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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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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燕妮 《法制与社会》2013,(16):230-231,237
现行法学理论教育中存在着教条主义、工具主义等不良倾向,实践法律观的提出适应了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现实需求。在法学理论教育中培养实践的法律观,重点在于严格遵循现行法律,重视社会历史条件,以及培养法律人的思维机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不足之处在于教学与实际脱节,毕业生欠缺法律实务能力,由此出现了法学教育成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这是现今法学本科教育的缺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今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明显的问题,忽视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要求,造成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脱节。而对法学实验室建设的研究就是探讨从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3.
《加入WTO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文:程春明《法制日报》2002年10月17日第11版中国加入世贸后使得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进入法律全球化领域。中国法学教育应该是高等法学和法律职业教育的结合,同时培养世界法律人才。其制度设计应是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我国的法学教育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实行的是粗放规模经营;培养的人才绝大部分都只是所谓“通识型”人才;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教育基本脱钩;在西方发达国家被认作是“情英教育”的法学教育在我国却被当作是“大众教育”;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限制了各院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法学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课程设置上不能与社会需求和市场对法律人才新的要求接轨。加入WTO后,我国法学教育定位的趋势是: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因此发生变化,从培养准法律人到培养完全合格法律人;从培养国家法律人到培养世界法律人。高等法学教育制度层面发展的趋势是:高等法学院校必须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开放性的大学。高等法学教育内容新的趋势是:从单一法系形式和内容统一转变到吸收多法系的教育形式和内容的融合模式上来。  相似文献   

4.
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制度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作为一种舶来的新型教育模式,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还处于边缘地带。本文认为,诊所法律教育应当被正式纳入中国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相辅相成,共同实现推动社会正义和培养更具社会适应性的法律人之目的;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制度化建设应当着重解决成本与经费、诊所师资、管理人员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正>一、生活世界与知识形态徐涤宇博士的《原因理论研究》一书是汉语法学著述中第一本以原因理论作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在我看来,其首要的价值并不在于它系统地“填补”了中国民法学在原因理论上的知识缺漏,而在于它代表了推动中国民法学知识转型的一种努力。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催生了社会生活对法律规则的迫切需求。变化了的生活世界对法学提出的首要需求是尽快地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规则体系。这一需求在民事生活领域体现尤其明显。1992年以后,随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任务的提出,民法学界关注的中心基本上锁定在重要民事法律立法问题的研究上。先是《合同法》的起草,然后是《物权法》的起草和更加广泛的民法典的编纂。十多年来,立法论的研究,成为民法理论研究的绝对主流。同时,由于中国民法体系的继受法特征,立法论的研究范式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对国外法律制度的介绍以及对该制度  相似文献   

6.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总被引:57,自引:0,他引:57  
本文考察了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了促使法学教育急速发展的需求与供应两个关键性因素;同时从法学教学、科研和制度三个方面具体考察了中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一系列具体的棘手问题,指出了其相互关联;论文最后指出中国社会的发展从总体上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提升提供了巨大的可能,但对于具体的法学院则可能是严峻的挑战。  相似文献   

7.
当代法学教育的法理学透视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房文翠 《法学家》2002,(3):116-120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①法学教育作为传承、创造人类法律文明的社会活动,是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共振下生成与进步的,也是在影响社会的进程中完善与发展的.因此,研究法学教育首先应把着眼点放置于法学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从法学教育与人类发展的互动关系中探寻法学教育发展的规律,从而为当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型塑提供理论动力.受法律事业本身属性的影响,法学教育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教育的水平、发展趋势是社会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本文试图从法学教育与知识经济、法治建设、可持续发展、全球化等的互动影响中,探讨、研究法学教育发展的规律及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大力提倡法治建设的今天,法学教育举足轻重的地位日益突显。然而,在我国这样一片法学教育基础薄弱的大地上,法学教育与社会需要之间还存在巨大的鸿沟。唯有消除这些鸿沟,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本文将从法学德育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基础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与法学教育本土化、法学教育的质量与法学教育的规模等范畴的对比中来揭示当前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德育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法学教育质量是新形势下社会对法学教育的重点需求,法学教育必须向这几方面倾斜。  相似文献   

9.
律师实务课是大学法学本科高年级的选修课,是理论与实践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课程,一般安排在毕业实习前的一个学期开,如何完善大学法学本科课程的收官之作,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本文认为应重视以下几方面问题:准确把握律师实务课程定位;研究社会需求关心学生需要;融通法律素质与法律应用技能;深化理论提高实务操作能力;以点带面触类旁通,让学生在每一点上都成为专家。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法学教育面对21世纪的挑战与机遇,明显地显现出其知识结构的缺陷。针对于此,在培养法学人才 方面,应区分法律精英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法律精英教育高于法律本科教育,取消法律本科教育;法律常识教育主 要普及于中小学教育。这样,就可以适应我国当代社会的发展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Because of the massive expansion in enrollment, the number of graduates from law schools across the country is unprecedented, but the rate of unemployment is also unprecedented in comparison with the graduation. In stark contrast, many employees are finding it difficult to find graduates of talent fitting directly to working requirements. The traditional mode of education is to cultivate students with legal research abilities, but the main social need calls for graduates who are prepared to practice, which has caused the low employment. As a result, the graduates’ failure to meet the social demand caused serious imbalance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The characteristic of legal practice skills is to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adapting legal knowledge, but practical skill training in law school education now is basically nonexistent. The training of legal practice skills must be conducted through aspects of course design, and therefore teaching methods necessitate comprehensive reformation. The practice skills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such as basic literacy, basic skills, and work skills, are indispensable to the education of students. Educating them to attain these skills will aid them directly in practical work after graduation, improve their work quality and employment rate, and consequently improve the whole overall quality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相似文献   

