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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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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东 《法治研究》2016,(2):62-73
学界应当正视《刑法修正案(九)》有得有失的现实,在加强《刑法修正案(九)》解释适用研究的前提下,深刻检讨《刑法修正案(九)》在科学立法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修正刑法提供可资参考的经验教训和建设性意见.“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法典化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将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裁体系发展趋向,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修改完善与终身监禁制度的横空出世使得我国刑罚改革发展前景呈现出喜忧参半的复杂局面,超强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强烈彰显安全刑法特点,周全惩治侵犯人身权利犯罪鲜明体现民生刑法特点,细密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突出体现网络时代行政刑法与秩序刑法特点,严苛惩治腐败犯罪本质上是有限采纳了敌人刑法观.通过检讨《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得失,我国刑法学界还应反思并追问中国刑法和中国刑法学之何去何从.  相似文献   

2.
现行刑法施行25年来,以11部刑法修正案为代表的刑事立法,体现了中国安全刑法的形成之路。前十部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体现了安全刑法的逐渐形成,《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行则意味着我国安全刑法的正式形成。当安全作为刑法保护的首要价值时,引发了法益论的全面崩溃。面对安全刑法的冲击和挑战,未来中国刑法的走向必须进行理性定位。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要求来看,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自由刑法,而非安全刑法。自由刑法才能维护法益论实质内涵及刑法行为主义,也才能维护现代刑法体系;中国刑法应树立以自由为前提的安全观,通过适度的安全刑法逐步回归自由刑法;权利自由是现代社会公民基本人权以及国家刑罚权正当化的根基,从刑法长远发展来看,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是而且只能是自由刑法。  相似文献   

3.
刑法的谦抑性并非一种原则而是一种信念,是人们对刑法的解读。在目前的情况下,犯罪圈持续扩大的趋势已经引起了倡导刑法谦抑性的学者的警惕。文章主要介绍了刑法谦抑性的概念和内容,并以《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八)》以及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制度为例,着重分析了谦抑性在中国刑法中的具体体现。保持刑法的谦抑性才能正确处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维持法律体系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保障自由(包括行为自由与思想自由)是刑法的根本价值,而作为刑法根本价值的保障自由包含着保障其行为没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少数人的权利或自由”。维护秩序是必然性的刑法附属价值,且不可脱离权利或自由予以把握。保障自由和维护秩序都在刑法正义价值的统摄之下,但刑法的正义价值以保障自由为主,以维护秩序为辅作为自己的应有结构,而此价值结构符合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而符合科学发展理念。  相似文献   

5.
刑法立法思维直接决定着刑法立法的质量与水平。《刑法修正案(九)》在得失中为我们贡献了刑法平衡性立法思维。刑法平衡性立法思维可从"关系刑法论"那里获得概念界说与结构性把握,并可从刑法联系性思维、系统性思维和辩证性思维那里作出考察和描述。刑法平衡性立法思维可被《刑法修正案(九)》用作刑法立法内部关系与刑法立法外部关系问题处置的自我检视,而此自我检视也是刑法平衡性立法思维的自我证立与深化。刑法平衡性立法思维可联系刑法立法的民主性思维、科学性思维、创新性思维和审慎性思维予以再度深化。刑法平衡性立法思维最终决定于立法是社会关系的"平衡器",故其具有对其他刑法立法思维的统率性。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九)》立法理念探寻与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犯罪圈变化的角度看,以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为主要问题导向、以刑法功能的积极发挥为基本价值指引是《刑法修正案(九)》的基本立法理念.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呈降低趋势、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目的突出是刑法功能积极发挥的具体体现.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主要问题导向具有价值合理性与现实合理性.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降低与我国当前社会状况相适应,但应当尊重我国二元体制存在的现实,保持适度.理念更新与体系性配套是犯罪社会危害性标准降低在价值上能否得到认同、效果上可否达到预期的关键.对刑罚积极一般预防目的的突出应给予肯定评价,但必须使其受到法治原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废除9个罪名死刑,并细化现有部分刑法条文,彰显了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与人道性精神."修正案"通过增设罪名与修改现有罪名构成要件方式对现有刑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扩张,同时"修正案"借助"从宽处理规定"及"较低的法定刑配置"保持刑法的克制.但总体上,"修正案"克制途径单一,扩张趋势明显.未来立法有必要在无被害人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强化刑法克制情绪,提高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在刑法发展中的比例.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七)》的宏观问题研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刑法修正案(七)》的修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已在2009年2月28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国家立法机关继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颁布之后对刑法典的又一次重要修正,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9.
杨俊 《法学杂志》2012,33(4):162-167
《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因为与以往历次《刑法》修正案相比,本次《刑法》修改可以说是幅度和力度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八)》的亮点之一就是削减了死刑罪名,由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因其严厉性、残酷性、非人道性和不可纠正性而长期为人所诟病,死刑之存废也是学界一直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然而,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对死刑依然保持现状或轻言完全废除都不可取,更重要的应当是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适用上对死刑进行有步骤地、渐进式地改革。从此意义上说,《刑法修正案(八)》充分表明我国已进入对死刑的实质性改革阶段。  相似文献   

