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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改革不仅涉及诉讼法、实体法中的诸多问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法制建设的策略,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目前,审判改革正进入一个最为关键的阶段。在审判改革的格局中,一个首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审判改革后要建立怎样的审判新模式。我们认为,审判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使审判规律在新审判机制中得以充分反映,所以,审判改革必须建立在审判规律理论基础之上。为此,我们先来探讨一下什么是审判规律。一、关于审判规律(一)对审判规律的探索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的调节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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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新年来临之际,本刊编辑部的同仁总会情不自禁地谈论起一个共同的话题:新的一年,我们该以怎样的新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的面前?又该为我们的读者做出怎样的新的奉献?而今年,这个话题似乎谈论得更早——早在两个月前,我们就已开始为之“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因为我们从2006年1月起将肩负起一个崭新的使命——《江淮法治》由月刊改为半月刊!《江淮法治》的扩刊,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作出的一个重要决策,是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工作给予的一个有力支持,也是本刊全体同仁必须肩负的神圣责任。《江淮法治》作为省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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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法院在民事审判和经济审判工作中,进行了改革审判方式的尝试,由过去审判员主持下的纠问式改为诉辩式,也就是采用辩论式为主与有限的纠问式相结合的审判方式。这一改革,无疑给律师施展才华提供了一个契机,但是也加重了律师在诉讼代理中的责任。为适应变革,笔者的体会是:一、及时做好心理准备。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一方面我们习惯了纠问式审判方式,另一方面又认为这种方式不利于发挥自己的作用。就连社会上的很多人,从电视上看到的香港审判方式,也觉得人家的律师有才华、有作用。而现在突然之间改革了审判方式。当事人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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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发现真实受主客观两方面的限制,无法对每一个要件事实都了如指掌——真伪不明的情况必然存在。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证明责任的分配与推定的适用。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某些情况下,推定即证明责任分配的规范。正确认识推定和证明责任理论有助于指导司法审判的各项工作,从而防止裁判的随意性,使裁判更加客观公正。由于审判方式不同,本文仅探讨部分大陆法系国家与我国关于推定与证明责任分配的关系,英美法系则不在研究之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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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以审判为中心庭审模式的认识误区
曾经看过一篇苏联作者写的文章,写的是一个生活体验—相信我们大家都有过这种体验:当我们坐的火车停在火车站时,旁边有其他火车经过,我们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火车开动了。当我们把目光放到窗外的静止的电线杆时,才意识到原来只是铁轨在震动而我们的火车并没有动。今天谈到审判中心主义,我就有一个疑问,现在我们的铁轨在动,我们放了很多车厢在铁轨上,诸如“审判中心下的检察改革”、“审判中心下的控辩关系”,等等。今天我们又加挂了一个车厢,就是“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这样的车厢挂了好多,但是火车开了吗? 相似文献
曾经看过一篇苏联作者写的文章,写的是一个生活体验—相信我们大家都有过这种体验:当我们坐的火车停在火车站时,旁边有其他火车经过,我们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火车开动了。当我们把目光放到窗外的静止的电线杆时,才意识到原来只是铁轨在震动而我们的火车并没有动。今天谈到审判中心主义,我就有一个疑问,现在我们的铁轨在动,我们放了很多车厢在铁轨上,诸如“审判中心下的检察改革”、“审判中心下的控辩关系”,等等。今天我们又加挂了一个车厢,就是“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这样的车厢挂了好多,但是火车开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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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制定的民商法中有一项重要的责任制度,叫做连带责任。它是多个行为责任人因为同样一个原因导致要担负同样内容的责任,每个连带责任人在履行相应的民事责任时并不会依据自己的行为在事件中的份额作为限制,而是对所有的责任都进行承担,并且由于责任人当中一人承担了责任行为而将所有责任人的责任都抵消掉的责任形式,它的作用是为了帮助受害人权益在受到侵害之后可以获得充分的救济。在审判实践中这个责任是由于多个原因而产生的,下面本文将对此进行归纳总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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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换言之.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在履行国家赋予的审判职责时就为法官。法官是审判组织的基本要素.审判组织的一切活动都是通过法官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来体现.可以这么说.法院的判决形式上以审判组织名义作出,内容却是法官理性思惟和逻辑推理的结果。由此可见。法官肩负着生死予杀、判明是非的重大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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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观念是指导审判人员开展审判工作的一种意识力量,也是启动法院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一把钥匙。波涛汹涌的市场大潮,正在有力地推动审判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矫正思想上存在的偏差和误区,只有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质和内在要求的正确的审判现,才会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发挥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应有作用。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应确立以下几个观念:——各项审判并重的观念。长期以来,法院存在“重刑轻民”或“重经轻行”的现象。应当说,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等审判都是法院同等重要的审判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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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规律与审判改革王少南,韩崇华审判改革不仅涉及诉讼法、实体法中的诸多问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法制建设的策略,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目前,在审判改革的格局中,一个首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审判改革后要建立怎样的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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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审判犹如当代国际人权法发展历程上的里程碑,它将自然法思想引入到以法律实证主义为基础的实在法中,突破了国家主权在国际人权保护中形成的障碍,明确了个人应承担的国际法责任与义务,使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不法主体,进而使法律的“应然”与“实然”结合在一起。联合国发扬光大了纽伦堡审判的精神和实质,使国际人权法成为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从纽伦堡审判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生效,后者目前所遇到的问题与60年前的情况相似,它是否能如设计者所希望的那样还需大国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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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错案追究制中错案标准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错案标准之界定 什么是“错案”?