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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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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琦 《法学研究》2002,(5):24-41
法的确定性由法的外在确定性和内在确定性构成。法的外在确定性指法为人类提供秩序化的、有序性的社会生活。法的外在确定性是法的功能所在 ,是法的首要价值。这是由资源稀缺这一事实所决定的。法的内在确定性指法自身的确定性 ,包括法作为社会规范以明确性、普遍性和强制性为特征 ,以及法以行为为对象。法的内在确定性是法的外在确定性得以实现的前提。法的确定性的相对性在法的外在确定性和法的内在确定性两个方面都存在着。这是由人的需要的某种不确定性、客观世界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并存、法实现确定性的能力的有限所决定的。法的确定性问题同时涉及了关于法律的三个元问题。  相似文献   

2.
法制构成要素理论认为,"行动中的法制"是由实体性、结构性及文化性要素共同构成的综合体,构成要素的健康发展和相互协调是法制有效运行的保证。传统调解制度不仅得益于自然经济基础、专制集权体制、宗法家族制度和儒家法律文化等外在因素,其合理性和生命力更植根于制度本身的构成。其实体性要素体现为简单而不失严密的规范,其结构性要素表现出繁杂却又有内在共性的诸相,其文化性要素体现为官、民少见的一致赞成态度。它不仅在静态构成上发育协调,在动态运行中还弥补了诉讼审判制度在法律职业人员、程序及成本等方面的缺陷,为权利保护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机制。  相似文献   

3.
吴文嫔 《河北法学》2007,25(12):121-126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为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这一命题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基础合同当事人对第三人利益的赋予为内在的根源,此为自律性的要素;其二,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为外在根源,此为他律性要素.此二者不可截然分开,只有自律与他律的要素共同作用,才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提供法哲学上的解释.  相似文献   

4.
论法的内在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在关于法的形式①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在涉及到法的体系问题时,通常都没有区分法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例,而仅是一般性地加以论述。然而,任何国家的法的体系实际上都包括内在与外在两个层面,是由内在层面和外在层面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内在和谐的统一体,其外在层面表...  相似文献   

5.
民法体系分为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内在体系的价值取向导引外在体系.而外在体系的各个要素一概念、规范与制度构成内在体系的载体。随着社会基础的变迁,现代民法内在体系形成了意思自治、保护弱者、信赖保护与自己责任的基本原则.并渗透到外在体系的概念规范与制度中。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结合中国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7,(2):32-41
应明确"法不禁止皆自由"的构成要素,包括禁止"什么"、"谁"自由、"何种"自由,理论前提;其局限性包括"禁止"的验证标准模糊和不确定性,"禁止"应具有程序性或形式性,自由存在内在权利界限,外在环境限制等。借助利益、价值分析的价值衡量工具,探讨"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宪法地位,建议以其弥补宪法监督原则不足,建议在司法审查中明确"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地位、冲突条款的裁量规则和方法。建议行政许可设置的必要性标准要素与司法审查的合理性标准要素,分析行政许可决定与法律、行政合同的效力冲突问题,讨论行政许可类硬法与软法之法理配置和理性选择规则。  相似文献   

7.
构成要件及其要素的变更并非均在实质上影响到犯罪成立的评价标准。这种变更存在实质变更与形式变更之别,判断构成要件及其要素的变更是实质性的还是形式上的,应当综合考虑刑法在保护法益方面的态度是否发生变化以及目的解释的要求。在形式变更的情况下,应当对规范内容进行实质解释。在实质变更的情况下,应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形式解释或者实质解释。刑法有权解释不能变更构成要件及其要素,否则即属越权解释。  相似文献   

8.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界定与类型建构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德、日刑法理论的研究思路,然而这与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在逻辑结构与诠释方法并不相符。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有类型性特征与开放结构,作为在法规范系统下需要法官进行必要的社会文化、道德的价值补充的情况,在其具体类型中应当排除法评价的要素的存在。  相似文献   

9.
独立而完整的法理学学科,主要应当由内容性要素、方法性要素和渊源性要素构成。所谓内容性要素,主要是法理学所阐发的理论学说;所谓方法性要素,主要是法理学所阐发和运用的方法论;所谓渊源性要素,主要是法理学赖以取材、孕育和形成的资源、进路和动因。研究法理学的构成,仅仅注重研究内容性要素和方法性要素是不够的,还应当充分注重研究渊源意义上的法理学构成要素。法理学的渊源性要素包含资源、进路和动因三种基本要素。其中,资源性要素是构成法理学整体的更重要和更基本的要素,主要包括理论学说、流派思想和人物作品三种。在这方面,中国现时的法理学著述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0.
英美刑法的侵占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侵占罪的设立是经济发展导致大量新型背信行为无法为偷盗罪调整的结果,其构成要素大体包括前提要素、行为要素、主体要素和心理要素四个方面。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法院创造了不少法律拟制,使得侵占罪与偷盗罪、诈骗罪之间的界限日益复杂而模糊,因此当前两国均呈现强劲的罪名整合趋势。对于移转遗失物、误置物和误递物的案件,英美刑法亦有独特的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9.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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