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从我国连续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来看,犯罪化都是历次刑法修正案的主题。在国家着力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下,需要从非犯罪化的视角审视经济刑法中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改革问题。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原理为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非犯罪化提供了理论支撑,就此探讨虚报注册资本罪从刑事立法上废除的可行性。在当前刑法典仍然规定了该罪的情况下,应该考虑从司法层面将该罪进行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2.
赵香如  孔源源 《求索》2008,(12):129-130
非犯罪化体现了以刑法谦抑精神为基础、以人权保障为目的的刑事政策之理念,它代表当今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刑法改革的方向。有学者主张,目前在我国实行非犯罪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从刑法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实践来分析,在我国实行非犯罪化甚有必要,非犯罪化与我国目前的刑事政策亦相吻合,非犯罪化的理念应贯彻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3.
段丽 《人民论坛》2013,(2):130-131
犯罪化是我国刑事立法发展的主导方向,在犯罪化过程中立法应当保持理智而谨慎的态度,遵循本土化原则,不能简单移植国外刑法的立法模式;应当遵循刑法谦抑性原则,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二者之间的关系。应当客观分析刑法应对社会风险的作用,并保持刑法体系的良性调控机制,在犯罪化的同时适当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4.
刑事立法犯罪化的提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伟锋 《前沿》2008,6(4):133-137
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刑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应在多大范围内介入社会生活的合理化问题凸现出来,刑事立法应该“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成了刑法演进中的一个主题。一种观点从个人权利奉位、刑法应当谦抑出发,主张我国刑事立法应该非犯罪化;另一种观点从保护社会秩序、刑法应当法网严密出发,主张我国刑事立法应该犯罪化;还有观点认为要建立、健全刑法出入罪机制,刑事立法应该循着非犯罪化和犯罪化双向思路进行。本文认为,就我国目前而言,刑事立法应当“犯罪化”,一方面刑事立法犯罪化并不意味着重刑和对个人权益的必然侵犯,也不意味着将刑法的触角伸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应转变观念,建立刑事一体化原则,完善司法制度,确保刑法制度的严而不厉。  相似文献   

5.
当前中国刑事立法处于不断犯罪化的过程中。总体来看,犯罪化的趋势符合社会转型中新增社会问题对刑法治理的需要;符合中国刑法当前规范确证的价值选择,也有利于犯罪防控;符合扩大司法权规制范围,以实现保障人权的宪法目标;符合公众对刑法的认同,以更好地接近刑法谦抑要求的"妥当的处罚"。但必须注意到,尽管犯罪化的整体趋势值得肯定,在当前犯罪化过程中的一些技术问题仍然值得商榷。探讨更合理的方式方法,才能让犯罪化趋势发挥最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公安研究》2009,(3):94-95
张明楷在《法学家》2008年第4期撰文认为,研究司法上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刑法的真实含义是在社会生活事实中不断发现的,司法上的犯罪化,并不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应当在遵循刑法第三条后段的前提下,积极地实行司法上的犯罪化;刑法第三条前段不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而是基于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特点,为了限制司法机关的出罪权、控制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所作的规定;我国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空间很小,因而不能盲目模仿西方国家的刑事司法策略与做法。  相似文献   

7.
黄汀  ;黄明儒 《求索》2008,(4):152-153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大学生犯罪司法处遇中适用的依据是刑法谦抑性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视角下大学生犯罪的司法处遇措施主要包括非犯罪化措施、非刑罚化措施和非监禁化措施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安乐死的争议由来已久,许多国家或在事实上或在法律上对安乐死作了非犯罪化处理。在我国,安乐死仍是一种犯罪。安乐死符合社会伦理道德,是生命自主权的体现,符合刑法谦抑、人道的基本原则;因此,安乐死应该非犯罪化。从我国国情来看,安乐死应该采取事实上的非犯罪化途径,时机成熟后再逐步地向法律上的非犯罪化过渡,最终单独立法,以实现安乐死法律上的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9.
非犯罪化思想及其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非犯罪化思想的出现既有其哲学基础和现实土壤 ,也有其法律理论依据 ,其具体表现为刑法谦抑思想和刑罚辅助思想。它不仅是一种现代刑法观念的实现 ,其更深远的意义体现在世界各国的刑法立法、司法实践中。这一观念的旨趣与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刑事政策思想相吻合。非犯罪化观念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超越意识形态的。  相似文献   

10.
西方非犯罪化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犯罪化浪潮的产生和流行 ,对世界刑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既不能盲目跟随 ,也不能视而不见 ,要对西方的非犯罪化运动的背景、实质以及我国的刑事立法现状做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对比。非犯罪化浪潮对我国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刑法对行为样态的调整要体现法益原则 ,以符合社会保护需要为出发点 ;二是定量因素上应该从宽入罪 ,保证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17.
传统规律观的立论基础是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近代经典科学,其理论内涵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和滞后性,所面临的理论困境日益凸显;传统规律概念的界定,偏重事物的内部联系,一定程度地忽视了事物的外部联系,使之走向绝对和机械;由此产生了传统规律范畴的先验性、宿命性悖论,并且衍生出人类真理认识上的悖论。  相似文献   

18.
数据库法律保护的若干争议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信息资料汇集的数据库对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引起了是否应对数据库予以法律保护的严重分歧。关于保护方式也众说纷纭,有版权法保护、邻接权保护、特殊权利保护、专有权保护、不当得利理论等意见,通过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最能维持数据库制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最佳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是该罪认定上的难点,也是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其中的相关问题应得到进一步明确。首先,公开性的本质是宣传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针对不特定多数的人进行宣传。其次,公开性与社会性存在交集和重叠,同时也各具独立价值。第三,在口头传播的性质认定上,应区分是否为集资人授意及集资人对集资信息的扩散持何种心态。第四,公开性不以虚假宣传为必要。  相似文献   

20.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