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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诈骗罪的财产处分除了客观的财产移转之外,还须具备处分意识,即对所转移的财产有所认识。处分意识对财物和财产性利益的认识程度有着不同的要求:在处分人对财物认识程度的问题上,处分人是否有必要对财物本身的种类、价格、价值、数量、重量等事实具有全面认识,需要具体分析;在处分人对财产性利益认识程度的问题上,处分人至少应对财产性利益转移的外形有间接认识。  相似文献   

2.
诈骗罪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即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和被骗人的处分行为。处分行为是诈骗罪中十分重要的构成要素,是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诈骗罪中行为人取得财物,必须是来源于有处分权限的被骗者基于认识错误有意识的自愿处分。处分行为的本质是财产的转移占有。  相似文献   

3.
根据欺骗是为窃取创造条件还是诱导交付,何者对财产转移起决定性作用,可以对盗骗交织犯罪作第一层过滤。再根据被害人控制意识与控制可能性的有无,又可将交付型盗骗交织犯罪分为纯正交付型和不纯正交付型。在纯正交付型盗骗交织犯罪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欺诈隐瞒行为,被害人理应辨明真伪但陷于圈套,交付归根结底是缘于欺诈而作出,未脱离骗取的本质,采用"处分意识不要说"以诈骗罪论具有合理性。个别情况下还需考察被害人对于事实之真伪是否具有实质性审核判断义务,若有实质性审核判断义务但因没有认识或者预见到而交付当属受骗,不构成被利用的工具;不具备此义务而作出的交付则属于被利用的工具。"偷换二维码案"中的处分人只是依照交易习惯或者惯例而行动,没有实质性审核义务,事实上与机器无异,因而属于被利用的无意识的工具。"收购水稻案"与"收购废铝案"的被害人本身有处分全部财产的意思,行为人通过做手脚的方式使其对财物的数量和价值发生错误认识从而少支付价款,属于欺骗他人免除债务型诈骗。盗骗交织犯罪只有一个行为对财物转移占有起决定性作用,当属一罪,按照想象竞合处理会不当加重行为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4.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是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其所有的财产可以行使的权能。而权能则是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每项权能都有其相对独立性和可分性以及特定的含义,现分述如下:(一)占有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这往往是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消费(包括生产性的和生活性的)、投入流通的前提条件。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  相似文献   

5.
在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侵财犯罪行为中,商家是此类案件的受害人。商家与行为人之间也不存在诈骗罪所要求具备的处分意识和处分行为,因此不满足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行为人谋取非法财产的手段方式,其本质特征都具备秘密窃取的属性,并且在顾客与商家达成交易合意的同时,顾客扫码付款的瞬间,商家已经在观念意识上占有了支付款,行为人运用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手段,将商家的合法的占有转成自己的非法占有,满足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应适用盗窃罪加以惩处。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视其辖区内的国家遗产为地方资源,视自己为当然所有者和合法代表,因而理所当然地拥有对国家遗产的占有、使用、效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正是滋长各地擅自处分国家遗产并造成遗产破坏的主要原因。国有遗产是全民所有的财产,只有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才是国有遗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地方各级政府没有对其进行处分的权利。因此,  相似文献   

