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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99 毫秒
1.
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但刑诉法实施一年多来,侦查机关对律师介入普遍存在抵触情绪。其原因主要是对律师的误解,认为律师介入增加侦破难度、害怕犯罪嫌疑人拒供、翻供、串供、毁证等。对此,文章提出从立法、沟通、提高认识、取消违法规定等方面解决这一问题,以期保证刑诉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2.
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的翻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翻供现象有所上升。翻供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翻供的主要形式有先供后翻、变换侦查人员后翻供、起诉审判阶段翻供等。翻供的审查包括审查翻供的原因,审查翻供的内容,审查取证途径的合法性,审查供述的逻辑证明力。预防翻供则要全面提高侦查人员的素质,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取证水平,讲究讯问策略和方法,加强监管工作,重视对教唆翻供行为的查处与打击,侦查讯问注重运用科技手段等。  相似文献   

3.
刑事错案,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多数错案仅凭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定案。非法取供及"重庭前供述、轻庭审翻供"现象多发,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僵化。为减少错案的发生,有必要对口供的获取与审查进行规制。强化检查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构建侦查讯问律师在场权,内外合力监督取供行为。同时,健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助力法官全面审查庭审翻供,细化证据印证规则,以更好实现庭审实质化,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侦查阶段收集证据不仅是一个发现证据、固定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思维活动的过程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反复性。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完成侦查人员的“自向证明”,从而为“他向证明”奠定基础。侦查阶段收集证据必须全面,要通过收集无罪证据来排除犯罪嫌疑人,应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以防止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出现翻供。  相似文献   

5.
经济犯罪侦查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中所采取的专门调查行为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经济犯罪侦查课程的教学必须紧紧结合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在经济犯罪侦查的过程中,主要是侦查人员与检察人员、犯罪嫌疑人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的对抗,具体而言,作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员要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抗”检察人员对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对抗”犯罪嫌疑人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对涉案行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  相似文献   

6.
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有证据说明其可能涉嫌犯罪并将可能受到刑事追究的人。从地位上看,犯罪嫌疑人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从属性上看,犯罪嫌疑人具有不确定性;从行为表现看,犯罪嫌疑人具有人身危险性;从权利上看,犯罪嫌疑人是权利同时受到限制和保护的人;从犯罪信息上看,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刑事犯罪信息源。了解和把握犯罪嫌疑人的这些属性,有助于推进侦查,降低侦查风险, 正确看待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7.
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律师法》第33条在旧《律师法》第30条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一方面,从当事人一方角度看,修改后的《律师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人权,同时也扩大了律师在诉讼阶段的权利,使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从另一方面看,律师在侦查阶段权利的扩大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的侦查效率及取证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律师法》的修改对当事人一方权利的扩大及因此对检察机关侦查取证造成影响间的矛盾,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两年多的司法实践表明,律师在侦查期间介入诉讼活动,对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律师违规执业和侦查机关处理不当的问题。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侦查机关应从律师执业与侦查办案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注意做好律师“了解罪名”和“会见犯罪嫌疑人”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一、及时告知和转达犯罪嫌疑人具有“可以聘请律师”的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精神,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引发了一些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介入侦查的相关问题。主要有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问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问题等等。侦查机关应该本着尊重法律的精神,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应对侦查工作的挑战。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律师介入侦查、取消收容审查、限制补充侦查等方面内容的补充和修改,对公安预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公安机关从观念乃至办案方式都要有根本的改变: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要注重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每一个环节都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在我国现在的执法环境中显得有些超前。公安机关要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处理好律师介入后保护人权与惩罚犯罪的关系。三、预审人员要改变传统的取证方式,下功夫研究证据学。排除用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是今后立法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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