12.
法律技术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功利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法律专业学生在法理造诣和法律技术上有着等质的要求。精通法律技术并能够运用法律技术服务于社会,是社会衡量和取舍法律人才的基本标准。这决定了法律技术培养在法律专业教育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制约着整个法律专业教育过程。法学教育应当围绕着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一中心来进行。而为了适应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机制和模式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3.
中国法学教育之反思与改革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发展的十字路口,如何抉择将直接决定中国法学发展的命运,以及中国法制的进程。中国法学教育普遍存在总体定位不清且独立发展程度不够,职业技巧培训不足,优秀教材为数不多,司法伦理教育缺位等问题。法学教育科学化是时代的迫切要求,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运用正确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学术自由是法学教育科学化的保障。建设性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调整、改革现行法学课程结构,构建实用型法学教学体系。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本文结合吉林省军转培训工作的实际,从将军转培训纳入整体人才开发规划、创新培训工作体系、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提供法律保障和社会援助、创新自主择业干部培训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动军转培训工作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在教学目录中列有实践教学课程,但是,来自于司法实务界和社会实践的反馈表明,法学本科重理论说教、轻实践操作运用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法学本科生大多都难以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面对新世纪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本文认为,高等学校法学院应当转变传统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机制,以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代司法制度尚处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法律职业化的目标不仅需要依赖法律职业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社会条件及公众认同。基于我国司法体制的特殊性和历史背景,西方社会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的历史作用及高度自治不可能在我国重现。针对多层次的法律需求与法律职业单一化、同质化目标的矛盾,需要重新审视我国法律职业化的目标,选择一种接近于大陆法系但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与路径。法律职业在接受国家及社会的监督与规制的同时,应积极回应社会与公众的诉求,注重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的共同推进,并不断提高自治与自律程度。  相似文献   

17.
雷磊 《法学研究》2020,(2):20-41
要破除部门法学因过度教义化形成的学科壁垒,不能走向要求法学无条件地向其他社会科学全面开放的极端,而应该深化和发展法理论研究。通过历史的梳理可以发现,科学范式的转换、传统法哲学的衰落和部门法学的内在诉求构成了法理论研究形成的背景。它发端于历史法学时期,以19世纪的法学百科全书运动为其先声,而其作为独立的法学分支学科则经历了创始、成熟和多样化三个阶段,从一开始的分析法理论逐渐发展为包括多种进路在内的宽泛领域。法理论是一门从内部观察者的视角出发,通过研究基本法律概念来致力于法律知识的一般化与体系化的关于实在法的规范学科,包括法的理论与法律科学理论两部分。它对部门法学发挥着体系构造、学说批判和知识筛选功能,构成部门法学之知识和方法的法理。当下中国的法理论研究,要在兼容并蓄的基础上与部门法学形成良性互动,提升研究的整体自洽性和一般性,加强分析法理论和社会法理论方法间的分工与合作。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界定了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认为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其基本价值包括自由、安全、公平、效率等,但是各种价值目标在各种现实条件下都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其次,中国社会进入“高风险社会”,各种社会问题突出,因此,社会保障权的价值更为重视社会安全和社会正义;而可持续发展观也对传统法的价值体系进行了充实,和谐应成为社会保障权的价值。最后阐述了民生的含义以及民生与社会保障权的关系,即民生是社会保障权的内在求、保障民生是社会保障权的主内容以及社会保障权是推动民生的手段和方式。  相似文献   

19.
Abstract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wellbeing and satisfaction levels of lawyers in the workplace. It argues that research suggesting a crisis in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comparable with research on wellbeing and levels of satisfaction for lawyers in Australasia. Some reports in both jurisdictions are critical of conventional legal education and practical legal training programs, which do not encourage students to develop personal and interpersonal skills that can improve self‐awareness,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the capacity to manage stress and anxiety. Consequently, law students are allowed to assume that these “soft skills” are less important for lawyers compared with cognitive skills such as “knowing the law” and “thinking like a lawyer”.

The paper describes the preliminary results of research conducted with graduates of the School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Newcastle Australia. The results confirm existing research to show that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programs that expose law students under supervision to clients with real cases ma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personal skills, which in turn may help them cope with stressors in legal practice, especially in the first few years post‐admission.  相似文献   

20.
霍宪丹 《中国法律》2008,(4):27-29,91-95
[引言] 中国法学教育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和培训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法学教育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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