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从海牙/海牙-维斯比规则的强制法律效力入手,通过对规则第三条第6款"一年诉讼时效"含义的解读,结合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及中国香港无单放货的相关判例,探讨规则强制法律效力的终止时间,以及第三条第6款的不足之处,冀对新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海商法协会共同制定的《运输法草案》(或称《鹿特丹规则》(草案))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国际债券交易在实践中通常依当事人意思自治确定其准据法 ,但此种自体法的效力受到国际债券交易中的强制规则的限制。本文主要从外汇管制法和消费者合同这两个方面入手 ,分别探讨了国内外汇管制法规的效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 8条 2款b项的准用性、以及《罗马公约》第 5条之消费者合同条款对于国际债券交易准据法的限制。这些均构成国际债券交易准据法的例外 ,共同支配国际债券交易中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从海牙/海牙-维斯比规则的强制法律效力入手,通过对规则第三条第6款"一年诉讼时效"含义的解读,结合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及中国香港无单放货的相关判例,探讨规则强制法律效力的终止时间,以及第三条第6款的不足之处,冀对新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海商法协会共同制定的<运输法草案>(或称<鹿特丹规则>(草案))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健康权作为二战后兴起的一项重要人权,其发展路径具有从国际法向国内法扩展的特点。"人身的固有尊严"是健康权的正当性基础所在,也决定着健康权的基本内涵。《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第1款规定的健康权既是自由权,也是社会权,既指获得卫生保健的权利,也包括获得构成健康基础条件的权利;第12条第2款规定只是列举了公约起草者认为特别重要的四项义务,而非缔约国的全部义务。缔约国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必须结合公约第2条规定的一般义务条款加以判定。健康权的实施机制包括缔约国报告机制、书面申诉机制,以及调查报告机制三种,不同机制对缔约国的约束力不同,综合运用多种机制确保健康权的有效实施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心智障碍者即是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主要适用对像,也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的调整对象。《公约》第12条倡导的尊重心智障碍者人权和自由的观点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尊重,但《公约》第1号《一般性意见》对《公约》第12条的解释确属脱离实际,导致我国国内对成年人监护的争论此起彼伏,无行为能力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监护是否应与行为能力相脱离、是否应以支持决策全面取代监护是各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在厘清争议的前提下,未来应通过司法解释对《民法总则》的相关内容做出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6.
论提单中有关法律适用条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提单中有关法律适用的三条款一法律选择条款、首要条款和地区条款提单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而成为航运实务中的重要单证之一。尤其在件杂货运输情况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实际上取代了运输合同,因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提单背面条款中得到具体规定。目前,虽然调整提单的三个国际公约——“海牙规则”、“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均已生效,但由于各公约缔约国有限,缔约国对公约内容解释不同,规则本身规定之不完备和相互间规定之不同等多种原因,承运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不但没有得到全面统一,反而使提单领…  相似文献   

7.
张美榕 《时代法学》2011,9(2):116-121
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为国际间儿童诱拐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国际方法,该公约在1997年7月1日之后继续适用于香港,并经转化为香港法例第512章《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对于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适用的案件,适用《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而对于非公约调整的案件,则适用普通法规则。为了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香港得以更好地施行,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02年4月29日作出了《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2009年10月,政府当局对《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8.
蔡桂生 《法学家》2014,(1):67-78
尽管刑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9条第1款给共犯从属性说留出了论证空间,但刑法第29条第2款构成了该说的法律障碍,该款事实上反映的是教唆的独立性。在解释该款时,应将法律规定上教唆的未遂和学理上未遂的教唆区分开,并将该款解释为立法上规定的、教唆犯独立成立的例外条款。虽然独立性例外说和两重性说一样,都会促成将第29条第2款解释为未遂,以及都无法解决因立法之故而导致的处刑失调,但在法律适用上和从属性原则立场上,独立性例外说并不同于两重性说。  相似文献   

9.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被选择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权利和应该行使管辖权的义务、未被选择法院不行使管辖权的义务以及临时保护措施不受公约约束的例外规定.关于公约中所规定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作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义务、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例外情形、不审查与事实认定、先决问题、损害赔偿问题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0.
诉讼请求、诉讼标的、判决主文与实体请求权相关,是实体请求权在诉讼程序中的转化呈现。但此相关性在我国诉讼实践中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赔礼道歉的不可替代性和不可执行性使其成为《民法典》第1000条诉讼落实的障碍。法官可以借助比例原则来判定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赔礼道歉应当被鼓励,但不应该也无法被强制。当被告抗拒赔礼道歉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辅以精神抚慰金比赔礼道歉更符合第1款的“相当”性要求。第2款规定的公告或公布判决书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属于替代执行。是否采用此种措施应由法院的执行机构依照比例原则决定,并要充分尊重权利人的程序选择权。立法机关应当重新审视赔礼道歉作为人格权请求权内容和民事责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周成泓 《法律科学》2012,(2):172-180
亲子鉴定是解明亲子关系的利器。亲子鉴定协力义务属于公法性质的勘验协力义务,其义务范围和主体范围均较为广泛。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法理依据有诉讼经济、证明妨碍及事案解明义务三个。是否科处被检人协力义务,在实体上应当本着保护子女最佳利益的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在程序上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被检人在具备正当理由时得拒绝鉴定,但不当拒绝的,可对其进行直接强制或间接强制。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意义积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适用条件不明确、当事人程序保障条款缺失、拒绝鉴定所生法律效果较为模糊、适用的主体范围偏窄以及与实体法没有很好地对接等。  相似文献   

