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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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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刑事政策。这一政策现面临难以兑现的困境。困境的成因:立法上的缺陷和司法解释的不当;片面的理解和错误的认识;执行不严、贯彻不力。摆脱困境的出路:澄清、纠正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错误理解和认识;为“坦白从宽”立法;加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司法解释;切实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  相似文献   

2.
论坦白从宽的法律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法制现代化及依法办案的要求 ,目前刑事立法对坦白从宽这一刑事政策的体现呈弱化趋势 ,决定了“坦白不从宽 ,抗拒不从严”司法悖论的产生。坦白从宽实质上是被追诉者与控诉方之间的一种利益交换机制 ,它可以提高诉讼效率 ,降低诉讼成本。坦白从宽的法律化是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 ,也是解决上述司法悖论的有效方法。坦白从宽的法律化宜采取简单易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3.
江晓阳 《新东方》2000,(2):26-27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中国老百姓非常熟悉的一句诗。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刑事政策,它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负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事实的义务。但是,在党和国家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强调人权保障的今天,再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为一种法律义务予以规定,显然已有些不合时宜。我们不应再继续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为国家的刑事政策,而应严格地按照国际条约的规定,在宪法和法律上承认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坦白从宽”在英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再度引起不少关注与争议。本文对英国刑事诉讼制度中无罪答辩、控辩交易以及量刑折扣等制度的实践运行进行了考察与分析,对正确认识国外刑事诉讼中“沉默权”等制度,理性看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陈春海  陈磊 《人民公安》2008,(17):54-55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为一项刑事政策.在我国沿用了数十年.它在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进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宽严相济的政策背景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仍然是与之一脉相承的司法理念。但是由于“坦白从宽”仅仅属于政策范畴内的条款.是量刑的酌定情节.最终是否从宽.以及从宽的幅度有多大,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这就使“坦白从宽”的法律效果大打折扣。为了防止将“坦白从宽”停留在口号上.从而最大限度地敦促犯罪嫌疑人走坦白从宽的道路.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其列入法律规定.应当比照自首的规定对坦白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坦白从宽法定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刘根  龙小林 《求索》2010,(4):145-147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推行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是轻罪政策与重罪政策的统一,是我国刑事政策的科学发展。在刑事司法领域,它完全取代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政策,也彻底废除了"严打政策"。它与西方国家普遍盛行的"轻轻重重"刑事政策没有必然的联系。  相似文献   

7.
“坦白从宽”立法的必要性与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刑事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执行中却出现了政策不兑现问题,严重影响打击犯罪和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当务之急是解决坦白从宽的立法问题。坦白从宽立法是弥补刑法的结构性缺陷,完善从宽政策体系的需要;是从根本上解决政策不兑现问题,维护国家刑事政策权威的需要;是适应打击犯罪形势的发展,提高侦查效率、节约侦查资源的需要;是与拟议中的沉默权制度配套,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的需要。在立法中应将悔罪态度作为影响量刑的因素之一;将坦白由量刑的酌定情况提升为法定情节;同时具有从重与从轻情节的,可以根据鼓励坦白和有利被告原则进行折抵。  相似文献   

8.
关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刑事政策,是我国司法活动的重要指导原则,在打击、惩治犯罪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我国刑事立法的不断完善,这一政策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坦白从宽不能够贯彻始终,并且其与“严打”政策也存在一定矛盾;有一些合法辨护行为也被视为抗拒而从严处理,违反了刑法罪行均衡原则;过分强调“抗拒从严”也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现象等。建议:1.将坦白从宽纳入刑法典;2.在程序上保证坦白的自愿性;3.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防止非法取证行为发生;4.废除抗拒从严的做法;5.对不配合公安司法机关的抗拒行为,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处理。总之,要尽可能把刑事政策转化为法律,以法律而不是政策来规范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9.
我国早在 2 0世纪 5 0年代就开始实行“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 ,立功折罪 ,立大功受奖” (以下称“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这一政策在打击犯罪、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方面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成为我国公安、司法工作的一大特色。但自从“两法”颁布以来 ,由于公安、司法机关在执行这一政策时有一些不同的理解 ,因此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一种反常的现象 ,即虽然侦查部门 (含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 )在讯问时 ,向犯罪嫌疑人宣传党的“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 (刑事 )政策 ,可是有的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却是“坦白从严 ,抗拒从宽”。执法部…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政策的历史和现实作用进行了考证,并对其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和运用这一政策,充分发挥其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震慑和感化作用。  相似文献   

