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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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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友祥 《现代法学》2001,23(2):78-81
本文在论述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的特点和现行刑事被害人权利制度的内容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制度的建议。提出应赋予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77条对“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作了限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否定了被害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应当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成为争论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适当条件下对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一、刑事附带…  相似文献   

3.
侮辱、诽谤罪的被害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人格损害?这是一个新的问题,涉及到我国能否实行人格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问题,应当予以重视。一、现行立法之矛盾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仅限于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例如,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  相似文献   

4.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也存在着不一致的规定。本文认为应当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本文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有精神赔偿的理由和现实意义进行了相关阐述,并建议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中确定下来,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规范其标准。  相似文献   

5.
王文祖 《河北法学》2004,22(5):139-142
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规定太笼统 ,相关法律规定不统一 ,关于刑事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的法律规定不全面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易被忽视、民事证据规则不能完全适用、审判人员审判观念存有误区等问题 ,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存废成为讨论焦点。在立法上明确程序选择权、解决民事刑事法律在刑事损害赔偿方面的实体法规定、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 ,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得到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6.
为了切实保护被害人人身财产利益,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确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自设立之始便受到广泛质疑,而从司法实践来看,制度的运行没有很好的体现制度设立的目的和宗旨。在财产型犯罪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范围受到极大限制,被害人所能选择的救济途径过于单一等缺陷,充实与改进该类型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显得愈来愈紧迫。  相似文献   

7.
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随着我国现代司法理念不断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有必要对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所遵循的理念进行反思,并在立法理念的指导下对这一制度进行修改,给予被害人应有的程序保障和实体保障。  相似文献   

8.
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随着我国现代司法理念不断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有必要对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所遵循的理念进行反思,并在立法理念的指导下对这一制度进行修改,给予被害人应有的程序保障和实体保障。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应得到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第7章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了专章规定,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没有争议。但是,被害人可否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是否对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予以确认和保护?法律对此规定不够完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笔者拟对此问题加以探讨,并与同行商榷。 一、从刑诉法条文及其立法精神上分析,应确认并保护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所谓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而言的。我国刑诉法在第7章中,以第77条和78条对刑…  相似文献   

10.
宋志超 《法制与社会》2012,(32):240-241
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在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有完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来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很多被告人没有偿还能力,这使我国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面临执行困境。本文着重从救助被害人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笔者亲自办理的案件,提出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质疑与废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佑平  江涌 《法学论坛》2006,21(2):57-6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其产生之初,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是已经不适合当前的现实。现实中,该制度矛盾重重,包括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内部的矛盾。同时,国外以刑、民分诉为主流和方向。因此,对该制度应该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12.
万毅 《现代法学》2012,(6):180-193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第七节后增加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但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技术上采取了"概括授权"的方式,即仅笼统规定侦查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有权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并未明确列举可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种类和手段。与此相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技术侦查措施"这一章节下同时授权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此即"乔装侦查措施"。问题在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乔装侦查措施的立法技术上同样采取了概括授权的方式,除列举性地规定了作为乔装侦查方式之一的"控制下交付"之外,并未在立法上明文列举乔装侦查措施的具体类型和方式,其结果是造成《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技术侦查措施"、"乔装侦查措施"等基础概念含义不清、相关法条内容模糊,减损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威胁到司法的确定性,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冲击《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的终极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在即,上述基础概念的界定问题不解决,司法实务中将无法正确操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与"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相关的程序与制度。因此,应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这两个基础性概念进行规范解释,勘定"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的合理内涵与外延。  相似文献   

13.
姜涛 《法学》2022,(1):80-97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都只能从重构主义才能得以合理解释。刑法是法益保护法,而法益保护不只是指向过去,以确保保护法益被损害后的惩罚,同时也面向未来,激励行为人在保护法益被损害后及时修复。重构主义的制度实践,需要正确对待刑法中的"迷途知返条款"建构,强化犯罪治理上的"协约自治",并在部分经济犯、秩序犯中予以推广,使犯罪治理符合经济发展理性与社会发展理性。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丽明 《行政与法》2006,(9):119-121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刑事被害人这一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反映了一国的法治水平。本文就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被追诉人财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卫民 《现代法学》2012,34(1):135-143
强化对被追诉人财产权利的保护是当代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的应然内容。当下的刑诉法修正案虽然从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技术规范层面对此展开初步调整,但其价值取向的明确度及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度尚显不足。未来刑事诉讼法修改应综合考量中国社会的整体变迁、域外法治发达国家司法经验,进一步观照被追诉人的财产权利,建构更契合人权保障要求的程序性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具有构造特征不够彰显、职权主义色彩浓厚的特点,因此,修改刑事诉讼法应当优先确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和审判中立三个目标。本文就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审判中立原则的基本内涵、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违反它们的表现及其原因等逐一进行了剖析,并针对诉讼机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修改刑事诉讼法所应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7.
论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刑事诉讼的重要问题 ,保护被害人 ,给予其恰如其份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成为追求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的重视应当肯定 ,但是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方面仍有一些不周到之处 ,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争论较大,对这些争论进行归纳、分析后,认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应从被害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来设立,补充性原则不能绝对化;补偿对象和条件应主要根据被害后果和被害方生活困难的情况而定,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货币补偿;在我国的监狱罪犯劳动收入分配体制下,国家财政理应成为被害人补偿资金的主要来源;补偿机构的确定要足以实现对不同阶段被害人补偿。  相似文献   

19.
在目前国内有关刑事和解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均存在着过度抬高被害人地位的问题,似乎只要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案件就可以无条件地适用刑事和解。而从本质上讲,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和解协议能否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并导致量刑上的从宽处理,既取决于被害人有无刑事实体处分权,也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的制约。因此,被害人的谅解并不是刑事和解的核心要素,应当重视犯罪客体在刑事和解中的价值,它决定着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有无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0.
《Federal register》1982,47(251):58309-58314
These proposed regulations are intended to strengthen the Department's ability to protect the health care financing programs against persons and organizations who defraud and abuse those programs. The regulations would specify procedures for implementing the authority provided to the Department by section 2105 of the Omnibus Budget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81 (Pub. L. 97-35), as amended by section 137(b)(26) of the Tax Equity and Fiscal Responsibility Act of 1982 (Pub. L. 97-248), to impose civil money penalties and assessments administratively for the filing of false or certain other improper claims in the Medicare, Medicaid, or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Services Block Grant programs. The statute also permits an individual upon whom the Department imposes a civil money penalty or assessment to be suspended from participation in the Medicare and Medicaid programs. Until enactment of the civil money penalties legislatio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had to rely upon litigation under the False Claims Act or criminal proceedings in order to compel restitution of funds falsely or improperly claimed under HHS health care financing program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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