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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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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处分行为的正确理解是界定无权处分内涵的前提.无论是债权意思主义还是物权形式主义的变动模式,处分行为都指向实施后能直接发生处分法律后果的行为.在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变动模式下,完整的无权处分行为应包括无权处分的债权合同和相应的履行行为.  相似文献   

2.
无权处分,王泽鉴先生称其为"法学上的精灵",其理论魅力在于与法律关系、合同效力、物权行为理论等制度的关联。由于物权行为理论的创制以及法律行为的概念的产生,无权处分的内涵亦随之复杂,它的处理现在已不仅涉及到权利人与第三人、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以及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物权行为制度。本文从一则案例的判决入手,对无权处分问题做了简单的论述。  相似文献   

3.
马文高 《法学杂志》2005,26(2):89-91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模式、善意取得、履行不能等制度密切联系,特别是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影响甚巨。本文重点论述无权处分与履行不能的关系,二者如何建构方能达到法律逻辑与公平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在民法理论上,无权处分问题涉及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是否相分离的重要问题;在调整对象方面,其又涉及到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无权处分人与权利人、权利人与相对人之间三层民事关系。而解决由无权处分行为引发的民事问题,则涉及到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等方面的规定,并相映地牵动法律行为制度、动产占有制度、不动产登  相似文献   

5.
刘恩 《法治研究》2008,(11):68-70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是目前流行的学说。该学说与国际私法统一协会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正好相反,且非常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法律行为可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但并不影响负担行为——签定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的内涵是不一样的。我国在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的基础上采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因此,在我国民法中无权处分是指对标的物没有处分权的当事人所进行的,以引起标的物的物权变动为目的的物权行为。基于对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和无权处分内涵的分析,笔者对我国《合同法》第51等和132条提出了质疑并作出了合理的体系化解释,认为《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7.
李运仓 《中国公证》2005,(12):31-34
无权处分是一项复杂的法律制度,其涉及到权利人与第三人、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以及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牵涉到民法总则中的法律行为、债权法中的买卖契约、物权法中的交付与登记的公示制度、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等法律制度,在德国、我国台湾民法,还涉及到物权行为制度.在这么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物权行为的采用与否对无权处分的理解有很大的影响,物权行为模式下的无权处分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的无权处分有着重大的差别.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包括订立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行为和履行该合同的事实行为。无权处分合同有效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现实生活的需要,也不会损害原权利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刘思 《法制与社会》2013,(8):245-246
无权处分问题因其复杂性而被称为"民法学上的精灵"。合同法颁布以来,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学界的争议。在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有效说"日渐称为学界主流观点。本文拟在根据我国法律,对论证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逻辑脉络进行梳理,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待定说"找到合理依据。  相似文献   

10.
论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可以说是法学上的精灵,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十分激烈。笔者试从物权变动模式的角度分析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效力,并提出在采用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前提下理解《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现有的物权法著作通常把物权变动规范模式分为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与物权形式主义。该分析框架有明显缺陷,应从物权行为立法选择与公示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意义两个维度构建更为精密的新分析框架。现行《物权法》采用的是物权行为否定与公示大折衷主义的规范模式。  相似文献   

12.
许英 《河北法学》2003,21(4):98-103
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提出问题,引出目前学界对《合同法》第51条规定所存在的争议观点,并 进而引出物权行为理论问题。然后,通过对中外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的理解与认识.提出 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应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方能解决围绕《合同法》第51条之争议。《合同法》对债 权合同的效力进行规定,而由物权法对物权行为的效力进行规定,从而达到物权法与《合同法》的 相互衔接,实现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3.
李永军 《法律科学》2013,31(1):129-134
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性.统一性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性,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14.
范少虹 《河北法学》2005,23(1):115-117
土地收购性质定位是明确政府或其委托的机构在行使土地收购过程中,其与被收购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评析已有观点如自由买卖关系、权利与义务关系和强制性买卖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思路:即土地收购究竟是民事法律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经济法律行为,最后将其定性为经济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15.
梅伟 《政法学刊》2006,23(1):28-31
物权行为理论保护恶意第三人的观点是对德国民法关于第三人规范的误解。在遵从物权行为理论的德国民法中,第三人对前手交易合同瑕疵的知情不为恶意,第三人对出让人无处分权的知情才构成恶意。德国民法对“恶意第三人”的规范是日尔曼民族形式主义交易观念的传承,它与物权行为理论相契合,目的是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6.
陈永强 《行政与法》2006,(6):113-115
学界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大多集中在该理论对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上。本文认为物权行为理论的真正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益平衡;二是统一阐释所有权的移转问题;三是意思自治功能。并指出,物权行为抽象原则正确性的基础不是交易安全论,而是平衡论。利益平衡是该理论正确性的基础和界线。在利益失去平衡的情况下,应对抽象原则的适用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17.
李小华 《河北法学》2005,23(4):148-151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名实相符的理解应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的,具有民事法律意义(或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对如何理解这一表述、其外延如何及与相关概念关系做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廖永安  崔峰 《法律科学》2004,22(1):81-84
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诉讼法学与民法学的两个基本理论范畴 ,二者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说 ,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分离的历史 ,也就是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相分离的历史。  相似文献   

19.
本文将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加以比较,试图从两种理论的发展渊源、适用范围、价值取向及对交易安全保护的功能是否有可替代性等几个方面,来说明前者的繁荣兴盛,而后者却日趋式微的奥秘所在。  相似文献   

20.
眭鸿明 《现代法学》2005,27(5):97-102
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公示程式,才具有对社会的公信效力,交易安全方可得到确实保障。现行的善意保护规则虽然可以暂时性地弥补公信力的不足,但终究不是法治国家之恰当选择。当然,采纳能够有效保证物权变动公信力的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并非没有限度。不过,缺憾的存在并不可怕,我们可以通过造就恶意失权制度,以矫正物权行为无因性规则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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