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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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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的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三大”执行系统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试运行,供全省法院使用。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执行立案、办案、信访、联动、征信系统、盖章系统、信息公开等功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对被执行人身份、银行开户账号、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信息的查询功能,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财产进行网络冻结(查封)、续冻(续封)和解冻(解封),实现执行查控措施的网络化。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通过向公安、土地、车管、银行等协助执行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接收信用惩戒措施反馈信息。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动发送至铁路、民航等部门,从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 为了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自2009年4月1日起正式推出了一项全新的执行工作机制——“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即将执行工作划分为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找查封、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结案四个阶段,再将执行法官按照各自优势、能力、性格等特点分为执行启动组、执行调查组、执行财产变现组、综合结案组四组,每组由一名主执行官负责对全组人员和工作进行统一调配、安排,在每个执行阶段配置对应的组别进行集约执行。这样,彻底改变了过去执行工作由一名执行法官“一杆撑到底”的现象。  相似文献   

3.
《法庭内外》2009,(12):55-55
一是严把立案分案告知关。受理案件和送达执行通知书时,立案法官以“诉讼风险提示书”专章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执行风险,并告知当事人“12368”信息查询途径。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确认当事人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承办法官的联系电话,并再次提示执行风险。  相似文献   

4.
依靠犯罪分子及其家属主动履行财产刑难以保证刑罚执行效果。执行机关掌握执行主动权,有效查控犯罪分子合法财产是财产刑执行到位的最后保障。传统的财产查控方式效率低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法院系统建立起了网络查控系统,提高了查控质效。但目前财产查控机制仍然存在审前财产查控正当程序缺失、机构协助的工作机制缺失以及财产查控方式局限等问题。要改善财产查控困境,应当完善保障财产刑执行财产查控法律程序、确立相关机关的协作机制以及创新财产查控技术和方式。  相似文献   

5.
苑福鹏  肖翔 《人民司法》2012,(2):110-111
【执行要旨】为了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机构和执行法官要深入细致地落实实际举措,针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而采取人性化执行方法和措施以及多元化执行调解手段,以法服人,以情动人,有效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  相似文献   

6.
执行是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所以执行又称为强制执行,司法警察参与的强制执行,一般是指民事诉讼中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即协助执行人执行财产的查封、冻结和搬迁中的一系列警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对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给予约束,排除妨碍执行活动的行为,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展开。  相似文献   

7.
岳彩领 《当代法学》2016,(3):121-129
审执分离改革的模式选择应在深入分析强制执行与审判的差异性机理基础上,结合顶层设计的内容,分析改革之目的和任务,以解决执行难为根本开展试点改革.改革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执行权彻底剥离、执行实施权单独剥离与执行权深化内分改革;其中,执行权深化内分改革成本最小,符合我国现实国情.改革应结合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执行员与法官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两分一统”工作机制上实现突破,渐进式稳步推进改革.  相似文献   

8.
徐洁 《中国法学》2012,(5):55-60
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法赋予法官在法律适用中追求具体社会公正而解释或弥补法律疏漏的重要依据。我国应当把这一原则引入民事诉讼特别是民事执行中。程序法定主义的特征决定了民事诉讼法的形式性,然而民事诉讼法的形式性绝非意味着它放弃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运用诚信原则补充、限制和协调具体规范的漏洞或规范的僵化应用,以保证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妥当性,既是法官的权力,也是法官的义务。代位执行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执行异议制度则是为了避免第三人的财产遭受不当的强制执行,两者都是为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的实现,然而对第三人的异议不加审查就盲目地赋予其终止执行的法律效果,很可能背离正义的方向。因此,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将诚信原则作为第三人异议是否具有正当性的评价基准,应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由于被执行人可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有可能面临无法执行的风险。为此,内蒙古伊旗法院出台执行风险告知制度,要求负责执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要求当事人积极配合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提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线索,共同对付“老赖”。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十分满意。  相似文献   