12.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根基。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而言,根据我国已加入的《纽约公约》第 4条的规定,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申请人应向执行地法院递交书面的仲裁协议,因此仲裁协议是否书面存在直接关系到已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以及仲裁裁决是否能得到执行地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仲裁协议是否书面存在,需要结合有关的事实来判断其是否符合《纽约公约》第 2条第 2款关于书面 (仲裁 )协议"谓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规定。笔者在最近办理的一宗案件中所涉及的仲裁条…  相似文献   

13.
儿童权利保护的"最大利益原则"研究(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上接本刊 2 0 0 2年冬季号第 431页 )二 “最大利益原则”的运用与问题(一 )“最大利益原则”在立法、司法中的运用就国际层面来说 ,最大利益原则虽然受到国际文件的青睐 ,但长期以来 ,围绕着在特定的背景和场合下 ,如何进一步阐释该原则的真正涵义和具体运用这一原则 ,一直争论不休。公约第 3条第 1款通过对该原则的深化及其外延的扩展 ,使它具有了纲领性、平衡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根据奥斯通先生的分析 ,原因有三 ,一是其他的国际文件并非专门探讨儿童的权利 ,而只是在与妇女有关的问题中涉及到 ;二是《儿童权利宣言》制定时的背景更多地…  相似文献   

14.
由于《TBT协定》中缺少类似《GATT1994》第20条的一般例外规定,因此上诉机构对该协定第2条第1款国民待遇原则“不低于待遇”要求的判定适用了合法监管区分例外标准,以维护成员方的监管自主权.根据该标准,如果技术法规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不利影响完全源于合法监管区分,那么该法规就不构成对“不低于待遇”要求的违反.然而,合法监管区分例外标准能否真正保障成员方的监管自主权值得怀疑,因为该标准不但本身存在模糊和矛盾之处,其与《GATT1994》第3条第4款和第20条的适用法理也不尽相同,从而会导致成员方就同一事项在不同条款下享有不同监管自主空间.我国宜在今后TBT案件的参与策略和技术法规的制定两方面着手应对合法监管区分例外标准.  相似文献   

15.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88年10月在第16届大会上通过了《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这是自从1951年第7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以来所制定的第30个公约,它是在系统、详尽地比较研究各国有关继承的国际私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合理因素和先进解决方案,反映了当今不同法系各国在继承国际私法规则上的协调,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惯例。《公约》共5章31条,规定颇为详细,内容十分丰富。本文试就公约的主要内容,着重就公约所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其对我们的启示略作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6.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国际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是在统一国际私法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成熟的。该机制在有关儿童国际保护的公约,特别是1980年海牙《国际儿童诱拐民事方面的公约》实施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中央机关合作模式和法官直接交流的模式。目前,该机制在统一国际私法领域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  相似文献   

17.
对于因解释和适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引起的争端,公约自身建立了一项复杂的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公约允许争端一方单方面提起具有约束力的强制程序,尤其是诉诸强制仲裁程序以快速有效地解决争端;另一方面,公约规定了强制性例外和任择性例外等条件以授权缔约国将某些类型的争端排除适用该程序。菲律宾就南海问题向中国单方面提出强制仲裁解决,其诉求必须符合公约规定的一系列条件,尤其是公约第298条规定的任择性排除事项。而菲律宾提出的三类诉求:"九段线"与历史性权利问题、岛屿/岩礁的地位问题以及海洋划界问题明显属于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声明排除适用公约强制仲裁程序的争端,仲裁庭不能就此取得管辖权,从而应该裁定对本案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程度的日益加深,国际货物买卖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订立,就是针对越来越多的跨国贸易,为其提供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准绳。《公约》第35条就是具体规定了作为合同的卖方应如何满足交付货物的要求。《公约》第35条共有三款内容,第一款规定了货物与合同的相符,是判断货物合乎要求的最初条款;第二款是在当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同意的情况下适用,明确了一系列设想问题的解决;第三款则规定了卖方的对存在交付不符的免责。  相似文献   

19.
中国作为《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经修正的《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成员国,有着繁重的履约义务。为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中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立法。但面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强制淘汰期的到来,现有的立法存在诸多缺陷,不能满足国际履约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中国正在起草制定更高级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立法,并将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如期甚至提前淘汰应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相似文献   

20.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十八条而设立的条约机构即为监督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履行其根据公约所负义务的情况而设立的专家委员会。人权事务委员会是否可以被视为一个国际人权司法机构或准司法机构,是一个存在着广泛争议的问题。本文以人权事务委员会第1096/2002号来文为例分析并阐述了其在个人来文程序方面的准司法特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