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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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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届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是祖国大陆从法理上遏制“台独”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体现了中华民族反对分裂和促进国家统一的强大意志,必将对促进两岸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发展,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助中国政府和人民掌握反“台独”斗争的主动权,依法遏止“台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意义十分重大,既是国家法律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步,更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促进中国早日实现统一的重要步骤。制定《反分裂国家…  相似文献   

2.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该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充分表达了全中国人民维护祖国统一、捍卫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这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和实施,是一部“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的法律。对于这样一部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事关国家主权、事关全国人民的情感与尊严的宪法性法律,我们应该有深入的认识与理解。一、《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背景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  相似文献   

4.
《反分裂国家法》通过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当日,胡锦涛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了《反分裂国家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分裂国家法》对本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关于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关于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等都作了规定。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同时,也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二○○五年三月十四日(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6.
《统一论坛》2020,(2):77-78
2005年3月14日,中国政府根据陈水扁"台独"势力在台湾执政、"台独"气焰猖獗的情况,为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业而制定实施《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极高权威性,前瞻性,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重要战略决策。  相似文献   

7.
时讯     
《两岸关系》2005,(5):67-72
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海南各界座谈: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刚刚结束,3月16日上午,海南各界的代表汇聚一堂,座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大家认为,《反分裂国家法》高票获得通过,显示了13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统一、坚决反对"台独"的强大民意,反映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声。大家一致表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我们坚决拥护。  相似文献   

8.
2005年3月14日,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在海峡两岸和世界各地产生了巨大反响。笔者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以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推进两岸和平统一为目的一部重要法律,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举措,是完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也充分显示了祖国大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和决心。《反分裂国家法》的推出在海峡两岸产生的巨大政治效应及深远影响,一定会超出人们的预料,用“不是百万雄师胜似百万雄师”来形容是不为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将影响台海两岸的局势走向自从1979年1月中国全国人大…  相似文献   

9.
2005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实施《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一、和平统一完全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阐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从争取两岸和平统一大局、从台湾同…  相似文献   

10.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两岸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相似文献   

11.
Jing Tao 《当代中国》2015,24(96):1092-1110
This article uses a hard law—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to examine the depth of China's socializa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regime and the relative weights of sovereignty and human rights norms in determining China's policy choices. It shows that the reasons for China's rejection of the Rome Statute are twofold. On the one hand, Chinese leaders have not fully internalized human rights norms, and they prioritize state sovereignty over human rights when making decisions. On the other hand, the legalized Rome Statute sets up an independent court with mandatory jurisdiction and grants the Prosecutor the ex officio right to investigate a crime. Such treaty provisions may have negative impacts on China's core sovereignty of territorial integration and regime security, thus imposing high sovereignty costs on China. Therefore, China resolutely voted against the Rome Statute, even if such an action made it a small minority outside the international mainstream. These findings indicate that China is still in a weak socialization stage and is not able to take on binding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obligations with high sovereignty costs.  相似文献   

12.
美国军用侦察机是国家航空器.依据国际法规范,国家航空器在专属经济区上空不享有随意飞行的权利;国家航空器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国领空;违法飞行的国家航空器,不应享有主权豁免.美国应对其在"南海撞机事件"中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承担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3.
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础。自二战后 ,特别是近十几年来 ,国际社会中各种现象 ,如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组织的迅速增长、国际人权和国际司法的发展 ,对传统的主权观点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尽管国家主权在当代国际关系中面临诸多问题 ,但国家主权仍是国际关系的基础。主权应是相对的 ,从国家实践看 ,主权权利可以依国际法规则而加以限制 ,但这种限制必须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4.
引渡是国际公法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国家间在相互尊重主权基础上展开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引渡理论精微渊深,一直以来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实践的发展休戚相关,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权利的实现途径。以引渡实践为依托,对引渡理论特别是引渡诸原则进行历史梳理,同时结合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大背景,讨论引渡实践的困境和引渡替代措施的前景,对我国反腐败国际刑事合作实践将会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5.
主权被认为是现代民族国家的本质属性,也是国际法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美国学者路易斯·亨金在《国际法:政治与价值》一书中充分论述了他的主权思想,在国际关系变化的背景下,路易斯·亨金认为国际人权法的兴起、世界经济发展以及国家豁免制度演变等因素构成了对传统主权学说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仪喜峰 《桂海论丛》2013,(6):116-119
海洋战略的根本性、重要性及长期性等特征决定了它属于一项基本国策。海洋战略涉及宪法调整的国家主权,凸显出国家统一和主权完整的宪法价值;涉及宪法对国家的整体调整,彰显出宪法的制度安排价值,并折射出宪法保护国防与经济安全的价值诉求。“海洋入宪”有其必要性,解决海岛海洋争端和提升我国海洋执法的正当性均需宪法提供明确的依据;十八大报告为海洋入宪创造了契机,我国的海洋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修宪时可在宪法中增设涉海条款,明文规定海洋属于我国的疆域。  相似文献   

17.
在1874年台湾漂民案中,知识精英和东南督宪借助奏折、照会和报刊等介质,首次在晚清外交中构建起国际法话语圈。论者广泛援引万国公法,形成诸如强调领土不容侵越、属地原则下番地自治、指责日本踞台及索赔、禁止局外对日援助、保护在日华侨、请求国际仲裁之类的观点和建议。公法舆论不仅迎合了清政府“或谕以情理,或示以兵威”的对日交涉策略,而且呼应甚或引导政府决策与军事外交。以天下体系为圭臬,晚清中国对国际法采取选择性采择,内在地削减了由“实效管辖论”所造成的国际公法与天下体系之间的紧张与张力,展现了东西方国际秩序之间的对话与沟通。  相似文献   

18.
国家法制统一视野中的民族习惯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的主权要求国家法制统一,但我国的多民族性也决定了国家法在民族地区的统一实施必然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民族习惯法发生诸多碰撞.从理论和实践来看,这一现象的产生从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来说都有其深刻原因,国家法制统一和民族习惯的存在与适用都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如何调适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该文从民族习惯法的"限制"与"吸收"谈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对我国相关方面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课题浅析   总被引:9,自引:3,他引:6  
在领土主权意义上,“两岸一中”是现存状态,不需要追求,但需要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如何正式结束两个政权之间的敌对状态,达成有序分配内政和外交空间安排的共识;如何解决与两岸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问题。“领土主权一体,政府差序并存;存量原则不变,增量拓展共商”的原则可以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框架。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点是解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问题。双方可以在合作的基础上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沦述。  相似文献   

20.
弹性条款是与法官自由裁量权密切相关的,规定了框架性构成要件或者价值元素,需要进行价值填充,可以进行扩大或者限缩解释的法律规范。设置“弹性条款”,无疑可增加公司法弹性适用的空间。但对于新公司法中诸多弹性条款的规定,法官如何进行自由裁量,司法干预的程度和限度又将如何取舍,又是学界应当直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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