10.
在历时十个月的热议和讨论后,《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九》)终于审议通过.从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至今,社会各界对《刑法》修订内容的关注从未达到如此高度.而根据公平正义与社会适应性这两条法律评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修九》对《刑法》有关腐败犯罪的修订,技术上是失败的,策略上是失当的,亮度是黯淡的.  相似文献   

11.
论社区矫正立法与刑法修正案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一、引言 2007年5月28日,司法部于北京和平饭店召开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专家小组会议。在这次高层会议上,笔者在正式发言之后的补充发言中,提出了社区矫正立法分“三步走”的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不仅限制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权利,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具有可行性。此外,对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从法院与鉴定人的关系,鉴定人强制出庭作证来看,还是从司法拘留的适用性质来看,都不应当强制鉴定人出庭。上述是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鉴定的两个重要问题,应当借此次修改的机会,完善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鉴定制度,促进法律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的深度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了条文总数为50条的《刑法修正案(八)》。这次刑法修改,不仅涉及面广,特色鲜明,而且充分展示了立法智慧,改变了中国刑事立法的惯性思维,改变了严刑峻法的重刑主义思想,刑法立法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坚持也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4.
论刑法修正案--兼谈刑事立法权之划分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刑法修正案和刑法典 ,是形式上的同一和内容上的替代关系 ,刑法修正案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取得了刑法典的效力 ,但是修正案的通过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而刑法典的通过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者的通过主体发生错位 ,因此 ,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以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刑法 ,由此揭示出一个隐藏的问题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和补充刑法 ,在根本上违反宪法 ,基于此 ,笔者对刑事立法权限的划分提出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由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2006年年会于2006年9月25-28日在杭州召开。来自全国司法机关与教学科研单位的代表35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年会的总议题是诉讼公正与司法理念,根据会议中发言讨论情况和会议收到的论文观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16.
论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168条的修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侯国云 《法学杂志》2003,24(2):12-14
修正后的刑法第 16 8条 ,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改变了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并且加重了法定刑。这对于保护国有资产 ,完善刑事立法 ,都有重大意义。但修正后的刑法第16 8条仍然存在着主体过于扩大、犯罪行为规定得不严谨、罪状规定得不全面、语言稍显累赘等缺陷。  相似文献   

17.
人文精神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人文精神的发展观 ,意味着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类的解放。人文精神在现代社会的确立 ,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新的动力与压力。人文精神的落实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做到“以人为本” ,保障诉讼参与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借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 ,将体现人文精神的诉讼观通过刑事诉讼法规范下来 ,使我们的刑事司法更趋理性、合理和文明  相似文献   

18.
刘柏纯 《政法学刊》2004,21(6):26-3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法制建设必须在宪法的指导下进行,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中贯彻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树立和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在刑事法制建设的进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到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在宪法的指导下加强刑事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针对陆生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的危害行为的法律规制,在原有罪名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野生动物刑法保护的外延。这一立法条款修订与疫情防控的社会背景相关,体现了积极主义刑法观回应社会现实的功能。此次刑法修正案对野生动物的立法完善不仅是尊重动物伦理生命权的体现,而且深层次地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法益考量,是弱人类中心主义在刑事立法领域的生动展现。野生动物的刑事法律规制并未采用全面保护的立场,这一保护的有限性是刑法作为保障法的地位所决定的,这也决定了在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则体系中,需要审慎辨析刑法与行政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在具体适用时应当结合此次修正案的条文设置进行教义分析,合理把握具体要件的内涵与彼此之间的逻辑关系,防范以保护之名而随意逾越刑法边界。  相似文献   

20.
社会演进与刑法修改——以德国为视角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的制定源于社会的需要,刑法的修改也是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展推动的结果。因此,适时修改刑法,根据客观需要合理界定罪与刑的范围,乃是各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德国为视角,在概述德国刑法修改概况的基础上,从刑法修改始终依从社会的客观需要、始终与刑事政策的变化相呼应、始终伴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三个方面对社会演进与刑法修改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刑法修改中体现时代性、注重实用性、反映国际性和追求超前性的经验,为不断完善我国刑事立法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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