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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6 毫秒
1.
在矿业领域使用最多的"矿业权",是一个多变而不确定的权利体。矿业权,是由明确矿产归属的物权、可以开发的特许授权、实际开发的企业产权虚拟出来的"三面一体"的权利集合;在法律属性上,矿业权多元化地表现为用益物权、准物权以及自物权等;在法律制度上,矿业权的公权属性与私权属性、流转之自由与限制、所属探矿权与采矿权等无不冲突。将各方面综合起来分析,便可以发现矿业权却是虚无的、根本不存在的权利。根据国外经验和矿业的特点,应果断地撤销矿业权,重构为矿产物权、特许权以及开发行为权等矿业的权利体系,以此建立"三权分列"的现代矿业制度。  相似文献   

2.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探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矿产资源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源税的定位不清导致了实践中的错位;矿产资源补偿费无法充分实现矿产资源所有者———国家———的所有者权益;探矿权、采矿权的取得及转让方面未能充分体现谁投资、谁受益的矿业权价值补偿模式;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作为国家前期地质勘察的投资回报,不应成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组成部分。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改革和完善:设立权利金制度,取消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采用探矿权、采矿权合一制度,促进其流转;重视政府在环境损害和矿业城市生态补偿领域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当代社会化语境下矿业权法律属性考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郗伟明 《法学家》2012,(4):89-102,178
矿业权是现代国家基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而通过行政许可方式设立的经济权利,自其产生以来便蕴含着公权力因素。因此也导致学界对矿业权的法律属性争论不已。这种情形不利于矿业权市场的规范和引导,进而引发矿业纠纷,也致使国家对矿产资源保护不力。本文通过评介矿业权性质争议,明确矿业权为经济社会化条件下从事勘探、开采、销售矿产品的经济权利,在此基础上厘清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以利于建立矿业权市场秩序,保障矿业产业政策实施。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6,(5):29-29
2006年10月25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这是推进矿业权市场化改革、公平市场环境的重大举措。应该看到,目前的矿业权取得制度是不彻底、不全面的,—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矿业权取得方面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一方面,一部分市场主体以有偿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另一方面,大量的矿山企业在历史上无偿取得了矿业权,至今仍在无偿占用。据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采矿权约为12.6万个,而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大约有7万个。在无偿占有者中,国有企业又居多数。市场经济的—个特征是公平,在—个公正的市场环境里,符合要求的各类市场主体应能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  相似文献   

5.
曹相见 《当代法学》2021,35(5):40-50
《民法典》专编规定人格权,建构起人格、财产的二元体系.但民法通说认可人格权的支配属性,未能彰显人格权的特殊性,这与德国的情形正好相反.事实上,我国通说将支配权与请求权并列,不恰当地强调了支配权的绝对性,从而将人格权的绝对性等同于支配性.基于哲学上的主客体关系,通说认为客体体现了主体的支配力,未意识到权利的规范性和事实性.实际上,作为权利生成机制的权利客体,是法律关系界定的义务人行为,与主体的支配力无关,主体的支配力描述的是权利对象.就权利对象而言,绝对权项下的财产权和人格权存在对物支配和人格自由的分野.人格具有主客观一体性,物质性人格与精神性人格不可分割,其作为人格自由的体现,不存在支配的可能.献身具有道德性,是伦理人格的体现,自杀、自残则属于事实行为,均非法律上的支配.与物权为支配权相对,人格权应为"受尊重权".  相似文献   

6.
“两权重叠”是目前矿业权领域中普遍存在但尚未妥当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两权重叠”问题的症结是煤炭和煤层气两个不同矿业权权利行使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而矛盾形成的根源则是国家在设置两个矿业权之初,未能认识到客体的特殊之处和权利的实现问题。相邻关系和权利瑕疵是实践中“两权重叠”涉及的两个主要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7.
杨利雅  马秋 《法学杂志》2004,25(6):68-70
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完备的法律制度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我国现今的矿产资源立法是通过国家的资源所有权制度和矿业权制度的构筑来完成的。矿业权制度由于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对于明确矿业权的性质,实现所有者权益和所有人与矿业权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划分等方面存在很大的障碍。本文从“物”的角度时矿产资源、矿产和矿产品的独立性进行分析,并根据一物一权原则提出建立各种矿业财产所有一级管理的矿产资源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8.
矿业权是指矿业人依法在已登记的特定矿区内勘探,开采一定矿产资源,取得矿产品所有权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近年来实践中屡次发生严重侵犯他人矿业权,扰乱矿业秩序的事件,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危及正规矿业企业存在的“小矿吞食大矿”的现象,有鉴于此,加强对矿业权和矿业秩序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本文拟就对侵犯矿业权的各种行为类型的分析入手,探讨对矿业权和矿业秩序的综合法律保护措施,以加强对矿业权的保护,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矿业秩序。一、侵害矿业担和矿业秩厚的美型侵害矿业权和矿业秩序,从行为的性质看有民事侵权行为,行…  相似文献   

