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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罪犯的人身危险性是客观存在的,对其进行科学的预测,既可以为监狱行刑提供参考依据,又可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和出狱后保护,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水文从刑罚学的角度分析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具有主体的特定性、再犯的可能性、人格的倾向性、时间的限定性、状态的持续性和可变性等特征,并认为罪犯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可以从其在犯罪和改造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测定.  相似文献   

2.
再犯通常是指两次以上犯罪的人,相对于初犯而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再犯行为的相对高发,已经引起学界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社会、家庭和再犯个人三方面导致再犯行为的生成,应从完善社会相关制度、加强罪犯心理干预、改善家庭环境等方面预防再犯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再犯人身危险性评估不完全等同于再犯预测。影响再犯可能性的因素主要有环境和个体因素。目前各种再犯预测研究所确定的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方法主要有追踪选样、回溯选样、初犯同期选样、初犯不同期选样等。犯罪人回归社会后的个体状况和社会状况是影响其再犯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4.
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变通方式,并未改变刑罚的种类和内容,对该类罪犯适用假释是对暂予监外执行性质的肯定,也是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同时也可提高司法效率以及假释的适用率。有效地判断该类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是其适用假释的基础,实践中的立法和案例则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假释的法律化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应当贯穿于判决前、入矫后、解矫前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应严格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每个阶段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危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决前矫正期内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基础,评估的重点在于社区风险的防范;入矫后的再犯危险评估是根本,以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危险性人格,不断提升矫正效果为目的;解矫前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关键,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为目标。  相似文献   

6.
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是配合监狱戒备等级分类制度而提出的。构建该工作模式的意义,在于提高监狱的预警功能、增强矫正方案对罪犯的适用性、增强监狱民警的专业性、提高刑罚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狱务的高效性、智能性。构建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需要建立统一的罪犯分类工作机构、明确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的任务、规范罪犯危险性分类的工作内容及流程、组建专业化的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队伍、搭建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的技术平台、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等。  相似文献   

7.
梁秀娟 《传承》2010,(24):124-125
刑法视野中的人身危险性是指犯罪人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具有主体的特定性,时间的限定性,以行为人的特定人格为其存在根据,对犯罪倾向性人格的否定性评价因素和具有反复继续性和可变性等五个特征。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具有较大区别,互为不同概念。司法实践中必须要准确把握人身危险性的标准以及人身危险性在刑法犯罪论与刑罚论中的定位。  相似文献   

8.
在监狱工作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政策,需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以假释为主、减刑为辅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根据罪犯年龄、性别、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差别,确定不同的适用假释时间期限和假释考验期限,降低减刑幅度,减少报请减刑裁定频率。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刑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9.
累犯是监狱罪犯群体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累犯不得假释,对累犯适用减刑也受到严格控制.累犯的改造难度较大,且人身危险性高,是监狱矫正的重点对象.目前,对累犯的矫正还存在缺少统计制度、没有实施分类管教、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以及未能实施科学的危险性评估等问题.有关累犯矫正的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10.
人身危险性是刑事实证学派的理论核心。人身危险性理论重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犯罪及其处罚中的作用,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着天然而密切的联系,体现人身危险性的各种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在定罪、量刑及行刑中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人身危险性成为定罪的根据,有助于调和定罪过于僵硬的问题。基于人身危险性的刑罚个别化可以使刑罚裁量有效合理,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相对于定罪和量刑,人身危险性在行刑中不但是对犯罪人施以何种处遇的依据,而且还能对原判刑罚进行修正,使之更有利于犯罪人的改造。  相似文献   

11.
论刑事诉讼中DNA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DNA鉴定解决了困扰司法鉴定多年的“同一认定”的技术难题。DNA鉴定结论能为刑事诉讼提供有力证据,但它仍然是证据的一种,并非“铁证”,盲目迷信DNA鉴定具有危险性。应该审查DNA鉴定的偶然重复性、污染可能性、鉴定水平的差异性、鉴定书的规范性,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DNA鉴定结论只有与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后才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其证据效力必须经过审判人员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并采信后才能体现。  相似文献   

12.
回顾我国监狱工作历史发现,改造罪犯目标的定位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不同时期表述不尽一致,但是其背后的基本精神却一以贯之。从罪犯教育学的角度看,这个目标定位就是罪犯教育目的问题。监狱工作的任务、罪犯改造目标和罪犯教育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罪犯改造目标具有理想性,现实具有复杂性,改造目标的定位影响着对罪犯改造质量的评价,研究罪犯教育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脱逃是罪犯的一种重新犯罪行为 ,特别是四类罪犯脱逃的危险性更大。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四类罪犯脱逃的动因 ,强化监狱防逃工作 ,做到“挖得出、管得住、改造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刑事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重大差异以及两法域间尚未签订双边刑事司法协助协议的现状,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一国两制"条件下.探讨两法域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立两法域认同的基本原则、"死刑犯不移交"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对于指导司法协助实务、依法惩治犯罪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5.
罪犯思想道德教育是罪犯教育工作中法定的、核心的工作内容。是罪犯矫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罪犯思想道德教育在教育内容和方法上存在严重不足,表现在教育内容与教育目的不符、偏离在押犯思想实际、教育内容与方法空洞等诸多方面,改革罪犯教育的内容,增设公民教育、传统道德教育的内容,将理论灌输式的教育模式转向注重实践的认知模式、体谅模式和社会行动模式.从而有效推进罪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所有罪名中唯一一个最高刑为拘役的罪名,也是刑法所有罪名中唯一一个不能适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的罪名。因此,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适用方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增加至四种,即醉酒驾驶、飙车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以及违规运输危化物品驾驶。鉴于醉酒驾驶与其他三种行为在行为方式、入罪标准和人身约束紧急性上存在不同,其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适用应当采用严格的"二分法"。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视野中的看守所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看守所制度作为未决犯的羁押场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实践中看守所的职能扩张已经影响到了看守所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原意,不利于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犯罪一直是社会的热点。近年来,随着数起引起社会广泛影响的交通肇事大案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犯罪,新闻媒体与法律实务更加关注对交通肇事犯罪的评价。然而,目前学界研究此类犯罪多从刑法规制的角度探讨,而隐藏在犯罪背后的深层原因却鲜有研究。任何犯罪现象总有一定的犯罪原因的外在展现和结果状态,从交通的组成因素探讨其对交通肇事的联系和影响,有助于发现交通肇事的本质,为交通事故的预防提供重要参考。  相似文献   

19.
曾芳芳 《桂海论丛》2008,24(6):62-64
“实然”的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状况存在着诸多制约,且随着其发展,这些制约力量逐渐呈现于农村场域,进而构成农村治理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因此,要在法律和制度框架下寻求弥补缺陷的方法和路径,以期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的完善来促成理性秩序的达成.要对制度之外的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实践理路进行积极的探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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