这是实施错案追究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由于“错案”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至今尚无科学定义,①所以在理论和实践中人们对其赋予了各种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例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把它界定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致使案件出现明显错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应由审判人员承担责任的案件。”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制定的经济庭审判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中采用列举法,将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是非责任颠倒.造成裁判严重不公.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导致错误裁判,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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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和完善司法官责任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在我国,由于党政直接干预许多具体案件的审判、检察工作.不可能实行司法官责任制;在司法机关内部,由于种种原因.长期存在着职责不清、权力不明的状况,也无法实行司法官责任制,法院、检察院基本上处于“案子大家办,同吃大锅饭,功劳人人有,责任无人担”的局面。如果出现问题,当追究起责任时,承办司法官把责任推到庭处领导.庭处领导把责任推给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有的案件甚至是由政法委员会最后拍板的。结果谁也说不清责任的界限.责任始终落实不到个人的身上。对于司法工作中的成绩,一般说成是党委领导正确,上级指导有方.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对于司法工作中的失误,也只好是人人有份,级级有责,总结教训而了之。成绩与错误,都与司法官个人脱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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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民事侵权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形式。近年来,我院及各辖区法院所审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所遇到的困惑与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点问题尤其值得关注。因此,有必要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以便于推进审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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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这个题目,我的看法是:审判中心及其所可能引发的程序结构变迁为证据法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空间或者说新的推动力,但这其中也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首先,就审判中心主义即证据法发展的空间或推动力而言,我觉得我们还处于想象之中。现在我们对审判中心主义的基本意涵和实现路径还有争议,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学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尚未达成共识。一个明显的表征就是:围绕审判中心主义所进行的地方性试点改革也呈现出较大差异,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技术性的程序规则和证据规范就更是如此。甚至包括最早推进庭审实质化试点改革的成都中院,大家都还在继续探讨而根本没有对此作普遍推广。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一个司法改革研讨会,有领导明确表示:“怎么搞审判中心主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实际上各家都还有不同意见。至于怎么做,也是不成熟的。”既然在如何理解和推行审判中心主义这个逻辑前提上都有不同意见,很明显我们探讨证据法应如何发展的时机还不太成熟。所以,我认为这个题目至今仍处于发挥主观想象力这样一个阶段。就此而言,学术界和实务界仍然需要围绕何为审判中心主义,如何实现审判中心这一命题上进行深入的对话与探讨,以期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厘清我国证据法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首先,就审判中心主义即证据法发展的空间或推动力而言,我觉得我们还处于想象之中。现在我们对审判中心主义的基本意涵和实现路径还有争议,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学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尚未达成共识。一个明显的表征就是:围绕审判中心主义所进行的地方性试点改革也呈现出较大差异,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技术性的程序规则和证据规范就更是如此。甚至包括最早推进庭审实质化试点改革的成都中院,大家都还在继续探讨而根本没有对此作普遍推广。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一个司法改革研讨会,有领导明确表示:“怎么搞审判中心主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实际上各家都还有不同意见。至于怎么做,也是不成熟的。”既然在如何理解和推行审判中心主义这个逻辑前提上都有不同意见,很明显我们探讨证据法应如何发展的时机还不太成熟。所以,我认为这个题目至今仍处于发挥主观想象力这样一个阶段。就此而言,学术界和实务界仍然需要围绕何为审判中心主义,如何实现审判中心这一命题上进行深入的对话与探讨,以期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厘清我国证据法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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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陪审制度异化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学研究中,对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一直是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方面,例如我们现在的陪审制度很大部分是基于对西方陪审制度的移植。在肯定国家这种对法治建设的热忱的同时.对“制度移植”的反思也就显得尤为必要。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刑事庭审制度改革方兴未艾.更直接引发了对陪审制度的存废之争。陪审员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立法初衷是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审判,扩大司法民主,加强对审判工作人员的监督,更好保障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拓展普法教育的途径。但由于立法技术上的不足、司法实践中陪审员制度流于形式.使得实践中问题重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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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增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越来越多,审理好这类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目前,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在适用法律上遇到一些困难,在确定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归责原则以及赔偿范围等问题上都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本文拟就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谁应该赔偿、谁是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才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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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近一年,一张曾经熟悉的面孔再度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和往常相比,她的曝光率有增无减——她就是曾经被誉为“明星”市长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不过,李启红此次露面是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她的丈夫、弟弟、弟媳等家族成员与她一起接受了审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