查、被追诉人诉讼权利、审理活动、司法救济途径、被害人权益等方面。  相似文献   

10.
李峰 《法律科学》2012,(4):139-145
传闻证据规则是以证据资格为核心的规范体系,直接言词原则是以审理行为为核心的准则要求,不是相互衔接包容的同一路径。由于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践缺乏契合性,即使引入传闻证据规则的规范内容,也不能改变我国以诉讼行为要求为证据运用基本内容的制度特色。在书面证言问题的处理上,只能基于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用直接言词原则,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形成一整套原则和例外的具体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张芳芳 《政法学刊》2011,28(5):49-54
小额速裁程序制度已经突破传统诉讼程序设置的基本原理与框架,在法律定位上,该程序应当是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独立并存的审判程序。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相适应、效率与公正价值的衡平、诉讼合意与能动司法的协调是该程序的理论基础。我国小额速裁程序制度的完善应当在依据其基本法理、反思各地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从体例结构到内容的改进。  相似文献   

12.
刘根 《中国律师》2008,(12):68-70
被告人缺席审判制度作为刑事审判当事人在场原则的一种例外,在保障诉讼公正的同时兼顾了诉讼效率,符合刑事诉讼多元化价值目标追求和发展趋势。各国相关法律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都规定了缺席审判制度,我国应当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在立法上明确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合理地设置缺席审判程序,使其合乎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3.
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该程序是我国为了严厉惩治腐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并与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有关反恐怖问题的决议的要求相衔接而设置的创新程序。增设独立没收程序,主要是为了建立一种缺席审判程序、一种对物诉讼,授权司法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逃匿或死亡而缺席审判时,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其他涉案财物,解决实践中因"贪官外逃、自杀"等造成的诉讼障碍问题[1],从而有利于有效打击犯罪并  相似文献   

14.
缺席审判程序旨在解决一方当事人缺席时的权利救济与程序保障问题。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缺席审判程序无论在立法模式还是具体规定上都各有特色。对具有相同历史文化传统的两岸缺席程序作比较研究,有利于完善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公正和效率是现代司法的两大价值目标。司法效率的实现有赖于刑事诉讼法对诉讼期间的科学规范和司法实践对法定期间的严格遵守。为此 ,及时性原则已成为各国指导诉讼效率和期间的基本准则 ,它要求控制诉讼时间、提升诉讼节奏、简化诉讼程序。我国的刑事诉讼在诸多方面贯彻了及时性原则的精神 ,但也存在着检察院单方面决定延长羁押期限、对集中审理缺乏规定、简易审判程序类型单一和功能受限等问题 ,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6.
审判公正是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原则。其中,程序公正至关重要,刑事审判程序公正与否是决定刑事审判实体公正与否的首要前提。刑事审判程序公正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现行法学学说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乃至程序虚无主义观点,我国法律制度在刑事审判公正原则构建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探讨现存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域外国家围绕受审能力的规则建构,以“恢复能力”为导向,目的在于实现正当程序,强调不能以任何形式对无受审能力的被告人进行刑事审判,并通过衔接强制治疗程序促使被告人受审能力的恢复,最大限度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目的。我国刑事诉讼在重疾型缺席审判程序中引入受审能力标准,以“恢复审理”为导向展开制度设计,一方面在规范上引发法律条文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导致立法目的不彰。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受审能力规则,应将其与缺席审判程序剥离,逐步转向与治疗程序的衔接。需强化对受审能力的司法判断,明确司法鉴定的启动条件及标准,通过引入专家陪审员制度补强法官在司法鉴定方面的知识短缺,进一步完善以无异议为例外的鉴定人出庭制度。  相似文献   

18.
杨光 《政法学刊》2009,26(3):91-95
我国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理念欠明确,理论上存在一些误区;立法过粗,制度规范上有些欠周全;操作性不强,难以实现该制度应有的价值设计。司法实务中,缺席审判制度的运作也处于混乱状态,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法律尴尬问题,也容易被法官或当事人误用和滥用,对法院的正当审判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极为不利。  相似文献   

19.
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武装的对席审判是刑事诉讼庭审理想化的方式.但现代司法进程中,基于特别价值的考虑,需要在刑事诉讼中确立缺席审判制度,在被告人缺席情况下,对案件予以判决.与对席审判比较,被告人无法参与庭审造成缺席审判诉讼构造形变,可能会使辩方对抗控方权力的权利式微.因此,如何在肯定该制度设立具有必要性的前提下,能够改变这...  相似文献   

20.
暂缓起诉制度的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暂缓起诉制度或被以效率或被以价值原则的名义推向了实践舞台;暂缓起诉制度的诉讼程序之暂时中止、缓起诉、暂时不予起诉等称谓的实质具有共同的特征;暂缓起诉制度符合恢复性司法的目的、符合法律经济学效率的理念、符合司法价值追求的规律,体现着司法认知水平的提高与司法能力逐步的提升,体现了刑事司法与犯罪现象之间关系的司法能动性,具有深厚的法理学、法哲学基础;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是和谐法治理念的司法贯彻,且具有司法领域制度的契合性和时代契合性;暂缓起诉制度符合回应型法治发展趋势规律,也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全球化规律”即法制程序化的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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