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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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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   总被引:10,自引:5,他引:5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人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鉴定人和鉴定机关登记管理的惟一国家机构,负责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机构的从业条件,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名册编制和定期公告。同时,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和检察机关尽管可以保留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在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营利性司法鉴定业务,而只能将其鉴定活动服务于侦查工作的需要。很显然,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  相似文献   

2.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是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人是否能出庭作证,关系到司法鉴定结论的是否科学、严谨,是否经得起事实检验,以及案件处理是否能够公正。某前我国的司法鉴定相关制度中尚未有健全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实际的司法鉴定及法院审判工作中带来了诸多问题,我们就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不高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我们在司法鉴定实践中遇见的的问题及其他地市相关经验,对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讨论,为建设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具体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正如西方古老的法谚所言.“没有责任就没有法律”.建立一套完善的司法鉴定责任机制是确保司法鉴定人忠实履行法定义务的内在要求。司法鉴定人的责任既包括刑事上的责任.也包括行政上和民事上的责任,在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中,对司法鉴定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规定.但对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则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试图探索我国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是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素质高低与司法鉴定质量密切相关,司法鉴定人的法律素养又是司法鉴定人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重要性常被忽视。因此,需要充分认清司法鉴定人具备法律素养的必要性。正确定位当前司法鉴定人队伍法律素养的现状,研究司法鉴定人法律素养的内涵和教育方式,对提高司法鉴定人素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司法鉴定人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目前几近空白,但实践中经常发生司法鉴定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鉴于我国目前的现状,文章在界定了司法鉴定人民事责任的涵义、特征、性质、构成及行为范围后,分析了我国司法鉴定人民事责任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完善的构想,即: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法,以法律的效力来完善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明确责任范围;在责任主体上,归位于鉴定人;在责任性质上向以侵权责任、请求权竞合为主转变;建立鉴定人执业保险或执业互济制度。  相似文献   

6.
2005年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改革的继续推进,庭审方式日趋成熟,鉴定人出庭质证已成为我国诉讼过程中重要的一环。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实践对司法鉴定的一些认识,本文是对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因其自身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适应司法改革的实际需要。应尽快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人管理制度,完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确保当事人对鉴定过程的知情权。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建立健全鉴定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改革鉴定结论的采信程序。  相似文献   

8.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鉴定意见得以在法庭上公开质证,保证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针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现状,以内外因相结合等方法分析鉴定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从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鉴定人出庭作证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配套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9.
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是保证鉴定质量的主要制度措施.其中鉴定人的刑事责任更为重要,通过对鉴定各个阶段的鉴定行为的分析,确定鉴定人的刑事责任的范围,并对鉴定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旨在对司法鉴定人行为提醒,保障鉴定人队伍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0.
试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措施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本文在分析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目前存在的制约因素以后,提出完善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制度,强化司法人员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意识,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并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相似文献   

11.
试论刑事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技或其他专门知识所作的鉴别与判断”。由此可见,司法鉴定中行使鉴定决定权、委托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它有别于其他类型的鉴定。然而,司法鉴定人与司法机关之间是什么关系、司法鉴定人的行为性质如何以及鉴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怎样?这些问题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都找不到明确的答案,而且在理论界也没有得到深入的探讨。笔者拟对此发表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求教于学界诸位学人。在此,有必要先对本文将要探讨的司法鉴定人责…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同于证人,也不同于专家辅助人,其实际上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独立于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处于客观、中立的地位。对于司法鉴定人的选任,应当基于诉讼平等和与举证责任分配相一致的原则完善诉讼双方的选任权,同时法官也有一定的选任司法鉴定人的权力。  相似文献   

13.
在控辩式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判,鉴定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和询问,这给鉴定人出庭作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鉴定人要完全适应这种新型形势需要,就必须解决鉴定人出庭方面的许多问题。其中,鉴定人如何规范出庭就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就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规范、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杨丰强  卓树涛 《法制与社会》2011,(36):128-129,145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在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后,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对鍪定人业务水平和诚信鉴定的考验,有利于杜绝因重复鉴定引起的诉累,故应在完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加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  相似文献   

15.
构建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实践中,鉴定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的情况很多,直接影响了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庭审功能的进一步加强,法律对鉴定人出庭各方面规定的完善,鉴定人出庭将成为一项正常而必然的法律活动。从鉴定人出庭程序、保障机制、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等方面构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将成为完善司法鉴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6.
在法医临床鉴定过程中,除增强鉴定人自身的执业能力与法医临床学素养外,加强职业谨慎观的教育也是降低鉴定风险、避免误鉴、错鉴的一个有效途径。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的职业谨慎着手,结合鉴定实践中不同阶段的特点,分别对鉴定受理阶段、鉴定实施阶段、鉴定意见书制作阶段及鉴定完成阶段法医临床鉴定人所应保持的职业谨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同时,针对法医临床鉴定人执业中潜在的第三方诉讼,进一步探讨了保持独立性、客观性、足够的风险意识、优秀的专家咨询队伍及鉴定过程整体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需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越来越多,这给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还很不完善,有待规范。从司法鉴定人出庭经验入手,对司法鉴定人出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能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及庭审方式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正式实施,出庭质证将是每个司法鉴定人必须面对的事实。本文的目的是为提高司法鉴定人自身素质和出庭质证能力,笔者就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用、程序和要求、出庭前的准备、出庭的基本要领等问题,根据出庭的实际谈一点体会。  相似文献   

19.
论鉴定人助理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列举催生鉴定人助理制度的客观形势。分析该制度产生的主客观因素。阐述鉴定人助理制度和鉴定人助理的概念及制度构架,说明建立鉴定人助理制度有利于稳定司法鉴定人队伍。规范提高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推动司法鉴定职业化,是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0.
鉴定人出庭制度初探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司法鉴定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的具体实施者,是现代诉讼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与审判体制改革相适应。本文就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现状,结合审判实践,从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积极意义和面临的问题出发,力求探讨鉴定人出庭质证之策略,理性构建适合我国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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