11.
辩诉交易制度是美国刑事诉讼中颇具特色的制度 ,其生存于当事人进行主义的诉讼价值理念与诉讼构造中 ,有其合理的内核 ,对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改造与吸收辩诉交易合理内核问题提供相应对策与借鉴 ,并纠正对辩诉交易制度“误读”而产生的误解。  相似文献   

12.
引进西方国家的辩诉交易制度,还是完善发展我国“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是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面前的选择性命题。通过对两者的比较,得出这样的结论:移植“辩诉交易”不可行,“坦白从宽”法制化是当然选择。  相似文献   

13.
辩诉交易起源于美国,但现在却被越来越多的大陆法系国家所移植效仿,成为刑事司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辩诉交易的内涵着手,比较了两大法系在法律传统、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法官地位、案件当事人的地位的差异。由于辩诉交易被应用范围的越来越广泛,也引发了对刑事审判结果的思考,辩诉交易制度的存在使得刑事审判结果在英美法系国家是可以商量的,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定罪是不可以经过商量灵活处理的。辩诉交易在两大法系之间不断融合,差异越来越小。  相似文献   

14.
辩诉交易制度产生于美国,是美国特有的一项司法制度,它具有结案快、效率高等优点。在我国,司法机关也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显示了该制度的可行性,应当引入并加以借鉴。应从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制度名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审查机制和救济机制等方面,结合国情对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5.
美国答辩交易制度是其刑事诉讼民主化、法治化的体现,移植域外制度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审慎态度.但是我们也决不应该面对有益的变化视而不见、安于现状。通过对答辩交易制度的分析,认为移植答辩交易制度将会有助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现代化进程,同时认为当今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中的诸多制度也为答辩交易的移植提供了支持。  相似文献   

16.
辨诉交易制度是一项起源于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目前已被西方国家广泛采用.我国是否可以将这项司法制度作为他山之玉加以引入,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从辩诉交易制度包含的公正和效率的辨证关系分析,在我国引入该制度有一定的必要性.我国对辩诉交易制度的移植不能全盘引入,而应当是取其精华进行借鉴,使之本土化,对不足部分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止.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它是应时代的发展产生的较为人性化、注重人道主义、适度宽松灵活、诉讼成本低廉的现代纠纷解决制度。它不同于"辩诉交易""恢复性司法"等相近的制度,是社会转型时期新型矛盾层出不穷时的一种制度。它在带给轻微刑事案件更加便捷处理方式的同时,也可能因为没有立法对此制度的规定,侵害着其他的法益。本文就针对此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及使用过程中呈现出的弊端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制度改革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辩诉交易是美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制度 ,其存在的价值取向在于更好地节约诉讼成本和控制由对抗式的诉讼程序所带来的诉讼风险 ,曾被认为是程序公平的重要体现。在近年来欧洲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在进行刑事诉讼体制改革和制度移植过程中 ,都把辩诉交易制度作为其移植的重要内容 ,且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的注目。 1998年美国诉辛格尔顿一案的发生 ,在美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对检察官在共同犯罪中与刑事被告人之间的辩诉交易 ,获取刑事被告人的证言(即污点证人 ,taintedwitness)的行为 ,从国家作为一个主权者的权力、政府公共利益、被告人的公平审判权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辩诉交易理论在新的视角下获得了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辩诉交易制度在美国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体系。该文认为,辩诉交易在美国绝非是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之间的讨价还价,但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之间的交易是辩诉交易的核心环节,而此时检察官手中的权力对辩诉交易的形成和发展则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律师的有效辩护是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得以正当运行的必要条件,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帮助其与检察机关进行量刑协商,为其争取最大限度量刑优惠的关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辩护效果不甚理想。为了实现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需要厘清司法实践中律师有效辩护的现实阻碍,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特有的程序机制,通过适当转变律师的辩护策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建立控辩平等的量刑协商程序以及完善律师辩护权利的救济机制等措施,来推动实现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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