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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解决立法需求不断增加而立法供给不足的矛盾,《立法法》在第72条第2款大幅度扩大了地方立法主体的范围,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此,切实提高立法技术就成为这些地方立法权实现优质行使必须积极面对与破解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2.
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初次审议,我国立法法修改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立法法的修改关系着地方立法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科学合理地布局地方立法权,将地方立法权普及到所有设区的市,是地方立法权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立法法的修改尤其是地方立法权普及到设区的市的制度设计所引发的担忧和争论值得关注,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此次地方立法权制度改革对于创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推进地方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角度讨论地方立法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还会涉及地方人大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权能的合理划分尤其是强化地方人大的立法职能,从立法的意义上划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以及在更为广泛的决策意义上明确地方人大与同级政府、司法的权限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通过修改立法法,创新和完善地方立法权制度,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3.
近些年来,关于地方立法的讨论涉及一系列理论和实践课题,尤其是地方立法权普遍配置于设区的市之后,有关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正当性、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合宪性、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配置的合理性,以及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技术化等问题,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寻求共识,共同面向地方立法权配置上的变化及其带来的诸多问题。基于地方立法权的权力属性和运行逻辑,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基于宪法部门思维和宪法政治原理,基于宪法规范及其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论证地方治理与地方立法的关系,深化对地方立法权的合理性布局、地方立法权配置的合宪性、党领导立法的规范化、人大主导立法的有效性等问题的认识,科学阐释地方立法原则,完善和发展地方立法制度,实事求是地面向地方立法上"扩权收容"带来的实际问题,这无疑有助于更好地、完整地发挥地方立法权的应有效能。  相似文献   

4.
区域合作的深化使得跨地区共同性事项逐渐增多,同时对地方性法规间的协调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由此,由各地方联合制定地方性法规就成了区域合作的现实需要。它要求地方权力机关采取更加紧密的立法协作方式,对相同或近似的立法事项联合立法,形成一致的行为规则。但地方联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还面临着地方权力机关能否跨地区行使立法权以及地方联合制定地方性法规能否实行多数决等体制和法律上的难题。应努力在现行政治体制和法律框架下采取共同协商起草、各自审议通过的模式,或由地方政府出面协商签订法律文本、地方权力机关批准的合作模式,以实现区域内地方性法规的协调和统一。  相似文献   

5.
地方立法权的明细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目前关于地方立法权限的相关规定还较为模糊,严重制约着地方立法的健康发展,有必要通过宪法和相关法律对中央和地方、各地方立法主体、立法法规定的“不抵触”原则作出明确和细化。  相似文献   

6.
山西省各设区的市于2015年陆续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相继开展了立法活动,其立法前评估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2016年至2019年,山西省各设区的市进行地方立法前评估活动的数据显示,立法前评估主体单一、公众参与度较低、评估程序不完善等是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践中,为更好地构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前评估机制,必须统筹评估主体与相关事项,提高公众参与度,完善立法前评估程序,以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而推动山西省立法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似文献   

7.
王春业  任佳佳 《唯实》2013,(2):63-65
一、长三角区域地方立法的冲突表现及协作领域 长三角区域内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包括苏沪浙3个省级的权力机关、政府和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徐州6个较大市的权力机关、政府。长三角现有地方立法近900件,其中浙江318件、江苏363件,上海205件。由于协作不够,各地在立法时往往只从本地利益出发,  相似文献   

8.
《实践》2016,(10)
正根据立法法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自治区七个设区的市从2015年12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既是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也为地方法治建设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立法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开展地方立法,对于鄂尔多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为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  相似文献   

9.
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决定了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二级多层”的体例与模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其立法权限来源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的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授权。目前,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体制还存在着立法权行使错位等问题。建立完善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体制要始终坚持民主与科学的立法原则;借鉴发达国家地方立法体制的经济;提高立法的运作技术;健全立法听证制度;完善统一审议制度。  相似文献   

10.
《立法法》的修改实施,为设区市立法权的取得提供了法律依据。设区市取得与行使地方立法权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尤其对于山西省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义重大。为此,应抓紧制定完善《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从立法主体、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监督等方面为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提供正当性;进一步强化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从理论研究、体制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做足准备,使地方立法权的取得与行使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1.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完善立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保障。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开展地方立法需要立足本地经济、社会、文化、地缘现实,抓住关键,顺势而为,通过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和发展保障,引领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2.
如何利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加强立法工作,为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当前伊犁州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本文从阐述伊犁州立法的成功经验入手,分析了当前伊犁立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契合伊犁实际的立法工作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3.
自一九七九年国家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改变了由国家集中统一立法的格局,使地方立法成为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年来,大量的地方法规不仅为地方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弥补了国家立法的不足,也为国家立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以各地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为主要...  相似文献   

14.
制定有特色、可操作、有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考察有地方立法权的80个地方人大的立法实践可以发现,地方人大在立法理念、立法体制、立法过程等层面进行了诸多创新性探索。在理念上围绕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在体制上不断明确代表大会与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加强立法协商、强化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用法规规范立法;在过程中促进科学立项、健全起草机制、优化审议程序、健全评估机制。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实现地方性法规从"有"向"优"的转换,需要处理好人大主导与协商协同的关系、体系全面与"少而精关键几条"的关系、维护法制统一与坚持地方特色的关系、法规制定与法规执行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正在全国范围内,地方立法权的主体从"较大的市"扩展到284个"设区的市",标志着我国地方立法进程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对争取到"门票"的地方来说,能否接住并用好立法权,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2月1日,泸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及市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市七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这  相似文献   

16.
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了我国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主体扩容是地方社会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使各设区的市立法能力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山西省设区的市均顺利开展了立法工作,在机构建设、新法出台、立法需求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立法理念有误区、人才配置不到位、机构设置不科学、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实践中,应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立法理念,优化立法人才配置,合理设置立法机构,建立健全立法制度,不断提升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以助推山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7.
吕会庆  张巍 《世纪桥》2014,(8):26-27
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影响了地方因地制宜配置资源、安排收支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果。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具有法学理论依据,同时也有利于地方政府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和效益、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以及优化资源配置。在实践中,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要兼顾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因地制宜,遵守事权、财权、税权相统一原则和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税收立法权体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分权、分税、分管。正确划分税收立法权是实行分税制的逻辑前提。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存在着明显的的弊端,典型表现为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的税收立法体系,降低了税收的立法级次,影响了税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及权威性;税收立法主体多元化及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导致税收法律法规不统一、不完善和过分原则化以及地方缺乏适度的税收立法权。尽快颁布税收基本法;逐步建立以税收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为辅的科学统一的税收立法体制;合理划分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税收立法权限;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等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9.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独立法定职权。从1988年至今,我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但内容大致相似。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立法缘由、质量和效果,可以看出地方立法还存在诸多不足。如何使这些法规切实管用,是地方立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20.
柴方胜 《求实》2013,(Z1):58-60
<正>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79年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立法权以来,全国已制定地方性法规一万多件,地方立法工作成就斐然。但是随着立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立法冲突问题日渐突出。加强地方立法监督,解决立法冲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已成为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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