7.
在本质上离婚协议(1)是以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为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后果;离婚协议中财产给予条款仅为夫妻双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和债务的合意,其不能直接发生给予财产所有权移转的后果。但基于其掺杂着道德伦理、情感等诸多因素以及与婚姻关系解除直接关联,故而登记离婚行为一旦完成,给予财产一方就不能撤销,并能排除给予财产一方普通金钱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8.
一、唐朝政府对土地私有产权 保护相关法律及措施 一是保护私人土地所有权.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正> (一)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兼并、破产、收购、合并、重组等是经常发生的.在这些变化中间,主要是产权的变更、转让、抵押、认购等资产的本质和形式的变化。产权是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统称,是财产关系在企业运作中的一个动态概念,是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的,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定权益。一般说来,产权主要包括两种权利;一是财产所有权,它反映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是产权的基础;二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可分解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行为权利。至于企业产权主体人格化和一体化原则、谁投资、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经济利益日益敏感和关注,对个人财产及权利保护的需求和呼声日趋强烈,夫妻财产关系日趋复杂,因财产归属、占有、使用、管理、处分、收益及债务清偿等引发诸多纠纷和问题。面对新变化和新问题,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愈来愈显示出其不足,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完善夫妻财产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调查表明现阶段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具体表现为:知识产权认知水平偏低、知识产权信仰与尊重感不够、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为此,应转变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观念,实行专门教育和普及教育并重、课堂教育与课外宣传及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强化以知识产权意识为主的教育内容,以提高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规定为独立的定罪行为,因此使得扒窃犯罪成为盗窃罪的特殊行为类型。扒窃型盗窃罪着手的认定需要在坚持实质客观说的基础上通过时间和空间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只有当行为的实施对被害人财产法益具有现实而紧迫的危险时,才是扒窃犯罪的实行行为。具体而言,行为人为实施扒窃所进行的"试探行为",已经使得被害人的财物处于随时脱离占有的状态,对被害人的财产法益产生了紧迫的危险。但"试探行为"不能作广义的理解,只能是具有侵害财产法益紧迫危险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公众治安安全感是评价治安秩序的核心指标之一。公众安全感是社会各界对治安秩序状况感受的集合,它具有客观性、稳定性的特点,在评价治安秩序上具有综合性,比单用违法犯罪指标测评治安秩序的可比性更强。公众安全感是人们对治安秩序状况的主观反映,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在评价治安秩序上又具有相对性,它与治安秩序好坏并不完全成等比关系,不能用安全感测量值的高低来衡量治安秩序的好坏,而应该结合犯罪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在进行综合评价中,必须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公众安全感的权重值。  相似文献   

14.
占有制度是各国民法中重要的制度之一 ,对于判断物的归属 ,明确占有人的权利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该制度 ,不仅给许多民事法律关系造成障碍 ,而且造成刑法实践中的一些矛盾、问题。确立完善的占有制度 ,通过占有的事实赋予占有必要的权利 ,有助于准确地认定罪与非罪、区分此罪与彼罪 ,更加公正合理地量刑。  相似文献   

15.
民法与刑法上财产占有概念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与刑法上的占有,都是指占有人以占有意思对财产进行实际的控制与支配,但民法上的占有与刑法上的占有在占有的意思、占有的对象物、占有的客观、占有制度功能方面均有不同。民法上的占有在客观方面不仅表现为对物的事实上控制与支配,也包括通过法律关系的间接控制与支配。刑法占有作为一种单纯的事实支配状态,其法律手段对财物的控制与支配看重的是占有人对财物的现实控制与处分地位。梁丽案是民法上的占有,不属于刑法上的占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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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组织认同感理论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组织认同感是组织成员与组织中各种因素发生相互影响后出现的一种现实而具体的感受。个体对组织的认同感越强,越有可能持有组织的观点和采取对组织有利的行动。  相似文献   

17.
判断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等职务犯罪的前提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定性问题。研究这一问题,本文认为,不能从犯罪对象入手,而应从犯罪构成入手。从刑事法律角度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财产承载着国家或劳动集体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非公有一方的财产所有权。国家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行为,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构成贪污罪又构成侵占罪,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因此应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在数额认定上,则应以其非法占有的全部财产价值计算。  相似文献   

18.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日益猖獗,以传统的诈骗罪规制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面临诸多困境,诈骗罪要求的欺骗行为、数额结果、被害人处分意识等要件受到冲击和挑战。增设电信网络诈骗罪不仅必要,而且可行。电信网络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和信息安全,其中信息安全是主要客体,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考虑到电信网络诈骗罪的特殊性,合理配置主刑和附加刑,并充分发挥保安处分性质措施的作用,满足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关于法官依常理断案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慈 《桂海论丛》2008,24(3):81-83
常理客观地存在于法的制定和实施中,法官依常理断案可以弥补成文法的局限性,削减法官对事实认识的局限。然而,由于社会公众的不理解以及法官法律论证能力的欠缺,法官依常理断案时常陷入困境。法官依常理断案并不是也不应当是完全任意的,应当结合中国实际设计一些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尽量将法官依常理断案的副作用降低到不影响裁判的正当性、准确性的程度。  相似文献   

20.
对公安民警进行养成教育,目的是形成公安民警正确的观念、良好的作风,从而牢固树立公安 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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