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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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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它们各方面因素的不同,导致了各国在权利救济方面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通过对英法两国的行政法律救济手段——诉讼外的救济和诉讼救济进行比较研究,从中挖掘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行政法律救济手段,通过借鉴和吸收,以促进我国行政法律救济制度发展。  相似文献   

2.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含有特定的目的追求,法律目的在法律制度的生命周期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我国学界一直以来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行政诉讼得区分为主观的抗告诉讼、客观的抗告诉讼和当事人诉讼等具体类型,行政诉讼的目的也需要依据不同的诉讼类型分别论定.主观抗告诉讼的目的旨在救济权利,客观抗告诉讼的目的仅为监督行政,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纠纷.就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诉讼类型而言,是以主观的抗告诉讼为核心,以客观的抗告诉讼为例外.由此可见,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以救济权利为主,以监督行政为辅,但并不具有解决纠纷的目的.进而,强调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目的,不仅有助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走出传统困境,而且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科学、合理设计,对于解决我国当下行政诉讼实践中面临的滥用诉权这一突出问题,都具有重要助益.  相似文献   

3.
冯艳昭 《法制与社会》2012,(15):112-113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微小权利受到侵害而需要救济的情形相当频繁,但民众由于种种原因放弃维权或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形却数不胜数,法院也面临着巨大的审判压力。当前我国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已确立了小额诉讼制度,小额诉讼程序成为了成功解决小额诉讼纠纷、实现司法公平、兼顾司法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制度完善不可或缺的部分。民事诉讼程序立法应当体现公正和效率并重的现代司法价值理念,小额诉讼不仅提供给公民平等的机会以"接近正义",而且有利于司法效益最大化、符合费用相当性原则,体现了公正与效率并重的思想,使普通人更容易、简便、高效地保护自身权利,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发挥了法律的巨大功效。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并无宪法诉讼制度,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平等权和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仍没有具体法律予以落实,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还存在诸多障碍。在我国法制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救济途径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但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诉讼救济保障将是最后的一道救济防线,这也是我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张哲 《法制与经济》2008,(6):24-25,28
我国目前并无宪法诉讼制度,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平等权和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仍没有具体法律予以落实,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还存在诸多障碍。在我国法制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救济途径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但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诉讼救济保障将是最后的一道救济防线.这也是我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村民享有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法定权利,但村委会选举实践中村民选举权利常常受到各种主体的非法侵害,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选举诉讼救济机制的缺位。我国现行法律对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规定极不完善,应尽快将诉讼机制引入到村委会选举中,加强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7.
从权利救济宪法保障论公益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国宪法上,都会规定权利救济基本权的保障,其作用是在于给予人民排除不法侵害权益,并维护享有完整实体权利的机会,借以实现有权利即有救济的宪法保障原则。就行政诉讼而言,原则上虽须主张其诉讼和其个人权利有关,人民或团体才可享有诉权,但是,立法者另外得以法律明文规定,准许人民或团体为维护公益,对无关自己权益的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人民或团体也可享有诉权。在此,我们看到宪法上保障的权利救济基本权,除了作为主观权利的功能建构外,仍然存在作为客观法的建构可能性。也就是说,公益诉讼是立法者为了落实权利救济基本权的宪法保障,所设计的一种客观的制度性保障,而可以作为权利救济基本权在客观法上的功能建构。因此,本论文即从自我实现作为基本权的本质出发,尝试探讨基本权作为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法特征及其功能,建构公益诉讼作为权利救济的制度性保障,并借助德国行政诉讼上的团体诉讼制度,以分析公益诉讼在制度设计上的根本困境。  相似文献   

8.
刘秀明 《北方法学》2015,9(1):113-119
韩国于1973年制定了单独的《小额案件审判法》,该法的立法宗旨是实现诉讼迅速和诉讼经济,为此,法律规定了具体制度和技术性操作规范以保障宗旨达成。韩国小额诉讼的制度特色包括:立法体例上独立于《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标的额较大,在实践中发挥着简易程序的功能;当事人享有双重的权利救济机制;程序设计中引入督促程序,创设了建议履行制度;规定了被告缺席时的拟制自认制度。其中,缺席拟制自认、建议履行不适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9.
股东享有一般权利性质的派生诉讼权和救济权利性质的直接诉讼权.以股东个人权利受侵害为条件的直接诉讼权一旦产生即与股东权利具有相对独立性,股东退出公司并不表示股东因此丧失救济权;股东直接诉讼权的产生源于股东权利,而非股东身份.只要股东对于诉讼的提起或继续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使退出公司仍然享有诉讼权.  相似文献   