10.
朱新林 《法治研究》2015,(1):99-106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是民事执行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但从司法适用到立法完善上都有待进一步凝聚共识。执行救济制度的本质属性和执行工作的根本任务决定了执行救济制度的价值定位为“保障公正、注重效率”;“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应界定为:执行机关实施的、旨在实现债权人债权,且违反了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执行行为,不包括执行预备行为、辅助行为;执行异议原则上由负责执行审查的法官根据案情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审查方式,不必限定次数;“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之判定标准在于案外人在执行标的物上的实体权利性质、效力与强制执行措施的目的、方法是否冲突;建议取消案外人异议前置程序,设立债务人异议之诉。  相似文献   

11.
针对现实生活中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违法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初部署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一年多来,各地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有关职能部门积极联动配合,已取得明显成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建机制、攻难点、谋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执行创新为抓手,建立健全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财产查控机制、执行监督管理机制、执行联动机制等各项执行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全面提升和良性运行。充分调研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司法实践中各种典型的规避执行案件进行分析提炼,研究反制措施,在此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关于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成为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既提高了案件实际执结率,增强了全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对执行难状况的进一步认识,又赢得了社会各界更为广泛的支持,促进了执行环境的改善。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交流成果,为防范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供参考,本期集中选用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5篇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为全国各地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2.
《中国审判》2013,(7):32-32
<正>荣誉档案:彭文忠,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他把"注重有效执行,追求程序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力争案结事了"作为执行工作追求的理念和目标,以"彭文忠法官执行工作室"为平台,深化执行便民利民举措,力求执行的有效到位,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曾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法官感言:"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为了老百姓的事儿,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彭文忠  相似文献   

13.
在执行阶段,当事人得失、矛盾交织在一起,相互利益产生激烈碰撞,执行法官不可避免地处于矛盾的中心点上,被执行人及其他人使用各种方法甚至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法官执行的行为屡有发生。本文从暴力抗拒执行的表现及危害入手,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结合上述现象、原因,就如何有效地遏制暴力抗法事件谈短期、中期、长期的路径设计构想。  相似文献   

14.
2011年国庆节前夕,北京市怀柔区的股民何女士再次来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催问赔偿款的执行情况。然而,执行法官的回答又一次让她失望了:“被告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旦发现我们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15.
3月24日下午5时,北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姚中伟悬了多日的心,终于放下了。他刚通过“云庭审”系统完成了一起船舶交接工作。3天后,一艘“瑞丰8”号船以同一模式又被成功交接。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而规避执行又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现如今在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想法设法规避执行,这一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也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长此以往势必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冲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甚至会产生社会诚信危机。本文以一起新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为视角,并展开讨论分析,提出了作者的一些独特见解,与各位同仁探讨,以期对我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由于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内容所体现的金钱给付义务与民事执行标的物的差异,申请法院执行的债权人若想实现其金钱债权,则应该向法院申请行使民事执行标的物变价的请求权,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为之;在特定物债权执行中,当债务人给付特定物不能但有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以该财产折价赔偿,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财产予以变价,以实现其债权。  相似文献   

18.
闻承武 《江淮法治》2011,(19):23-23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面对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铜陵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三次监督县法院执行工作,促使该县法院“执行难”得到了有效缓解。执结率大大提高,群众反映执行的信访件也大幅下降。  相似文献   

19.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及相关的程序设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改革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和程序为着力点,在对执行中存在的执行难和执行乱两大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并确立以执行乱作为检察监督重点的前提下,提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遵循依法监督、事后监督、不干预法院正常执行活动、讲求效率等原则,明确了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中的民事执行裁判、执行实施行为、违法或不当行为以及对执行法官等进行全面监督的监督范围和对象,进而针对不同监督对象设计了抗诉和纠正意见两种基本的民事执行监督方式,最后提出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具体程序。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台湾地区在民事执行中除财产和行为之外,人身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而大陆立法及司法却不承认人身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但是大陆民事诉讼法中的妨害民事执行的强制措施却带有对人身执行的色彩。本文在比较两岸相类似的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台湾地区成功的立法经验,就我国大陆人身作为执行标的的立法提出了若干构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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