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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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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决定自2019年10月27日起施行。栗战书委员长在会议讲话中指出,依法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明确制定监察法规的权限、程序和备案审查等内容,保证各级监察机关更好执行和适用监察法。  相似文献   

2.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明确将"留置"写入其中。细读监察法,"留置"一词在相关条款中出现22次之多。与过去的"两规"、"两指"相比,"留置"的法定性更加严谨、清楚明了。留置对象的法定性。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了六类人员)拟采取留置措施,应该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出台,既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从监察职权、监察程序、监督机制以及权利保障四个方面,有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的法治化改革。  相似文献   

4.
正监察法第九条规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时,一些地方使用"议案"这种公文形式。笔者认为,法律没有赋予监察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力,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用"请示"为好。  相似文献   

5.
正"按照监察法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规定,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汇报我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和运转工作情况,请予审议……"8月21日上午,莱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机构组建和运转情况的  相似文献   

6.
新时代制定的国家监察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定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的法律,是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反腐败专门法。确认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创设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于一体的监督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惩治预防模式是监察法最为显著的中国特色。梳理监察法的实施障碍因素,明晰实施路径,是保障国家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监察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7.
正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3月13日、14日,围绕监察法草案,代表们认真审议,不断深化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监察法草案第2条规定:"坚持中  相似文献   

8.
<正>自2016年底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相继于2018年3月顺利通过,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委)的设立,在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  相似文献   

9.
正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党中央批准,根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名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新设或更名的,派驻机构名称作相应变更。派驻纪检监察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施行,监督职能已成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督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然而,监察法就监督职责仅提供了原则性规定,相比调査与处分职责的统一化及其资源整合,监督职责则处于“极简化”状态,立法仅作出了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正3月13日下午,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陈辐宽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时说,监察法作为国家反腐败立法,明确了监委政治机关的定位和从事政治工作的职权,通过国家法律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具有鲜明  相似文献   

12.
监察法总则关于监察对象的规定和分则中的规定不一致,应当通过解释理解的方式将分则中的规定与总则实现逻辑上的协调和统一。对于民主党派而言,除将明确列举的机关之公务员作为监察对象外,应当慎重适用监察法所设定的弹性条款,尤其是对"有关人员"的理解不宜做扩大适用。鉴于民主党派自身政治地位和责任的匹配性,兼职的基层党组织之党务人员和普通党员的党务管理及参政议政行为,不应列入监察对象。在监察法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应当从有利于当事人的法理出发确定监察对象,避免监察法对监察对象规定的模糊性导致监察监督面过宽,从而造成不良的执法效果。  相似文献   

13.
留置措施作为《国家监察法》中规定的一项调查措施,是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新产物。该措施取代"两规"后在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从当前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需要看,监察法对于诸如留置措施场所等具体的规定不明确,需要后续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4.
设立由人大产生的监察委员会,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这是因为:监察委员会"位高",行政监察升格为国家监察;监察委员会"权重",解决监察全覆盖不够问题;监察委员会"有力",有望破解反腐力量分散现状。需要强调的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体系设计要体现党的绝对领导,从组织体制上确保国家监察职能在纪委监督框架下开展。  相似文献   

15.
正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事关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的实质阶段。监察委员会起初就被赋予了重要的历史使命,它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理解监察对象的范围。监察法第十五条采取了概括加  相似文献   

16.
"谈话"是监察法所确定的十二项法定调查措施之一,然而"谈话"作为一种制度,是对传统诉讼法以及行政监察法的超越,是监察法的一项全新创设。谈话制度贯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兼具监督、调查和处置三项功能。在监督阶段,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经常、大量运用谈话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预防腐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调查阶段,谈话是问题线索初查核实的主要手段,在正式调查中可以有效配合其他调查措施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效果;在处置阶段,四种谈话处置方式可以作为党纪处置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构建起宽严相济、软硬兼施的监察处置体系,实现纪法衔接、纪法协同。  相似文献   

17.
<正>国家监察法旗帜鲜明地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国家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方向,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8.
《小康》2018,(13)
正监察法的出台,使我国形成了严谨而规范的监督系统,通过国家立法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以来,备受关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  相似文献   

19.
中共中央决定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其目标是通过建立监察委员会体制,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从而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政治上加强了党对国家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制度上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系,在理论上开创了国家政体结构的新模式,体现了理论自信与制度自信。为了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既要做好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还要科学构建(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内部的"纪法衔接"程序机制:实行执纪与执法的事务分工,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平滑的事务衔接程序,应当优先选择"纪法衔接"的"并行衔接"模式而非"先后衔接"模式。  相似文献   

20.
正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正案共2 1条,其中有11条是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从具体内容来看,涉及监督委员会的性质、构成、产生、组织与职权、领导体制、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等七个方面。一、设立"监察委员会"一节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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