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0 毫秒
1.
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对公安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手段、内容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安行政主体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示授权或消极默许,根据自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斟酌选择后自行作出决定的权力。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利于公安行政主体灵活、快速地处理公安行政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它适应了现代行政的要求,但也带来了因自由裁量不当而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法律的严肃性等问题。多年来,公安理论界对自由裁  相似文献   

2.
本文探讨的自由裁量是指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它是相对于羁束行政行为而言的。所谓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均由法律作出详细、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这种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但是 ,它的最大弊端是行政主体毫无自由裁量权 ,缺乏灵活性 ,只能循规蹈矩 ,不利于贯彻罚当其过的原则 ,不利于贯彻行政处罚与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 ,不利于发挥对违法分子的教育效应 ,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 ,行政主体在依法行政的时候 ,…  相似文献   

3.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法学中争议颇多的一个问题,又是行政管理中不可回避的社会现实.如何正确把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核心,确保权力的行使既能实现权力设立的目的,又可避免权力行使的偏倚和滥用,本文试图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性质和特点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它具有国家权力的一般属性,即国家意志性、规范性、特定性、强制性.但它又不同于其它的国家权力,它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权力主体行使权力时受法律拘束程度的不同,分为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行政羁束裁量  相似文献   

4.
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对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手段和内容,未作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公安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根据立法目的,按照自己的判断,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一定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与羁束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权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羁束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权则是指法律、法规对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手段和内容等均作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公安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有关事务的权力。可见,根据上述两个概…  相似文献   

5.
蒋伟兴 《今日浙江》2001,(21):31-33
自由裁量权及种类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由裁量权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  相似文献   

6.
《人大论坛》2008,(6):45-45
吉林省日前出台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行政违法行为和实施处罚种类。把由执法者个人针对个案随机行使自由裁量权,变为由执法机关事前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法人员照章行事。为此,吉林省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归纳分析案例,划分出减少自由裁量幅度的处罚范围,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要求,吉林省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一两部主要法律、法规或规章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条款的细化和规范工作,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相似文献   

7.
治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公安机关在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活动中,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即对采用何种处罚方式、处罚幅度进行选择的权力。公安机关行使治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直接以治安行政处罚为其表现形式,即警告、罚款和治安拘留。因此行使治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公安机关在治安行政诉讼中的胜败。正确行使治安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于提高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讼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或手段等未作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自己的评价,斟酌选择自己认为适当的范围、方式或手段的权力。公安机关的  相似文献   

9.
试论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自我控制和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法律法规的规定性决定了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合法性.但公安机关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自由裁量超过一定的标准、范围和种类,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要实行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自我控制和规范:一、推行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范围和幅度,改变有关自由裁量规范过于宽泛、"自由度"过大的局面.二、通过行政复议等层级监督的方式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三、强化行政程序,建立相关制度,促进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化.  相似文献   

10.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单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相幅度内,对具体执法行为的自行决定权.由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所导致的执法不公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1.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并自行决定是否行为以及如何行为的权力。奉行“无法律则无行政”的古典行政法治主义者并不承认政府有自由裁量权,事实上行政自由裁量权与行政法治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实质意义的行政法治承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但同时对之进行合理监控,从而提高行政机关的服务水平及依法行政的层次。  相似文献   

12.
裴晨 《人民论坛》2012,(35):66-67
在实践中,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强化公务员的行政伦理道德建设,探寻一条适合于促进公务员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新途径,使公务员能更加自主、自觉地贯彻立法精神及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力,对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3.
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权力中最显著、最独特的一部分,它是公安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之必需的权力,也是公安行政主体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探讨如何适当地、合理地运用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本性决定了它是一种最易于被滥用的权力。要想有效制约这一权力,必须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主体着眼,必须从制度建设上入手。  相似文献   

15.
量化,是为界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最优范围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权力-权利的均衡。自由裁量的客观存在及其易被滥用是量化的动因,博弈使量化成为可能。合理解释原则、信息公开原则、行政时效原则是量化的基本原则。量化的有效途径是加强行政程序立法。  相似文献   

16.
行政裁量的基本含义是政府在法律的框架内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在行政权不断扩充的当今社会中,一方面人们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呼声越来越响,另一面政府权力不断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行政权中的行政裁量权,不论是设计还是行使,都应以公民基本权利为本位。这就是行政裁量和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层面的共鸣点。  相似文献   

17.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是必不可少的,但运用不当,会对行政法治构成威胁.因此,基于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和其自由裁量权限不断扩大的趋势,如何正确行使公安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文章试从对自由裁量权的立法控制、健全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加强公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者个人法治水准方面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警察自由裁量权是现代社会中行政裁量权实施的重要方式,也是警察职能行使之必需。英美法警察自由裁量权经历了从禁忌话语到被承认的过程。在被确认为一种实质性权力之后,围绕其行使标准的合理性,学界和实务界就典型个案进行了一系列探讨,这些探讨将判断裁量合理性的"好意原则"进一步细化。目前,英美法警察裁量权主要适用于家庭暴力、交通违章、仇视性犯罪、强制力运用和反道德犯罪等领域。如何在既定领域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是未来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质上是一种伦理性裁量权,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不仅离不开法律控制,而且需要伦理规制。行政责任是行政伦理学的一个永恒的核心课题,它体现了行政权力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和行政伦理的内在意蕴,蕴含着现代行政管理活动的制度基础、法律指向和价值构成,是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根本条件,可以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以一种符合民主、公正要求的负责任的方式行使。规制行政自由载量权,要开展持久而有效的行政伦理教化,培养公务员的行政责任意识;要营造良好的行政文化氛围,促进组织伦理环境的生成;要加强行政责任制度建设,保障行政责任伦理的实现;建立专门的伦理监督机构,加强行政伦理监督。  相似文献   

20.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维护法制统一,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省通过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第一,注重对违法和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设定和细化,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在法规结构上加强法律监督机制的建立。一是设定具体制度,明确职责要求。权力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只有行使的自由,没有不行使的自由;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滥权、越权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地方立法中,我省围绕打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