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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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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随着公众民主法治意识的觉醒,民意介入司法的愿望日益增强。司法在坚守公正底线的同时,如何充分尊重、吸纳民意,实现司法与民意的完美契合,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刑事案件由于其所涉法益的重大性和不可逆转性,容易引起民众更多的关注,本文拟对民意介入刑事司法的若干问题加以分析,以求建立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民意的概念及其特征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民意是指"人民共同的意见与愿望",通俗地讲就是"公众的意愿"。具体到刑事司法中,民意是指民众对于有重大影  相似文献   

2.
徐双桂 《法律适用》2014,(4):98-102
司法采纳民意是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特征,现今社会,我们讲求司法为民、能动司法,无论是从我国的历史传统,还是从司法工作的职能定位上考虑,民意都应是裁判者参考的因素。民意在不同的场域会有不同的特性。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目前仍大约有5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因此研究乡村社会中的民意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共4部分。第一部分由刑事个案引出问题,分析了乡村社会中的民意具有地域性、客观性、合理性等特性;第二部分从民意的介入与法官的认知进行论述,从一般意义上的法官、专业法官和法院三个层面对民意的认知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可进入司法领域的民意类型;第三部分对我国审判实践中吸纳民意的现状进行分析,因为现有吸纳民意的路径极其有限和法官对民意的模糊认知,有必要构建民意有序进入司法的导入机制;第四部分笔者提出在量刑过程中"五步法"导入民意的机制设想,即通过收集民意、甄别民意、考量民意、吸收民意、回应民意5个步骤将民意导入量刑活动中,最终实现民意与量刑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17,(4):58-64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是新时期全面法治的价值要求和新一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听证将更多的主体引入司法活动中、将更多的意见导入司法裁决之中,有助于将司法与人民、法意与民意有机连接起来,从而成为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渠道。在价值取向上,司法听证制度能够推动群众参与、促成民意商谈、强化民意监督、保障群众参与权;在运作机制上,群众参与主要通过扩大了的司法听证组织和其中的人民听证员来扮演参与代表或代言人角色,通过规范化的听证评议活动及其结论来发挥民意载体作用。  相似文献   

4.
范晓燕 《法制与社会》2011,(31):289-29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达,网络民意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尤为青睐司法这一话题,无论是“药家鑫交通肇事捅人案”,还是“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都无不体现着网络民意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关注。究其特点,可发现均是民意在网络上率先爆发,随后在社会上形成滔天民意,似乎极力将司法理性逼入狭窄的胡同。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将别事个案中处于紧张关系的网络民意与司法理性予以衡平,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对网络民意与司法理性的博弈与衡平进行分析,以缓解两者间之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5.
许娟 《北方法学》2014,(3):101-112
考察中国传统司法活动特质、民主革命时期司法活动特质、西方司法活动特质,今日之中国司法仍然徘徊在情理与国法之间,面临着司法的六重困局,力求通过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以寻求脱困之思路。在三元结构下,进一步追问谁之民意,调和非理性民意,如网络暴民民意、操纵民意、偏执民意以及变调民意(仇官、仇富、侠客等),通过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达到沟通民意与司法的效果。通过司法中民意表达的认知机制、方法和路径选择,达成国家司法话语权和民间司法话语权的交涉和沟通,实现由舆论法庭走向制度化表达。  相似文献   

6.
民意是客观存在的。信息时代使得民意关注、评价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影响司法活动成为可能。刑事司法领域中的民意是公众在对因为某种原因受到社会各界格外关注的刑事案件认知、判断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正义的外在社会价值形成的带有普遍倾向和较多道德成分的观点或意见。民意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关(直接或潜在)但被国家排斥在刑事诉讼活动之外的一种重要利益的体现。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日益成为民意表达和信息接受的平台,出现了不少网络舆情对司法审判产生影响的刑事案件。人们借助网络媒体对关注的刑事案件进行观点交流,在对司法审判起到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本文通过分析影响刑事案件网络舆情的要素,构建刑事案件网络舆情评估指标体系,力求给司法机关审理刑事案件和主动了解民意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8.
相对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自媒体”更多地体现出一种传播的对等性,更加注重网民的自主性,表现出个性化、互动性的特征,更易引发刑事司法与民意之间的紧张关系。涉弱势群体的刑事个案更易引发民众的关注、民意的表达更为通畅与开放、民意的表达忽略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本身、民意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这是自媒体时代的民意的主要特征。在自媒体环境下,民意推动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开、公正进行,有助于刑事司法判决朝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理性的民意对部分刑事案件的错判、误判的影响仍然不能忽视,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呈现出无序性。营造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良性循环需要注意:建立及时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对自媒体进行必要的约束,发挥自媒体对民意的引导、培育功能。构建公平有序的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9.
一、中国陪审制度的现状 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8年3月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选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55681人,参与审理案件121万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试论我国陪审制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陪审制度的设立并没有实现建立这一制度的实衷。事实上,在法官的司法活动中,并没有因此而导入社会监督的机制,使我国陪审制的价值理念难以实现。笔者认为,我国的陪审制度必须创新,使我国的陪审员实现专业化和半职业化、程序化,才可阻滞我国陪审制度现有的弊端。 一、陪审制的价值定位 陪审制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我国在1954年宪法中,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原则,其价值定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价值定位是:在司法活动中,体现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地位,保证司法审…  相似文献   

