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1 毫秒
1.
村民自治不仅仅是国家治理乡村的一种方式,也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村民自治权既是宪法赋予广大村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广大村民对村中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自我管理的权力。作为“权利”,它带有明显的“政治权利”的色彩;作为“权力”,它带有典型的“社会权力”的性质。从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现实状况看,行使村民自治权的主体实际上包括作为个体的村民和作为村民代表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权的类型也就包含了个体权利和集体权利。村民自治是国家法律确定的村一级治理制度,其中心就是以法律的权威赋予广大村民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对于个体村民而言是权利,对于村民整体而言则是权力。 相似文献
2.
《法制与经济》2008,(7)
村民自治不仅仅是国家治理乡村的一种方式,也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村民自治权既是宪法赋予广大村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广大村民对村中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自我管理的权力。作为"权利",它带有明显的"政治权利"的色彩;作为"权力",它带有典型的"社会权力"的性质。从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现实状况看,行使村民自治权的主体实际上包括作为个体的村民和作为村民代表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权的类型也就包含了个体权利和集体权利。村民自治是国家法律确定的村一级治理制度,其中心就是以法律的权威赋予广大村民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对于个体村民而言是权利,对于村民整体而言则是权力。 相似文献
3.
4.
村民与村民委员会冲突的司法救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不仅冲突不断,而且司法救济不畅,村民自治权成了司法救济的边缘领域。因此,完善村民与村委会自治冲突的诉讼救济机制,是实现村民自治健康有序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一种重要形式,村民自治权是村民自我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但该权利目前容易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机关的侵害,针对这些侵害表现可以有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等方式。 相似文献
6.
"股东权"实现理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村民自治权——以"广西兴安县金石乡中洞村修水电站纠纷案"为切入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权的组织框架是村民自治权实现的依托。“广西兴安县金石乡中洞村修水电站纠纷案”暴露了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行村民自治权运行的缺陷,这种缺陷是引发村民委员会侵犯村民自治权的根源。“权力的合理分工及相互制约是权力正常运行的前提”这一蕴涵于现代公司制股东权实现过程中的理论同样适用于作为社会公权力的村民自治权的实现。本文在重构村民自治权的组织框架时,将村民自治权的运行框架定为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调解监督委员会这三个相互独立并相互制约的自治机关,同时增设村民常委会议强化村民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厘清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提高调解监督委员会的地位,将其确定为村民大会下设的与村民委员会并行的机关。 相似文献
7.
8.
从浙江省农村已经出现的公司化治理模式出发,分析村委会组织法对村委会职权的规定,透视其中蕴含的国家对农村村治模式在自治与管理上的纠结与矛盾。从理论上重新厘定村委会的职权,还原村委会职权的自治权属性,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村委会自治权的制度安排,并通过法律上相对成熟的信托义务的展开设定村委会自治权的具体行使规则,从而有效实现农村基层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9.
2011年乌坎事件虽以妥善处理告一段落,但是村民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甚至愈演愈烈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反思,村民自治在现象的宪法框架下的制度设计和产生这一问题的社会背景是需要予以理清的。本文从宪法学角度对乌坎事件进行分析,并结合2010年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出村民自治权法律救济的几点对策性建议。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是宪法赋予广大农民的一项神圣权利,是依宪治政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但现行村民自治制度运行存在诸多弊端:自治权的界限不清楚,行使自治权的程序不规范,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明确,权利保障不得力,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间的关系不明确,乱用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要想得到根本解决,必须在立法上明确村民自治机构、自治权的范围和行使自治权的程序,强化监督工作,理顺各种关系,打击妨害村民行使自治权的黑恶势力。本文试图从法治的角度,探讨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并就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1.
论村民自治权规范体系之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村民自治权的保障离不开作为其基础的系统化的规范体系。目前,我国村民自治权规范体系在诸多层面存在问题,如定位不准,体系混乱等。村民自治权规范的体系化必须处理好国家层面规范、地方层面规范与“村规民约”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18,(6):24-34
实践中诸多与自治制度有关的疑惑和讨论归根结底都与对自治权本源的认识和看法不同有关联。但是我国对自治权本源的研究却缺少应有的关注,有限的研究既零散也不系统且不深入。依基本宪法原理,结合现有法律文本以及基层自治的历史实践可以发现,基层群众自治权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社会公权力,源于成员让渡,经国家承认而获得合法性。自治权源于成员直接让渡而非国家授予意味着基层自治共同体与国家之间并非纵向隶属关系而是横向平行关系,国家不能任意收回基层自治权,也意味着基层自治权行使的直接依据是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其遵循的是"不抵触原则"而非"依据原则",这也意味着基层自治共同体可以在不突破现有法律规定范围的前提下进行自治组织结构架构的创新。 相似文献
13.
行业协会的治理在当代中国经济与社会运行中已占据越来越重的地位。行业协会的自治功能又是其立足之本,甚至可以说是行业协会发展之命脉。文章在论述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基础上,指出行业协会的自治权需要法律的监督,行业协会自治是法治之下的自治。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家体制的改革,国家行政权力从农村基层撤出,代之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制度,自治权与行政权的冲突是典型的社会转型问题。在新的条件下,二者的矛盾需要一种新的解决方式,对此司法权责无旁贷。而司法权解决冲突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各种利益的有效平衡。 相似文献
15.
16.
我国现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都规定了内容丰富的自治权,为自治权的行使奠定了基础。但是,自治权如何行使,行使时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则是理论与实务界应予关注的。 相似文献
17.
行政救济——村民自治权救济的第一道屏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权力。但村民自治权在实现过程中常常受到行政权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干预民主选举、干预民主事务、干涉村民的生产经营权、行政不作为等。在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之前,当村民自治权受到侵害时,行政救济应当成为自治权救济的第一道屏障,其主要救济途径有行政复议、信访救济、行政处分、行政调解、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 相似文献
18.
自治权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情况和特点,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一种特定权利和权力。只有充分行使自治权,才能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相似文献
19.
村民自治是中国本土政治法律实践的重要成果,但该领域大量的权利救济却很难进入国家正式的司法程序之中。“有权利无救济”的根源在于部门公法学知识生产的分散性,这导致对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性质的判断以及村民自治内外权利救济缺乏有效的理论和制度供给。“统一公法学”提供了一种整体化的知识生产模式,针对村民自治领域的权利救济需求发展出“社会公权力”理论和“统一公法诉讼”理论。这种整体化的知识生产明显优越于原来的分散化的知识生产,对于最大化提供公法领域权利救济机制,并表达中国自身公法文明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制度意义。 相似文献
20.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以宪法为根据,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10年来村民自治的经验,把法律草案公之于众,充分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完善了村民自治权的内容、组织形式和保障措施,反映了亿万农民的愿望,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一、村民自治权的内容村民自治既是我国农村实行的一项直接民主制度,也是我国农村村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村民自治权就是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