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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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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佳 《法制与社会》2011,(11):25-26
法律上的诚信原则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体现,诚实信用是产生于道德观念的一个法律原则,随着法学的不断发展,它已由私法领域进入公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地位,成为规范政府行为的一个基本准则。它是现代各国公认的调整法律关系尤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当前我国政府管理日益复杂,诚信原则以实践法治为宗旨,具有高度抽象特征,它对行政法有积极的调整作用,对于政府的监督管理,节约行政机关的成本,平衡公私利益,充分实现行政法领域的公平与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探讨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历史,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依据,提出诚实信用原则的行政法内涵,指出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从而论证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政府诚信——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一般法律思想说”和“法之本质说”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行政法中诚信原则的渊源 ,诚信原则只能从行政法中发掘 ,而不能从私法中导入。从社会变迁、行政权扩张、国家任务改变及行政法律本身发展的需要等因素考察 ,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正逐渐占据基本原则的地位。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展开具体表现为 :行政主体之间的诚信、行政立法中的诚信、自由裁量领域的诚信、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中的诚信等等  相似文献   

3.
戢太雷 《经济与法》2003,(10):32-33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都应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即讲究信誉、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被人们誉为“帝王原则”,并被引入公法领域。正如德国公法学者Paul Labnd所言:诚实信用原则得支配公法领域,一如其于私法领域然,苟无诚实信用原则,则立宪制度将不能实行,诚信原则为一切行使行政权力的原则,亦其限制。私法领域的典型原则能否在典型的公法即行政法之中得到运用;诚实信用原则作用的行政法领域及其发挥的作用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4.
闫尔宝 《山东审判》2006,22(5):79-83
作为私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否适用于公法尤其是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不无争议,有些问题至今仍待澄清。经由各国学理与判例的互动影响,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开始对该原则适用于行政法领域进行肯定。就总体趋势而言,诚信原则正逐步成为规范行政法律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更加符合其“君临法域”的帝王条款的地位。概括起来,诚信原则为行政法所肯认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学理的推动诚信原则起源于私法,并借助现代国家立法的作用成为私法的基本原则,取得帝王条款的地位,诚信原则是否为私法所独有,其可否成为规范公法关…  相似文献   

5.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私法中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法上的最高原则,它约束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在行政法律体系的构建中,诚实信用原则起着统领和价值导向的作用;在行政法律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它起着弥补成文法漏洞和解释法律的作用,同时它又可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又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我国在未来的行政立法上应将诚实信用作为行政法上的原则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现代行政法治的宗旨是通过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类行为的法律规制,使行政法律关系尽量处于平衡状态,因而在行政法体系的"三分"格局中确立诚信原则,成为构建我国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西方发达国家诚信原则"私法公法化"的过渡轨迹显示,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法制基础、政府建设、社会追求等方面提供的可能。我国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可从行政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采用立法规定和制度完善两种方式渐进完成。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渐和国际接轨,我国的保险业逐渐从稚嫩走向成熟,保险立法也参照国外立法确立了最大诚实信用原则。而实务中,保险人滥用最大诚信原则,侵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使得最大诚信原则反而成为双方违背诚信的工具。本文旨在于揭示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的同时,分析新《保险法》对防止保险人滥用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理念。  相似文献   

8.
诚实信用原则,亦称善意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作为保险的重要原则,始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该法第门条规定,保险合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学者一般称为海上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也有的称为“最高诚信”原则、“绝对诚信”或“忠诚信实”原则,意思是一致的。我国《海商法》保险合同一章,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最大诚信”原则,但参照了国际上立法的最新倾向,确立了最大诚实信用原则的地位。我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一原则理所当然地适用于我国海上保险活…  相似文献   

9.
胡玉鸿 《法学》2005,(12):17-24
私法原则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业已成为行政立法和行政诉讼中的普遍现象。然而,私法原则究竟如何适用适用于行政法领域,仍然是个在学理上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私法原则能够适用于行政法领域的原因,论证了私法原则适用于行政法领域的时机,并以“社会生活”作为私法原则与行政法个案联结的中介。最后,用“比附”、“还原”及“类型化”归纳了私法原则适用于行政法领域的三种主要方式。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建立诚信政府的角度谈论如何推进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比较诚信原则与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从信赖保护的涵义、适用条件、保护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探讨。以及我国在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中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的重大意义。并指出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程序规定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法律保留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的重要内容,但法律保留原则与长期以来被认为同样是依法行政原则之一的法律优位原则存在显著的差异,法律保留原则更能体现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因而构成依法行政的特有原则。法律保留原则自近代产生以来其本身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法律"的范围上从议会法发展到既包括议会法也包括行政立法;在保留的事项上从侵害行政发展到包括侵害行政、内部行政、给付行政在内的所有行政;在保留密度上从纯粹的行为法发展到既有行为法也有组织法。构成现代行政重要特征的自由裁量行为同样受发展了的法律保留原则支配。我国现行行政法治实践中法律保留原则逐渐得到重视,但是仍然存在诸多弊端。  相似文献   

