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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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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是西方国家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新的刑罚理论。该刑罚思想自产生之日起就对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刑事和解已经在西方国家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运行模式。本文着重从理论基础阐述刑事和解制度,由此分析刑事和解制度的利弊及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的历史解读与现代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已成为我国刑事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否值得推行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国外刑事和解的思想与实践在产生后,经过恢复性司法、被害人运动、调解、协商性司法等的发展,已具备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我国古代刑事司法经历了"无讼"、"轻刑"、"和合"等的漫长历史过程,这些思想和实践都影响到了我国近现代的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经过理论上的整合,我国已经具备了刑事和解的理论根基,在现代社会大背景下,刑事和解无疑具有缩小打击面、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等积极意义,并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精神与原则。鉴于目前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和解制度缺乏相关的规定,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将有关合理的刑事和解程序写入法典中,以规范司法实践部门的操作。  相似文献   

3.
恢复性司法理论及其引入与借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一种新的刑事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目前已经在很多国家都有立法和司法实践,并且已经受到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虽然我国的刑事和解与西方的恢复性司法在基本原则、价值追求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并非完全等同,我国虽不宜全盘引入恢复性司法理论,但可以借鉴其合理成分以完善我国现有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是起源于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这一制度具有非常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而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只有明确了其必备的要素,才能够确保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良好运行。笔者认为刑事和解中主要包括参与主体、适用条件、责任形式和和解的程序这四个要素。对刑事和解中的制度要素的研究,同样有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模式以及促进我国刑事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这就是法学界通常所说的“刑事和解”。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刑事和解制度作为借鉴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种轻微刑事案件的解决机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有着传统的法律文化渊源,切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同时更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与案件范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理论因其制度理念本身所具有的深厚的“人本主义”色彩而频频被学术界和实务界予以广泛关注,成为我们反思现行司法制度、重塑刑事司法模式的重要借鉴。以此入手,我们还应当进一步联系现行实践分析刑事和解在实践中的案件类型,指引并探讨未来刑事和解案件范畴之完整结构。  相似文献   

7.
最近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2条,列举了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三种轻微刑事案件,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正在对此进行积极的探索。其中对于刑事和解调停人具体由谁担任,存在不同的见解和做法。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多数由检察官、法官担任,还有少数由社会调处机构担任。结合我们自身办理刑事和解的实践和思考,笔者认为,刑事和解的调停人应当由专门的社会和解机构担任。  相似文献   

8.
袁梅 《法制与社会》2013,(31):249-250
刑事和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由于刑事和解具有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刑罚效益、最大限度保护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合法利益等优点,各地司法机关基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都尝试在特定刑事案件中引入刑事和解的做法.本文从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刑事和解制度的难点出发,以案例形式引伸出思考,并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浅谈刑事和解的困境与出路.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刑事和解作为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新方式,日益受到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关注。虽然作为一种制度架构,理解和实践这一制度至今还有不少的分歧,但是对于刑事和解的现实意义已经成为共识。“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对刑事政策理论的具体实践,为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理论提供了丰富的乡土资源和实证素材,其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和解经验,是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探索的一个缩影,成为刑事和解制度成功的典范之一。本文以“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的实践为基础,试对刑事和解的制度建构作一探索。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是西方三十多年来刑事司法领域的一种改革尝试,它一改传统刑事司法中以国家为本位,主张对受害人权利的关注,为刑事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注入了一种全新的理念,比起传统刑事诉讼表现出了快捷、高效、经济和充分体现当事人意志等优点。这种制度在西方国家的成功实践,极大的吸引了国内理论和实务界的关注,且在国内某些地区已经开始有益的尝试。作为一种解决纷争的机制,我国有必要引进,用以解决比较轻微的刑事犯罪事件,更加彻底有效的维护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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