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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对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但仍然存在一些理解分歧,给司法实践认定非法集资罪带来困惑。针对该解释的规定,对非法集资中"社会公众"、"公开性"以及集资诈骗罪中特有的"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既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又侵犯了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将其直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将其直接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又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可预测范围。应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统一认定为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择一重罪论处;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认定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相似文献   

3.
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之集资诈骗罪存在的立法缺陷,易导致司法适用之错误。对集资诈骗罪概念的界定,应祛除立法罪状表述的缺陷,准确反映立法主旨。以法律解释之合理性为基础,对集资诈骗罪的概念、罪质要件以及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将有利于实现刑事立法之完善和司法认定标准之更新。  相似文献   

4.
正近年,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涉及金额较大,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律认定难。尤其是集资行为人向亲友吸收资金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对亲友能否认定为不特定对象、吸收亲友的资金应否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等问题更是司法办案中的难点所在。笔者认为,司法实务中向亲友集资行为是否认定为犯罪应严格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认定亲友为不特定对象应坚持审慎原则,向亲友集资的金额认定为犯罪数额应从严把握。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要之举。在该罪的认定上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第一,虚假警情应具备可信性和可感性的特点;第二,单纯编造虚假警情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第三,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从范围和程度、公共场所秩序和公安机关工作秩序两个不同维度判断;第四,本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与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在信息内容和犯罪手段上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6.
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的行为应当受到危险驾驶罪的规制。电动摩托车可定性为刑法意义上的机动车,醉驾电动摩托车的行为人也不缺乏相应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将其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的危险驾驶罪在司法与立法两个方面都亟待完善。就前者而言,司法机关应当把本罪的认定重心放在主客观方面的审查上而非车辆属性的判断,同时应摆脱抽象危险犯无需具体判断危险的误区,灵活运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交警部门应破除唯酒精论的执法方式,检察机关应对案件进行综合判断,落实好审查不起诉制度。就后者而言,可以通过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机动车概念,填补制度漏洞,同时可以通过设置行政前置与改造为具体危险犯的方式完善危险驾驶罪,贯彻实现刑法谦抑性,充分发挥刑法社会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7.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存在变更起诉罪名率较高、违法所得处理不统一、缓刑适用率偏高等三大问题.只有正确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要件"私分"形式上的相对合法性、一定程度公开性以及私分国有资产者是否均为决策者和具体操作者,才能正确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只有将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才能避免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处理的混乱、尴尬局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才能规范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从而保证缓刑的正确、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在性质上属于抽象危险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不仅涉及文义解释,还涉及到"情节恶劣"和醉酒状态的认定问题。作为抽象危险犯,该罪也可能存在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但从刑法的谦抑性考虑,对其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应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9.
集资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使用诈骗方法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方法应达到足以使一般人产生错觉的程度,对募集行为或企业远景进行夸张性描述,没有超过公众的容忍度,一般不宜认定为诈骗行为。单纯由于投资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的资不抵债,致使大量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也不宜认定为占有集资款的故意。  相似文献   

10.
合同诈骗罪的立法价值取向及其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由于立法将其归类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而成为刑法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也使司法界陷入对此罪进行认定和量刑的困惑之中。目前,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数额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等等方面,无论是刑法理论研究还是司法认定在认识上都陷入种种误区。实质上,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个特殊类型,既然诈骗罪的本质是侵犯财产所有权,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本质也是侵犯财产所有权。因此,将其重新归于第六章——侵犯财产罪,才是科学的立法价值观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当前,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着力推进党的制度体系建设。系统论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和分析党的制度体系的逻辑工具。系统的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要求我们要注意增强党的制度条文、制度层级、制度与外界的系统性、协调性,提高党的制度建设的公开性。  相似文献   

12.
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思想是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崭新命题,也是中国外交的重要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交往理论的运用和实践。当前,构建和谐世界要牢牢把握持久和平、共同繁荣这两大命题。尊重和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以平等开放的精神,加强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往,在对立统一中互利共生,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以实现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争论,一直是行政法学者争执比较激烈的问题。我国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一直深受前苏联“行政管理原则论”的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接受欧美国家“控权论”理论,进而开始从制度层面构筑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应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为侧重点,包括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14.
云南烟草产业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家贵  吉萍 《思想战线》2002,28(6):14-18
把产业竞争力作为一项指标体系来分析,云南烟草产业在名优品牌、规模经济、经济效益等方面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在科技创新、产业开放度、营销网络等方面竞争力不强。在国际市场上,云烟很难同外烟竞争,传统计划体制、地方封锁和僵化的行业管理体制是云烟提高竞争力的主要障碍,只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能在加入WTO的情况下不断提高云烟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15.
刘茜  邱远 《贵州民族研究》2007,27(6):195-202
贵州苗族拥有丰富而灿烂的民间传统、人生礼仪、信仰崇尚、技艺和节日等文化资源,它们以生命与非生命状态而存在,成为多元文化课程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多元文化课程资源应遵循价值性、开放性、现代性、针对性、需求性、公正性等筛选原则,并采用文化分析的策略加以开发与利用。  相似文献   

16.
党的作风是党的生命。新形势下 ,党的作风建设面临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和平环境的考验。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概括起来就是解决三个根本态度问题 ,即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 ,对待人民群众 ,对待自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最重要的是要从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做起。  相似文献   

17.
警务信息化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务信息化是当前公安机关面对的重要基础建设之一,是落实“金盾工程”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现代警务机制的关键,是提高警务工作效能的具体举措。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中仍存在着警务信息的公开性不够、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信息在实践中运用不大、信息共享度不强等问题。鉴此,本文提出了改善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几条建议。  相似文献   

18.
公众治安安全感是评价治安秩序的核心指标之一。公众安全感是社会各界对治安秩序状况感受的集合,它具有客观性、稳定性的特点,在评价治安秩序上具有综合性,比单用违法犯罪指标测评治安秩序的可比性更强。公众安全感是人们对治安秩序状况的主观反映,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在评价治安秩序上又具有相对性,它与治安秩序好坏并不完全成等比关系,不能用安全感测量值的高低来衡量治安秩序的好坏,而应该结合犯罪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在进行综合评价中,必须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公众安全感的权重值。  相似文献   

19.
作为当代世界最具影响力的文化思潮,后现代文化思潮以其反权威、反中心、提倡多元、差异性和开放性以及主张平等对话等特点已经对我国青少年的思想观念产生重大影响。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应当在深刻了解其所处的文化场域前提下,树立适应当代青少年文化特点的价值观教育新观念:目标导向-从一元主流价值取向转向多元价值澄清与引导;身份关系定位-传统主客体关系转向主体间平等关系;内容选择-从关注历史经验转向现实生活;过程实施-从注重理性分析转向关注个体感受,在感性体悟中重建理性。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一直是以政策调整为主,受此影响,对于如何依法追究土地承包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学界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但合同当事人如何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依然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土地承包合同中违反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以及立法上存在的内在冲突,由此导致在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实践中根本无法适用《合同法》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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