12.
现代行政应是在“双服务”理念支配下的有效行政。所谓“双服务”理念是一种对秩序行政、服务行政和依法行政加以整合的理念。它在目标层面上表现为两种利益观的整合———既服务于公益又服务于私益 ,在工具层面上表现为在依法行政框架下多元化行政手段的综合运用。“双服务”理念为解决复杂的行政问题提供了一种整合、兼顾的思路 ,其解决复杂行政问题的强大功能在实践中已初见端倪。  相似文献   

13.
与国家管理模式相契合的行政法,因过分夸大公私益紧张关系,过分强调行政优益性,过分聚焦行政行为,过分重视命令-服从,导致行政法逻辑的扭曲和行政法制化正当性的削弱。正在崛起的公共治理模式要求确立一种因认同而遵从的行政法治理逻辑。为此,第一要反思行政法的治理机理,通过维护公共理性来助成解决私人选择失灵问题,从收用行政、给付行政、秩序行政和合作行政四个方面统筹重塑公私交融的行政法利益基础。第二在"还原"行政法行动场域的基础上,依靠针对性的机制设计来塑造行政法主体角色。第三将认知和建构行政法的视角从行政行为拓展至交涉性行政关系,遵循比例原则,设定一个行政支配性/公民自主性组合关系的谱系。第四建构一套行政法商谈框架,运用360°商谈模式寻求行政法效力的普遍认同。本文认为,与此种治理逻辑相契合的行政法呈现为非对称性平衡,它集中体现为行政与公民双方在权能上的势均力敌。  相似文献   

14.
孔祥发 《行政与法》2006,(10):77-79
行政指导这种新型行政行为要能有效地发挥其既保证政府必要的权威,又充分尊重相对人意志自由的功能,其基本出路仍在于法治行政原则的遵守。根据法治行政原则,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可从行政指导的法律依据;行政指导的程序控制;行政指导的责任约束等三个角度切入研究,以促成行政指导与行政法治三项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责任行政的暗合。  相似文献   

15.
陈国栋 《北方法学》2014,8(5):70-80
当前我国的依法行政机制是建基于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围绕立法者授予行政机关管理职权的授权法规范,以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为基本结构而建构的,其规范行政的法律逻辑是越权无效逻辑。但这一机制适用范围有限,而且公民权利不能作为行政之规范,而这又无形中导致行政机关形成只关注上级法令、不关注人民权利的行政思维。要全面规范行政,就必须在坚持授权法规范对行政的规范功能、加强行政正当性的同时,强调权利对行政的规范功能,通过确认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权利规范及违法有责逻辑来规范行政。为此,我们有必要重述依法行政原则,确立法律优先、违法有责原则,强化和提升国家赔偿法的规范地位,建构独立的行政赔偿诉讼类型。  相似文献   

16.
"特类民事行为"即指与国家公权力有关联的民事行为。它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国家以私法主体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可以分解为3种形式。该类行为必须受到基本权利的限制,但这仅仅指向于其中的行政私法行为。而且,基本权利对该种行为的适用与对传统高权行政行为的适用不同,前者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其二,私人在传统公共行政领域所为的私法行为。该行为属于"公共行政民营化"中的第3种形式,即"实质民营化",主要集中在给付行政领域。该类行为要受到基本权利的约束。而且,应该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但是,法律保留原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和在秩序行政领域的适用具有本质的不同。  相似文献   

17.
行政指导新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章志远 《法学论坛》2005,20(5):58-65
作为一类非强制性的行政作用,行政指导不仅能够与传统的依法行政理念相契合,而且其存在本身即预示着传统行政模式的转型。我国当下应谨慎地实施行政指导,并以过程的公开化、内容的科学化以及救济的类型化为基点,逐步将行政指导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8.
周兰领 《法学论坛》2005,20(1):65-69
行政法理论一般认为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然而 ,对作为其重要内容的法律优越原则却存在较大歧见。理解法律优越的准确含义必须符合现代实质法治主义理念的要求 ,故文章提出 ,法律优越中的法律应当包含作为法律之一般精神的人性尊严的尊重、平等保护、明确性与可预测性、禁止过分、信赖保护及公开性等内容  相似文献   

19.
德国现代行政法的建立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在法治国背景之下完成的。法治国思想从最初提出之际,就是对国家行为的法律规范要求。在此背景下,奥托.迈耶提出“依法律行政”,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起德国现代行政法。德国法治国思想其后经历了从自由法治国到社会法治国,以及从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作为对社会法治国的回应,给付行政理论开拓了德国行政法的新视野;而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则在实质法治观下对德国行政法进行了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目前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不尽人意的现状,有必要参照司法救济程序和域外的行政救济实践,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行政复议中的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有其特定的含义、特征和适用规则;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并不违背现行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宗旨,也不会冲击依法行政原则,相反,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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