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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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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看,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政府的价值定位是工具性的,由此决定了政府人的角色定位为“公共人”,即政府人必须表达公共意志、维护公共利益与实施公共行为。从权利与义务时等的角度看,“公共人”拒绝部分“私权利”是合乎逻辑的。  相似文献   

2.
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看,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政府的价值定位是工具性的,由此决定了政府人的角色定位为"公共人",即政府人必须表达公共意志、维护公共利益与实施公共行为.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公共人"拒绝部分"私权利"是合乎逻辑的.  相似文献   

3.
论城市房屋拆迁的社会公共利益目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当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实践中存在着严重的社会矛盾和诸多的社会纠纷,而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是国家对公民土地使用权的征用。公权力干预私权利的合法性根据应该而且只能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法律必须有明确的界定,以防止拆迁人滥用拆迁权损害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从实体方面来看,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基于公共目的与公共使用;从程序方面来看,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予以客观公正地认定。  相似文献   

4.
权利可以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法律社会化的趋势在促使社会法这一法域出现的同时 ,还导致了公权利和私权利的渗透和融合及混合权利的产生。混合权利强调对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保护的平衡 ,其实质体现了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知识产权的运行本体和运行过程无不散发出这种新型的混合权利的特质。明确知识产权所具备的公权利和私权利的双重权利属性 ,对于知识产权法的定位和基本原则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杨名 《小康》2005,(12):56-56
《物权法(草案)》虽然明确了物权取得和行使的权利,但是物权在法律里面属于私权的概念。那么当私权遭遇了公共利益,该怎么办?如何确定社会公共利益对私权的限制边界?《物权法(草案)》在这方面还应该有哪些改进?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小康》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教授。《小康》:什么是“公共利益”呢?目前我国法律有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吗?您能举例说一下“公共利益”概念模糊的危害吗?对此您有什么建议吗?刘俊海:这就是非常遗憾的地方,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能够说清楚什么是公共利益。既然公共利益的内涵和…  相似文献   

6.
公共利益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力度以及地方政府的拆迁空间。但这一概念总是面临这样的考问:什么是公共利益?有无判断的标准?应当由谁来界定?界定的过程又应当是怎样的?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公共利益是东道国普遍使用的抗辩理由,但使用公共利益抗辩胜诉的比例不容乐观。如何更有效地运用公共利益抗辩制度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利益值得更加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8.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而在法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保护农民的私权利,可以从私法角度对公权做一些约束,并体现在土地征收立法中,从而找到一条在私法典中建立以私人财产权保护为价值理念的土地征收制度的路子。  相似文献   

9.
记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各界有很多争论,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有人认为条例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过于宽泛,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公共利益能够清晰界定吗?  相似文献   

10.
乔然 《前沿》2007,30(10):170-1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侵犯隐私行为确立为违法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立法规定忽略了隐私权的可克减性原则,即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利益冲突时个人隐私要受到限制的原则,将以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均视为违法行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势必造成公安行政执法中认定的偏差和行政自由裁量随意性加大。法律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行为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行为,也即相关权利人的隐私权在以下情形中应当克减:第一,为维护公共利益等目的,散布公众人物的隐私行为;第二,源于职务需要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隐私行为;第三,公共场所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行为;第四,工作场所的偷窥、窃听行为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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