10.
股东诉讼制度作为股东权益的主要救济路径,是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新公司法修订以来,我国开始涉足以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为基本内容的股东诉讼制度。在涉及公司内部纠纷的诉讼中,虽然很大部分是公司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或公司怠于行使权利而损害了股东的权益,但是股东之间的纠纷还是时有发生。因此,股东间诉讼问题的研究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1.
监狱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监狱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目标是人权保障、公平正义和权力制约。  相似文献   

12.
侦查、司法人员侵犯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或者对其进行人身侮辱的,属于严重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和司法侵权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旨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免遭侵害,同时有效地防止因执法、司法侵权行为导致刑事错案。然而,由于刑事诉讼法未能提供具体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以致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控告权严重虚化。为了使刑事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我国应当尽早完善刑事诉讼参与人控告权保障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3.
在环境侵权中,对于被环境侵权者的救济方式很多,但在我国却缺乏对环境公益案件的有效救济方式。学者们更多是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上讨论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救济,一个制度设立是需要权利基础的。本文从公民环境权的角度分析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试图从环境法中的基础权利做突破口,找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权利基础。  相似文献   

14.
论经济法的可诉性缺陷及其弥补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颜运秋 《法学论坛》2000,15(1):45-50
经济法的可诉性是经济法所必备的为了判断经济纠纷的是非而使诉讼主体可诉求于法律公设之判断主体的基本属性,它是经济冲突尖锐化的必然产物,也回应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经济权利司法救济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但是,经济诉权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致使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中不可诉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经济审判功能严重错位.因此,为顺应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应当突破传统三大诉讼的现有观念,刨设一种新型的诉讼模型,即经济诉讼,并赋予它区别于其他三大诉讼,尤其是区别于民事诉讼的根本标志.  相似文献   

15.
李化祥 《政法学刊》2004,21(2):48-50
诉讼应是法律的真实生命,是法治工作用力的动力,并且也是法制教育的重要渠道。法律上的权利难以诉讼;诉讼中存 在着暗箱操作;并且自古以来便有厌诉传统;这些因素制约着诉讼。随着权利意识和民主精神的提高,司法官员入门台阶的提高以及 改进和监督司法,以造就诉讼资源。  相似文献   

16.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股东享有的对公司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是现代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能有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能够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是法律赋予股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措施。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同时为了防止股东代表诉讼的滥用,也需要设置严格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7.
公益诉讼:国家所有权保护和救济的新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所有权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公有制社会的国家为全体人民的利益对全民共同占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其法律制度上的內在缺陷,加之我国现有的救济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国有财产遭受了十分严重的侵害.公益诉讼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的司法活动.因此,它可以适当地弥补这两者的缺陷,从而成为保护和救济国家所有权的一种新途径.  相似文献   

18.
实体请求权与诉讼请求权之辨——从物权确认请求权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洪亮 《法律科学》2009,27(2):101-109
从请求权制度功能上来看,请求权首先是实体法上的权利,具有主观权利的一般特征;其次是实体与诉讼的桥梁。在德国法上,通过代位诉讼以及确认之诉的性质争议,逐渐独立出诉讼上请求权,即争议标的,并将其定为在对国家的法律保护请求权上。由此,诉讼请求权与实体请求权各自适用不同的规则,在某些情况下,对前者可以准用后者的规则,但对诉讼请求权,一般不得为实体法上的处分,如转让、免除、自愿履行等,也无适用诉讼时效之问题。物权确认请求权是确认之诉的一种,其客体应是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归属与内容”。在存在给付之诉或者其他救济可能时,原则上给付之诉或者其他救济措施优先。  相似文献   

19.
民事被告答辩制度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世全 《现代法学》2005,27(4):93-99
民事被告答辩制度的完善,应当以答辩是被告的诉讼权利为基础。答辩所反映的被告与对方当事人、法院之间的诉讼关系,是答辩制度的本质所在。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制度应以答辩方式、答辩内容、不答辩的法律后果、答辩的救济程序等具体内容的完备为核心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少波 《河北法学》2005,23(1):47-53
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是在法律上对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的纠正和补救,它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对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面对现行法有当事人民事诉权利却没有权利救济与司法活动中司法者侵害当事人诉论权利的现实,为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作理论上的论证并促成立法的完善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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