9.
探矿权采矿权具有物权性质。立法把探矿权采矿权认定为物权性质有利于探矿采矿权的自由流转,有利于促进国家矿产资源的充分开发,也有利于保障探矿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探矿权采矿权的自由流转对于促进探矿采矿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我国原有立法对探矿权采矿权流转的限制性规定较多。建议立法开宗明义地规定探矿采矿权可以流转,并明确权利流转的具体形式;探矿采矿权流转过程要公开化;应取消和减少探矿采矿权流转的有关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0.
在矿业权纠纷中,矿业权转让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根据有关统计,转让合同案件占涉矿案件的25%。此类案件容易引起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转让合同的效力、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转让后的变更登记等方面。转让纠纷主要包括探矿权转让纠纷和采矿权转让纠纷。调整矿业权转让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本文结合一起典型案件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1.
矿业权在法律属性上到底应当归于行政许可权还是属于物权?这一问题曾经在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大争议。在物权法颁布前,我国的有关矿产资源法规并没有完整而准确地界别矿业权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12.
民法上的客体有法律关系和权利两个语境,存在颠倒概念种属等逻辑矛盾.民法上的客体语境应限于权利,法律关系主、客体理论受前苏联的不当影响.客体概念源自哲学,强调主体的支配作用,客体理论由此烙上哲学印痕.客体概念应回归法学,为权利的形成机制.权利具有规范和事实的二元属性,应区分其客体与对象,使前者表征权利的规范性;后者表征权利的事实性.客体多元论导致了权利二象性的错位,权利客体应向一元论回归,统一为义务人的行为.《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为其解释及理论发展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13.
公共物品与权利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建远 《法学杂志》2006,27(1):39-42
公共物品,在法律上可以是无主物,也可以作为权利的客体。我国法律已经也应当为矿产资源、水资源及海域等公共物品配置权利,不应将水资源及海域等公共物品作为无主物对待。  相似文献   

14.
我国矿业权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矿业权是一种私权,由探矿权和采矿权构成,其具有物权的属性。因此,学界对将矿业权纳入《物权法》范围进行调整还是对《矿产资源法》进行完善仍由《矿产资源法》进行调整产生了争议。然而无论由哪一部法律对其进行调整,对矿业权的完善是必要的,对矿业权立法的完善可以为矿业权的流转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15.
电子游戏应以何种著作权客体予以保护,学界和实务界仍存争议。设立法律客体的目的在于使法律对特征相同或相似的法律现象具有统一的调整路径,而电子游戏因本质类型差异和客体交叉,被统一地纳入单一权利客体保护不仅存在逻辑和适用上的障碍,还可能使玩家本应享有的著作权被“一刀切”式地剥夺。“单一客体说”在电子游戏类型差异和玩家行为独创性差异的“二元差异性”视角下似有讨论空间。同时,为了使电子游戏著作权保护能更好兼顾当下游戏画面直播、二创视频等典型纠纷,可以考虑充分发挥用户协议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客体是对其物质载体中人类精神的法律拟制,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要点是区分知识产权权利本体及其客体、知识产权客体及其物质载体。无论是知识产权权利本体无形说还是知识产权客体无形说,实质都是指知识产权客体与其物质载体可分离。传统财产所有权权利与客体相混淆、客体与有体物相一致和财产权是支配权、使用权的先见性思维是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障碍。知识产权观念的形成需经过两次法律拟制的环节:首先,在有体的物质载体上拟制知识产权客体;其次,在拟制的知识产权客体上拟制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是垄断权/禁止权/专有权而不是支配权/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矿产资源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矿业权流转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必然。我国关于矿业权流转的法律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许可的过程。然而,从我国现状来看,矿业权流转仍存在诸多问题。寻求更为合适的矿业权流转方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图通过理论研究,分析我国矿业权流转的主要方式,以及对更优方式做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18.
虚拟财产和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是虚拟财产纠纷法律适用的连接点和法律规则体系构建的基点.既有研究受"虚拟财产"中"财产"一词的误导,直接将虚拟财产定性为财产权的客体并将其置于"物债二分"的财产权体系之下的研究进路存在比较严重的物法思维倾向."物债二分"体系并非财产权体系的全部,虚拟财产作为权利客体也并非当然地属于物权或债权的客体.超越"物债二分"的财产权体系,可以发现虚拟财产并非单一权利的客体,同一虚拟财产可能同时为多种权利之客体,虚拟财产权也并非单一的权利而是包含多种权利的权利束.虚拟财产作为多元权利的客体属性是由其信息本质所决定的,同一信息的不同内容可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权利.《民法总则》第127条将虚拟财产定位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但并未指明其属于何种权利的客体,这为虚拟财产作为多种权利客体的定位提供了解释论的基础.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虚拟财产权纠纷时应根据个案被侵害的法益判断被侵害的虚拟财产是作为何种权利之客体进而选择相应的裁判规范.  相似文献   

19.
康纪田 《时代法学》2008,6(2):89-96
《物权法》颁布,一贯主张采矿权属准物权的专家转向采矿权属最完整的用益物权,以矿产资源是劳动对象,开采中即时消耗不须返还为采矿权客体的被处分作辩解。但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和经济关系的劳动对象不可能相通,而且客体没有在开采中即时消耗,完全可以速还,客体被处分误为标的物被消耗。采矿权是财产权、行政权、行为权三个不同层面整合的多面体,不同层面的性质不同。应重构采矿权为独立的矿产权和采掘权(开采权),矿产权是国有特定矿产所有权的让渡,属自物权。  相似文献   

20.
矿业权基本问题探讨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下载免费PDF全文
矿业权基本问题探讨崔建远晓坤放弃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需要正确处理矿产资源的归属与勘探之间、国家利益与勘探开采者的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妥当解决这个问题须科学配置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业权二项制度;我国即将草拟物权法,亟待构建合理的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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