11.
理性对待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民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一项司法政策,是刑事司法工作的最高境界.为实现这一目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关注民意.民意对刑事司法过程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司法机关应该理性对待民意.具体来说,刑事司法既要独立于民意,又要倾听、引导民意,及时回应民意.为此,应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民意发现机制,同时规范媒体的报道,提升公众整体的法律素质.  相似文献   

12.
宋岩 《法制与社会》2012,(31):43-45
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民主,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对司法公信力的塑造意义重大。但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塑造司法公信力的价值并未得到充分实现。本文认为,要解决陪而不审的问题,应当吸收国外陪审制度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对人民陪审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3.
论民意在刑事司法中的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孙万怀 《中外法学》2011,(1):143-160
司法审判中对于民意的重视已经提高到了司法政策的层面,并且在实践中逐步被推广,进而成为一项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从逻辑角度来说,在司法领域中往往是一种涉案民意或者说涉诉民意,其形成的出发点往往是自我情感,是民众"义务警员"倾向所折射出的对刑罚的高度关注。刑事司法的不可妥协性决定了民意在其中没有作用的空间,刑事案件的专业化特征则决定了民意的虚妄,在刑罚权不能让渡给被害人的情形下,让渡给民意是无法想象的。如果允许刑事司法向民意妥协,看起来似乎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实际上是以牺牲整个法律正义为代价,是以牺牲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代价,其最终的结果是法律可以被任意解释。在民意一元化和法官缺少能动性的情形之下,权力或缺少克制,或以民意为外衣,司法常常表现为对一元化民意的屈从。敢于和民意对抗有时是最为可贵的品质。  相似文献   

14.
何进平 《法学》2013,(9):122-131
陪审制的政治功能只能依赖于其司法功能的有效运行才能发挥出来。司法潜规则有效地抑制了人民陪审员审判职能的发挥,使我国陪审制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作用,"陪而不审"成为一种常态。司法潜规则追求审判的准确性来表达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集中于维护法官审判权;人民陪审员以公民参与审判的方式来体现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是分割法官审判权。两种着力点呈现出两种不同层面的价值体系,在信任缺失的社会人文环境下,人民陪审员的象征价值成为了公众可以接受的司法状态。消解司法潜规则,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方法,是重新设计陪审员选任方式,缩小陪审案件的范围,明确陪审案件中法官的责任标准,规制陪审员的合议细则,划分陪审员票权比重。  相似文献   

15.
公案是转型期司法与民意交织的怪圈,由于各国普遍信奉"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司法原则,那么在法律世界观紊乱的今天,公案似乎成了"法官不能承受之重",甚或是"司法不能承受之重"。明确树立在司法审判中吸收、引导民意,而非排斥、消除民意的司法态度和法治意识,搭建民意与司法互通交流的机制,是寻求司法正义功能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6.
李文彦 《法制与社会》2011,(13):123-124
虽然司法与民意都旨在追求公平正义,但由于民意具有朴素性、多元性、易变性、非专业性等特点,其与司法活动之间既有契合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由于网络等大众媒体的兴起,民意对司法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使司法活动能够吸纳民意而又不被民意所绑架,司法机关应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对待民意,如细化不同审级之间的职能分工,逐步实现判决书公开并加强裁判文书的法律论证等。  相似文献   

17.
孟宜静 《法制与社会》2012,(16):110-111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中国的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权利保障空间,在我们惊喜于网络带来了巨大的信息量,使我们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满足的同时,也上演了一幕幕网络民意影响刑事司法活动的悲喜剧。本文从对网络民意的理性看待入手,通过对网络民意和刑事司法的冲突现状进行分析,进而寻求出一种能够使两者良好融合与互动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18.
作为体现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特定时期的司法实践中一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8年5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历来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与功用,对人民陪审员的角色与地位缺乏理性定位,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探讨。首先总结了人民陪审制度的积极意义;其次探讨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对塑造司法公信力的障碍;最后分析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与司法公信力的再塑造。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来,由于一系列案件的影响,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备受关注.在实践中,民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广泛运用,民意介入司法成为可能.这不可避免地使民意对司法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指出,如何正确地引导民意,使其对司法产生积极作用,最大可能地减少不利影响,使民意与司法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建立合理的法律机制,使司法以审慎的态度吸收正确有效、理性可行的民意,以期实现民意与司法的协调,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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