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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46,自引:1,他引:45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王利明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工作迫在眉睫,而针对物权立法的理论研究急需深入并展开,在探讨物权立法的基本理论时,围绕我国物权立法是否应采纳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在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鉴于许多学者将物权行为理论视为物权体系的理论基础,①或物...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立法是否采用物权行为制度不应仅受制于理论的逻辑,尚需要应有实用的考虑。基于此,新物权法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但并未完全采用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文中主要阐释了物权行为的一般理论,以及各国对该制度的立法例和见解,比较其优劣,同时结合物权法的具体立法例阐释我国的物权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3.
随着立法步骤的加快,物权法已列入我国立法机关的日程。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的制订与颁布必将使我国的民事立法更趋完善。在物权法草拟过程中,学者们对我国物权法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有不同主张,但研究物权行为在财产流转关系中的存废,对我们深入理解物权理论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物权行为理论探源及其意义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制定中国物权法的必要性已经不容置疑。但是,关于制定物权法的许多基本理论问题却还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比如,根据我国目前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法学理论界的物权法知识,我国未来的物权法会采纳德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立法模式,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义的。然而,大多数人却对德国民法物权体系的理论基础——物权行为理论知之甚少,而且国内目前关于这一理论的观点,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所引用的基本上都还是日本或者台湾的较早期民法学著述中的资料。因此,关于我国物权立法是否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尚未真正开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物权法》也正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对于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物权变动,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法对策,就成为在理论上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其核心无非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我国现行立法是否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第二,我国物权法或民法典的制定是否应当接受物权行为理论;第三.在确认物权行为的条件上接受何种物权主义。对此,笔者简要作以下分析。  相似文献   

6.
物权行为理论为德国民法所独创,对各国的物权法理论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围绕着我国民法是否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学家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仍无定论。这篇文章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了辨析,认为我国民法应该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7.
论物权法的功能与价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物权法的功能与价值是物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我国物权立法以定分止争、物尽其用作为立法目的,却又采用物权法教科书体例,致使《物权法(草案)》在功能与价值上产生了不可自解的矛盾。立法如何认识社会生活与物权法的关系,在物权法的价值与功能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一部以财产归属为中心的物权法,对中国社会而言并无多大价值,传统的物权法和物权理论必须变革。我国物权立法应按大陆法系民法的思维方式以物权法为主体整合英美财产法的内容,使中国物权法真正成为现代社会的财产基本法。  相似文献   

8.
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物权法立法所采用的一种物权变动理论。国内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于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仍无定论。本文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各国适用概况、其自身缺陷以及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司法实践的考察,简要分析了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立法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即将出台《物权法》,作为德意志法系特征的物权行为理论应否为新法所采纳,法学界尚未有定论。本文从物权行为理论之历史沿革及其内容,物权行为理论价值优劣之比较来分析说明物权行为理论的合理性以及被立法采纳的必要性,并承载着笔者对《物权法》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无限希望。  相似文献   

10.
德国民法对中国制定物权法的借鉴作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随着民事立法速度的加快,我国制定物权法已经不是很遥远的事情。在制定中国物权法时,借鉴外国法尤其是德国民法这样举世闻名的法律是非常必要的。在此,对我国制定物权法可以借鉴德国民法的几个方面谈一点看法。 一、采纳物权行为理论作为物权法立法的理论基础 所谓物权行为,指的是以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废止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如所有权的移转、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的设立等行为就是物权行为,——更精确地说,其中包括着物权行为。所谓物权行为理论,就是将关于物权的设立、变更、移转和废止的行为和结果只当作物权行为的结果,使其不受其原因行为(一般为引起该行为的债的原因)的效力和结果影响的理论。该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和目前三部物权法草案相关规定的评析,明确我国应确定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排他性原则、公示原则及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以期对我国《物权法》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朱一抒 《法学杂志》2003,24(3):56-57
对于物权行为 ,世界各国立法不同 ,我国也存在较大争议。该理论在物权法乃至整个民法中的重要性 ,使我国应该采取物权意思主义的模式。  相似文献   

13.
我国物权法中物权变动规则的法理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将物权变动的规则纳入物权法总则并设立系统的制度,是我国物权法立法体系的一项创造。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规则的创制,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需要,贯彻了民法社会意思自治的原则,体现了法律行为理论的要求,纠正了先前我国民法立法和学界关于债权合同与物权变动同时生效或者不生效的规则和法理。物权变动主要的规则是公示原则、区分原则等,而支持这些原则的,是物权行为理论,而不是行政授权、行政确权或者事实行为。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第十五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物权行为独立性,这一规定势必对我们物权理论与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将从物权行权的独立性的含义、物权法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合理性以及实践价值加以探讨,阐明物权法这一规定对私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许英 《河北法学》2003,21(4):98-103
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提出问题,引出目前学界对《合同法》第51条规定所存在的争议观点,并 进而引出物权行为理论问题。然后,通过对中外学者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态度的理解与认识.提出 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应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方能解决围绕《合同法》第51条之争议。《合同法》对债 权合同的效力进行规定,而由物权法对物权行为的效力进行规定,从而达到物权法与《合同法》的 相互衔接,实现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6.
郭英 《法制与社会》2011,(24):20-21
可以说物权行为理论既是一个古老的理论,又可以说这是一个时尚的理论.说它古老是因为这个理论源于近两百年前,而它新潮的一面则可以从我国的《物权法》体现出来.物权行为理论产生于德国,因而德国是采纳该理论的典型代表,该理论也充分发挥其理论和实践价值,但我国《物权法》是否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实际上是存在很大的争论的,主张该物权行为...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玉敏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生:田晓梅是否承认并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是物权立法乃至整个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基本的技术问题之一。只有正确地解决了这一理论问题,并使之贯彻于民事立法的始终,才可能使我国的民事立法逻...  相似文献   

18.
关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从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中可以看出我国否认物权的无因性理论。本文通过对无因性与善意取得制度的探讨认为应该适用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  相似文献   

19.
物权行为理论的核心在于与债权行为相独立的物权合意,以及对其进行外化的公示方式。《物权法》第15条区分原则指债权合同效力独立于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与物权行为中的区分原则有别。而《物权法》第139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则是先订立债权合同,而非依物权合意设立物权。由此可见我国民事立法中并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制度。  相似文献   

20.
物权行为是物权法上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这一行为有无必要在立法中加以确定,以区别于债权行为,却是各国立法争议之焦点。德国民法首肯这一理论,将“物权合意”与不动产登记或动产交付相结合作为所有权移转之条件;而法国民法和日本民法则以债权契约为所有权转移之依据,不承认物权契约之必要条件。我国民事立法究竟要否确立物权行为的地位?笔者以为,应将三个法律问题解决了以后方可再下结论,这就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划分有无必要?独立性与无因性是否为物权行为所特有?公示形式能否作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区分之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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