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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皓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71-72
合同附随义务的诞生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是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的结果。《合同法》不仅保护合同本身,更注重对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的调整,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出了更为周全细致的要求,在辅助给付利益实现之际又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提供了保障,以实现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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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1):89-93
投资型保险乃特殊保险产品,极具专业性与复杂性,对其说明义务应有更加妥善之规范。针对投资型保险契约之说明义务,《保险法》第17条存在适用难题,保监会之专门规范存在对投保人利益保护不足之问题,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适用亦存在困境。我国投资型保险契约保险人之说明义务需加以完善:须对现行法之缺憾进行补足,同时应参酌世界发展之趋势,引入适合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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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第三方责任由于生发于网络环境中,与数字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故而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具有侵权主体的多元化、侵权行为的技术复杂化、侵权环境的虚拟化以及损害后果的不确定性等特征。《侵权责任法》第36条进行了总结式、突破式和概括式的立法,将第三方责任列入侵权法规范之中。其在性质上为归责条款,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具有开放性,侵权客体具有自身虚拟性。通知规则在形式上不限于书面形式,应完善反通知制度和错误通知赔偿机制,而知道规则应将"应知"包括在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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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第13条评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3):110-115
《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第二章"职责与权力"在1995年《警察法》的基础上对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扩大责任主体,责任主体由人民警察扩大到公安机关;明确救助范围,将公共安全纳入救助范围,列举危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且常见的情形;扩张救助时间,将人民警察的非工作时间纳入危难救助的时间范围内;规定报告义务,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积极履行报告义务。遗憾的是,修订草案稿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并未相应地规定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有责无罚,公安机关危难救助职责的规定将形同虚设,有损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无法有效保障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应该结合不作为理论和实际情况,构建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免责事由在内的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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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场所管理者对进入场所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乃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展起来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不同于警察义务,管理者违反法律所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符合侵权责任的“四要件”。我国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予以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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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第三条重申了这一规定,同时对各级组织应尽的义务也做了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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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七条第1款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过错.法律规定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论从官方媒体报道还是从学术界的观点来看,都认为第七条第1款是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原则规定.第八条是侵权责任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同一部法律草案却存在两个完全相反的归责原则,这确实令人有点不可思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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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信息主体与信息处理者的地位愈发失衡,传统个人赋权保护路径的效用正在逐步减弱。为有效制约信息处理者并协调其与信息主体间的不平等地位,域外学界提出了信息信托的概念,并发展出了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信息受托人”模式,要求信息处理者承担为信息主体利益考量的信义义务;另一种是英国的“数据信托”模式,由第三方受托人提供独立的信息信托服务。两种模式均有不同程度的漏洞,需要结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加以反思。在肯定个人信息信义法保护思路的前提下,宜对信义义务主体加以修正,由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承担信义义务,并对信义义务具体内容、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加以界定,发展出符合我国实际的个人信息信义法保护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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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7):84-85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在校大学生也享有安全保障的权利,而对应的义务应由高校来承担。我国高校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包括:违约责任理论、危险控制理论、社会责任理论、法定职责理论等。高校属于安全保障的义务主体,以法定职责理论作为我国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的法理依据具有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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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镇城区改扩建项目的上马,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大面积开工,建筑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了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在司法实践中甚为常见,相关纠纷势必日益增多。《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了建筑物等设施及相关物件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规则,诸多学者就其理解与适用有过深入探讨,但仍然存在以下分歧:其一,责任人范围及多数责任人并存时的责任承担关系问题。《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的责任人包括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有可能被追偿的其他责任人。管理人如何界定,判例和理论上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使用人作为《侵权责任法》在《民法通则》基础上新增的责任主体,如何界定,又如何与管理人相区分;其他责任人只能是被追偿的责任主体还是可以作为直接责任人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责任主体并存时的责任承担关系又当如何其二,免责事由问题。根据法律条文的表述,不难看出物件损害责任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但被告如何证明其无过错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被告因直接证明其已尽到相当之注意,没有过错而免除责任的判例,那么,责任人的注意义务应达到何种标准,过错的推定又如何才能被推翻? 相似文献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镇城区改扩建项目的上马,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大面积开工,建筑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了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在司法实践中甚为常见,相关纠纷势必日益增多。《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了建筑物等设施及相关物件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规则,诸多学者就其理解与适用有过深入探讨,但仍然存在以下分歧:其一,责任人范围及多数责任人并存时的责任承担关系问题。《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的责任人包括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有可能被追偿的其他责任人。管理人如何界定,判例和理论上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使用人作为《侵权责任法》在《民法通则》基础上新增的责任主体,如何界定,又如何与管理人相区分;其他责任人只能是被追偿的责任主体还是可以作为直接责任人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责任主体并存时的责任承担关系又当如何其二,免责事由问题。根据法律条文的表述,不难看出物件损害责任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但被告如何证明其无过错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被告因直接证明其已尽到相当之注意,没有过错而免除责任的判例,那么,责任人的注意义务应达到何种标准,过错的推定又如何才能被推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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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榅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19(4):41-47
附随义务是债务人基于诚信原则,为维护债权人的固有利益,在给付义务之外所负担的必要注意及保护义务。在判断附随义务存在与否及其履行与否等问题上,债务人主观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附随义务的违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这符合附随义务的性质、目的及交易实践。违反附随义务,债务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其最主要者,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例外情形还可成立强制履行和违约金责任,及构成合同解除之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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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误工收入,第26条规定的每日赔偿金,第30条规定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都包含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成分。但是,与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相比,它的范围偏窄。姑且不说由于《国家赔偿法》主要是采取违法归责原则而不是结果归责原则,因而所列的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根本不能适应保障人权的需要。就是从二者的具体条文比对,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明显不到位的。《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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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产品责任归属的准则 ,是要求行为人承担产品责任的根据、标准和理由。这个问题的确定是解决产品责任案件的关键所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从世界范围来看 ,经历了一个由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演进过程 ,而对于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应当对现行立法的相关规定加以分析之后 ,再做出结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 1 2 2条规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 ,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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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4年 5月 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规定 ,解决了长时间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就该问题的争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环节 ,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公民利益的重要原则。本文疏理了该问题在我国立法中的发展状况 ,剖析了不同的归责原则的利弊 ,探讨了归责原则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