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4 毫秒
1.
刑法理论界普遍认为,军事犯罪死刑的废除或者限制并非当务之急。笔者部分同意上述观点,即军事犯罪死刑的完全废除在较长时间内是不现实的。在本文中,笔者探讨的是废除平时军事犯罪死刑,同时保留并限制战时军事犯罪死刑,从而实现对现有军事犯罪死刑的限制适用。  相似文献   

2.
死刑是人类应用最久的刑罚,具有极端的威慑作用,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标。死刑不能铲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也不可能遏制犯罪的产生。死刑具有非人道性和不可挽回性,有碍于寻求遏制犯罪的有效手段和预防犯罪的合理体制。死刑的存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我国废除死刑是一个长远目标,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进而在适当时机废除死刑,是比较合适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杨魏浦 《传承》2008,(24):116-117
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社会刑法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而从我国现阶段国情来看,废除死刑的时机尚不成熟,严格限制死刑才是最理性的选择。老年人犯罪问题在当今社会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矜老怜幼历来是我国传统的用刑思想,鉴于此,本文从刑事立法现状,历代刑事立法,世界各国刑法现状等方面,阐述了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对老年人犯罪适用死刑的年龄上限的规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社会刑法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而从我国现阶段国情来看,废除死刑的时机尚不成熟,严格限制死刑才是最理性的选择.老年人犯罪问题在当今社会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矜老怜幼历来是我国传统的用刑思想,鉴于此,本文从刑事立法现状,历代刑事立法,世界各国刑法现状等方面,阐述了在我国刑法中增设时老年人犯罪适用死刑的年龄上限的规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严格限制死刑的理性刑法理论的勃兴和司法实务中雇凶杀人死刑适用的不均衡为雇凶杀人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的提出设定了前提条件。确定雇凶杀人犯罪死刑的适用对象,需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身份、动机及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分工等因素。德、日刑法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造意为首的相关规定和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决定了在雇凶杀人犯罪中一般情况下应对雇主适用死刑。在受雇人是雇凶杀人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及存在受雇人加重刑罚的其他情况时可例外地对受雇人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没有采用绝对确定法定刑的模式规定毒品犯罪的死刑,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法定标准是刑法总则第48条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何谓毒品犯罪的罪行极其严重,如何在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中实现罪刑均衡,并且使死刑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这些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对毒品犯罪的量刑情节进行分析考虑。  相似文献   

7.
王鹏祥 《理论月刊》2015,(3):90-95,101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罪行极其严重”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过多.死刑适用标准的提高有利于更好的坚持“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提高死刑案件的质量,发挥刑罚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功能.应借鉴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将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性质和人身危险性均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8.
控制死刑一直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也是我国加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后必须履行的国家义务。通过对犯罪进行分层处理,把死刑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最严重犯罪”的层次内,通过立法规定明确“最严重犯罪”的内涵和外延,可以切实做到有效控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黄夫 《民主与法制》2010,(22):38-38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陈斯喜副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草拟开始,全国人大从未考虑过取消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适用。外界传言甚广的所谓“贪官免死”只是某些专家的个人观点(《南方都市报》2010年9月29日报道)。  相似文献   

10.
王伟  李云峰 《人民论坛》2012,(11):74-75
死刑保留、限制论是当前中国死刑制度研究中的主流观点。通过对死刑保留论的分析可知,短期内废止死刑有其正当性,即死刑保留的理论依据"恫吓论"缺失道德支持,死刑吓阻犯罪功能不具有比较优势。应当从保障死刑犯的生命权出发废除死刑,或着手为废除死刑做准备,寻找能够确保社会安全的替代方案以取代死刑。  相似文献   

11.
1997年《刑法》以数额为中心的定罪量刑标准缺乏社会适应性;各法定刑量刑幅度交叉现象严重;贪贿犯罪刑罚减免规定存在"宽严皆失"的弊端;生刑与死刑差距过大,资格剥夺措施一直缺位。《刑法修正案(九)》虽针对诸多问题作出了调整,但贪污与受贿的关系、终身监禁的落地实施等问题仍有待研究。为此,应降低贪贿入罪标准,扩大地方自由权,以无期徒刑重构终身监禁制度,厘清贪污受贿关系并严密刑罚裁量情节,废除贪贿犯罪刑罚减免制度。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村干部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频发,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为此,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近三年来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情况,对辖区涉农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发案原因及特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并就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立 ,对打击犯罪曾经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 ,腐败分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刑法规定的该罪的量刑幅度畸轻。这不仅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放纵了犯罪 ,而且为执法者徇私枉法开了方便之门。建议立法机构比照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进行修改 ,提高法定刑、增加量刑档次。  相似文献   

14.
死刑复核程序为我国大陆死刑案件裁判生效之必经程序,对于保障死刑适用之审慎性和准确性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死刑核准权之下放、法律规定之死刑复核审理方式不科学等原因,我国大陆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程序虚置、复核标准不统一、行政程序色彩浓厚等问题。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废除论和完善论两种观点,而以完善论为主流之观点。完善论提倡以保留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为前提重构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和法院体制。在此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扛起改革大旗,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同时,改原来死刑案件二审之书面审为开庭审,是为我国大陆死刑复核程序之重大进步。死刑复核程序之改革蕴含着公正与效率的博弈,其改革无非是还原其司法程序性质和本来的价值追求,目前之改革趋势亦朝着此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为了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现行刑法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该罪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暴露出其立法及前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而必须从刑法理论上加以完善,以满足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6.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有着重大作用,但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性质和证明标准等基本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和争议。虽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具有一定的民事诉讼程序色彩,但是其性质不应当归入民事诉讼程序,而应当是刑事诉讼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不应当简单适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当结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自身特点,对具体的诉讼主体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7.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犯罪形势不容乐观,而此时刑法修正案(八)却将我国原有的68项死刑罪名减至55个,取消了包括走私文物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共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也使其他国家看到了中国对于死刑和人权问题的重视.基于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以及当今的社会现实,死刑作为一种极端的刑罚手段存在也是具有相对合理性的,因此当前我国应在限制死刑这一价值取向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我国刑罚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我国职务犯罪司法预防的主要问题在于:罪刑平等原则没有得到全面贯彻;“以罚代刑”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没有严格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注重功利目的实现而忽视执法的严肃性;审判的及时性、公开性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司法业务指导工作仍需加强。为有效地惩治职务犯罪,应坚决贯彻罪刑平等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正确执行惩处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加强司法解释、司法指导工作。  相似文献   

19.
为了更加有效地预防打击公务员队伍中的腐败行为,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我国刑法在1988年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截堵性罪名。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这一罪名显现出很多实体和程序上的漏洞,配套制度的建设也不能及时完善,使其在司法适用上出现很多困难。在从立法技术上对该罪名加以完善的同时,加强建设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惩治贪污受贿,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0.
发挥基层检察院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在侦防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中的作用,其目的是将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最大化。基层检察院通过侦防一体化机制的建立,使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部门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制度上确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自侦案件分析、案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介入等各个环节有效配合,达到侦防一体化、功能最优化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